2006年4月7日甲向乙签发一张本票,乙持票后将该本票背书给丙,丙又背书给丁。丁于6月9日向甲提示付款,因手续欠缺,未得到付款。丁可以向()行使追索权。A、甲B、乙C、丙D、甲乙丙中的任何一个、数人和全体

题目

2006年4月7日甲向乙签发一张本票,乙持票后将该本票背书给丙,丙又背书给丁。丁于6月9日向甲提示付款,因手续欠缺,未得到付款。丁可以向()行使追索权。

  • A、甲
  • B、乙
  • C、丙
  • D、甲乙丙中的任何一个、数人和全体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A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或未解决您的问题,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甲签发一张汇票给乙,乙背书转让给丙,丙又背书转让给丁,丁又背书转让给乙。乙提示付款时被拒,则乙行使票据追索权的对象是( )。

A.甲

B.丁

C.丙、丁

D.甲、丙、丁


正确答案:A
解析:这是关于回头背书的规定。乙只能向其前手甲行使追索权,而不能向其原来的后手丙、丁行使追索权。

第2题:

甲出具一张本票给乙,乙将该本票背书转让给丙,丁作为乙的保证人在票据上签章。雨又将该本票背书转让给戊,戊作为持票人未按规定期限向出票人提示本票。根据《票据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戊不得行使追索权的有( )。

A.甲

B.乙

C.丙

D.丁


正确答案:BCD

第3题:

甲签发一张汇票给乙,乙为限制行为能力人,但乙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丙,丙是善意的且给付了对价,丙又背书将该汇票背书给丁。丁请求付款时,付款人可以票据无效为由拒绝付款。 ( )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B
解析:根据票据法的一般原理,只要票据取得人没有恶意,即不存在欺诈、偷盗、胁迫等,那么他自然享有票据权利。

第4题:

2006年3月6日甲向乙签发一张本票,乙持票后将该本票背书给丙,丙又背书给丁。丁于5月8日向甲提示付款,因手续欠缺,未得到付款。丁可以向( )行使追索权。

A.甲

B.乙

C.丙

D.甲乙丙中的任何一人、数人和全体


正确答案:A
本题有两个考点。本票自出票日起,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本题中的持票入提示付款已经超过了2个月,如果本票的持票人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本票的,则丧失对出票人以外的前手的追索权,所以持票人只能向出票人追索。

第5题:

甲签发一张汇票给乙,乙向承兑人提示承兑被拒绝,随后乙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如果持票人丙被拒绝付款,可以向乙行使追索权。( )


正确答案:√
本题考核法定禁止背书。被拒绝承兑的汇票属于法定禁止背书的汇票,受让人(丙)取得该汇票时,可以向背书人(乙)行使追索权。

第6题:

甲作为出票人出具一张本票给乙,乙又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丙,丙又背书转让给丁,丁作为持票人未按规定期限向出票人提示本票,则丧失对( )的追索权。

A.甲

B.乙

C.丙

D.甲和乙


正确答案:BC
解析:本题考核本票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法律后果。根据规定,本票的持票人未按照期限提示本票的,则丧失对出票人以外的前手的追索权。这里所指的出票人以外的前手是指背书人及其保证人。

第7题:

2007年5月6日甲向乙签发一张本票,乙持票后将该本票背书给丙,丙又背书给丁。丁于7月8日向甲提示付款,因手续欠缺,未得到付款。丁可以向( )行使追索权。

A.甲

B.乙

C.丙

D.甲、乙、丙中的任何一人、数人和全体


正确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本票的追索。本票自出票日起,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本题中的持票人提示付款已经超过了2个月;如果本票的持票人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本票的,则丧失对出票人以外的前手的追索权,所以持票人只能向出票人追索。

第8题:

甲出具一张本票给乙,乙将该本票背书转让给丙,丁作为乙的保证人在票据上签章。丙又将该本票背书转让给戊,戊作为持票人未按规定期限向出票人提示本票。根据《票据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戊不得行使追索权的有( )

A、甲

B、乙

C、丙

D、丁


正确答案:BCD

第9题:

甲向乙签发一张汇票,乙背书转让给丙,丙伪造丁的签章,以丁作为保证人,将汇票背书转让给戊。如果戊被拒绝付款,可以向甲、乙和丙追索,但不得向丁追索。( )


正确答案:√
本题考核票据的伪造。甲、乙和丙在汇票上的签章是符合规定的,应承担票据责任;丁在汇票上的签章是被伪造的,签章无效,丁可以行使抗辩权。

第10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银行进行了承兑,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乙公司的货物交付给甲公司后,乙公司才能提示付款,乙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丁公司,丁公司向银行提示付款时,银行告知丁公司,乙公司未向甲公司交付货物,甲公司指示银行不得付款,况且甲公司未将汇票金额存入银行,银行不能向丁公司付款,丁公司向乙公司行使追索权,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银行有权拒绝向丁公司付款
B:丁公司如果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甲公司无权抗辩
C:丁公司如果明知甲公司和丙公司的约定,丁公司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甲公司有权抗辩
D:乙公司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甲公司无权抗辩

答案:B,C
解析:
本题中如果丁公司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甲公司不能以自己和丁公司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丁公司,所以B选项正确。如果丁公司明知甲公司和乙公司之间的抗辩事由,甲公司就可以以自己和乙公司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丁公司,所以C选项正确。甲公司和乙公司之间具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因此乙公司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甲公司有权抗辩,所以D选项不正确。《票据法》第44条规定:“付款人承兑汇票后,应当承担到期付款的责任。”本题中银行进行了承兑,应当承担到期付款的责任,银行不能以自己和出票人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所以A选项不正确。

更多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