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办学自主权
第1题: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第2题:
第3题:
国家保障民办学校的办学自主权。( )是民办学校的决策机构。
A、理事会、董事会
B、校长办公会
C、党委会
D、教师代表大会
第4题:
办学自主权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在法律上享有的,为实现其办学宗旨,独立自主的进行教育教学管理,实施教育活动的资格和能力,一般叫做办学自主权。
略
第5题:
第6题:
第7题:
第8题:
下列属于民办学校办学自主权范围内的事项,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预民办学校的合法正常的办学活动。( )
A、由理事会、董事会聘任和解聘校长
B、制定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
C、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
D、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第9题:
下列不属于上级领导应对校长负责制的态度是()
A给予学校办学自主权
B改变上下之间的领导管理方式
C支持群众参与监督和管理
D承认学校是相对独立的办学实体
第10题:
论述学校办学自主权的基本特征。
办学自主权具有三个基本特征。
第一,办学自主权是教育机构特有的、基本的权利,是学校成为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前提。不论学校是否具有独立财产,能否独立承担民事责任,都应具有办学自主权。不享有此种权利,也就意味着在法律上不享有实施教育教学活动的资格和能力,也即不成为教育机构。
第二,办学自主权在本质上是一种公共权力,即学校行使此种权力时,必须符合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利益,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法律和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不得根据自己的主观意志,任意行使,但也不得放弃和转让。一旦发现学校滥用此种权力,违背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危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有严重的渎职行为,侵害了受教育者、教师、职工的合法权益,主管机关可以分别情节轻重,予以行政处理,必要时逐项剥夺此种权利,直至勒令停办。
第三,办学自主权是一种与民事权利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权利。区别主要表现在,民事权利是民法赋予民事主体享有的、与财产关系和人事关系密切相关的权利。民事主体可以根据自己的独立意志,行使民事权利,甚至可以放弃某些民事权利。联系之处主要表现在,学校享有民事权利,特别是享有财产权利,有助于办学自主权的顺利行使。如果学校办学经费严重困难,必然影响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惊醒,妨碍办学自主权的行使。另外,学校享有的使用、管理财产和办学经费的民事权利,本身也是办学自主权的一个具体体现。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