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悼会奏的哀乐,开运动会奏的《体育进行曲》,可被视为新的()歌谣。
第1题:
第2题:
什么是奏状?简述奏状的渊源和文种确立。
奏状是渊源于汉代向皇帝陈述事实的“奏”的别称“状”,演化到唐宋时期成为向皇帝陈事的上奏公文文种名称。
汉代偶尔把向皇帝陈述事实的“奏”文称为“状”,是奏状的渊源。
奏状文种确立的过程:
(1)唐代,以“状”为名称,向皇帝陈事进言,使用日益频繁;
(2)宋代规定,凡是无权使用奏札的官员向皇帝陈事,使用“奏状”。
略
第3题:
关于死刑复奏制度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死刑复奏首先在北齐律中确立
B.死刑复奏制度确立于北魏太武帝时
C.死刑复奏制度体现了皇帝对司法权的控制
D.唐代实行死刑三复奏
第4题:
清代沿用的奏一类的文种有()
A奏本
B奏札
C题本
D奏状
E奏折
第5题:
“奏”是秦代始设的公文文种,后起的公文与奏一起,也总称为“奏”的有()。
A章
B表
C册
D驳议
E议
第6题:
第7题:
什么是奏记?试述奏记的适用范围与时期。
奏记,为封建社会前期,由朝官对三公、州郡僚属对长官、士人对官府,用书面陈述意见的上行文种。就其内容而言,不是汇报政事的正规公文,而在一定程度上具有书札的属性。如教材第27课《徐州刺史陶谦等上朱俊奏记》。
奏记的适用时期西汉至唐朝以前。其适用范围呈向上收缩趋势。具体而言:
两汉至三国,奏记适用范围广泛,既可由大臣上于三公,又可由属员上于长官,如《汉书·朱博传》记载:“文学儒吏,时有奏记。”还可以由无官的读书人上于官府。如《文选》收录有魏代阮籍《上蒋济辞辟召奏记》。 六朝虽沿用奏记,但使用范围向上层收缩。即《文心雕龙》所谓“公府奏记”。 到唐代,奏记公文已销声匿迹。转而将秘书人员的名称“记室”称为“奏记”。
略
第8题:
第9题:
什么是奏札?奏札的使用有什么限制?
奏札是宋代百官对皇帝当殿陈事所用的上奏文种。
宋代奏札限于由百官上殿奏事,或两制以上官员不定期地向皇帝有所奏陈。
略
第10题:
什么是奏?奏文种始设于何时?
奏是我国封建社会中由臣僚上于皇帝陈述庶政的重要公文文种。奏文种始设于秦始皇26年“改书为奏”。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