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劳动现场的互监包夹机制
第1题:
对重点罪犯管理应做到“五固定”,即()固定。
第2题:
罪犯擅自脱离互监组的,同组成员应立即报告执勤警察,警察应立即处置。对擅自脱离互监组的罪犯,一律予以通报批评。
第3题:
劳动现场应悬挂互监组一览表,明示互监组和临时互监组序号、()、()。
第4题:
监区(分监区)收押罪犯后,应结合罪犯()等情况,及时编排互监组,确定承包警察。
第5题:
执勤警察应加强劳动现场动态管理,重点检查罪犯互监组、重点罪犯及情绪异常罪犯包夹控制、重点劳动工具使用、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劳动任务完成进度、()和()等情况,有序组织罪犯就餐、洗澡、工间操,及时处理执勤中发生的问题,重大问题即时报告,并做好记录。
第6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互监组成员相应奖励()。
第7题:
零留监管理点应按照建制监区(分监区)设置罪犯监舍,编制罪犯临时互监组,设置(),组织进行内务和环境卫生整理。
第8题:
罪犯出现()等情形,在无法使用整建制互监组时,应及时编排临时互监组,指定临时互监组长,并告知罪犯。
第9题:
()等需要重点管控人员,在编排、调整互监组时,应着重落实互监组包夹监控,并报监狱狱侦部门备案。
第10题:
执勤警察带队进入劳动现场,应组织罪犯进行(),划定警戒区域,布置监督岗哨或瞭望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