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某携带一把弹簧刀欲进入某工厂找老乡,遭到门卫倪某的阻拦,与之发

题目

胡某携带一把弹簧刀欲进入某工厂找老乡,遭到门卫倪某的阻拦,与之发生争吵,引来数十人围观。后来该工厂的保安队长也赶过来,发现胡某与某通缉犯相貌有点儿像,便打电话向辖区派出所报案。值班民警陆某来到现场后,发现胡某就是上个月从派出所候问室脱逃的抢劫嫌疑人,便给胡某戴上手铐,押回派出所。以下可以作为陆某使用警械合法的理由是()。

  • A、执行拘留任务
  • B、执行逮捕任务
  • C、抓获犯罪重大嫌疑人
  • D、押解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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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某日王某趁被害人张某不备,在一个人较少的偏僻小巷内抢夺其夹在腋下的公文包。经查,张某的公文包内有现金3000元、价值2000元的手机一部。同时,在王某随身携带的背包里也发现了一把弹簧刀(长约20cm,属于管制刀具),但王某在抢夺的整个过程中,并没有向被害人出示也没有使用该弹簧刀。根据法律规定,王某的行为构成( )。

A.抢劫罪

B.抢夺罪

C.盗窃罪

D.侵占罪


正确答案:A
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我国《刑法》第267条规定,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携带凶器抢夺”是指行为人随身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进行抢夺,或者为了实施犯罪而携带其他器械进行抢夺的行为。即行为人只要符合如下两个条件之一便可构成“携带凶器抢夺”:一是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进行抢夺;二是为了实施犯罪而携带其他器械进行抢夺。王某在抢夺过程中携带了管制刀具,不管其携带的原因是什么,也不论其在抢夺中是否利用了该管制刀具,都构成了犯罪类型的转化,构成了抢劫罪。故本题答案为A。

第2题:

某地政府为村民发放扶贫补贴,由各村村委会主任审核本村申请材料并分发补贴款。某村村委会主任王某、会计刘某以及村民陈某合谋伪造申请材料,企图每人套取5万元补贴款。王某任期届满,周某继任村委会主任后,政府才将补贴款拨到村委会。周某在分发补贴款时,发现了王某、刘某和陈某的企图,便只发给三人各3万元,将剩余6万元据为已有。三人心知肚明,但不敢声张。(事实一)
后周某又想私自非法获取土地征收款,欲找县国土局局长张某帮忙,遂送给县工商局局长李某10万元,托其找张某说情。李某与张某不熟,送5万元给县财政局局长胡某,让胡某找张某。胡某找到张某后,张某碍于情面,违心答应,但并未付诸行动。(事实二)
周某为感谢胡某,从村委会账户取款20万元购买玉器,并指使会计刘某将账做平。周某将玉器送给胡某时,被胡某拒绝。周某只好将玉器退还商家,将退款20万元返还至村委会账户,并让刘某再次平账。(事实三)
关于事实二的分析,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周某为达非法目的,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构成行贿罪
B.李某请托胡某帮忙,并送给胡某5万元,构成行贿罪
C.李某未利用自身职务行为为周某谋利,但构成受贿罪既遂
D.胡某收受李某财物进行斡旋,但未成功,构成受贿罪未遂

答案:A,B,C
解析:
本题考查受贿罪、行贿罪。 周某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向国家工作人员李某行贿的,周某成立行贿罪(10万元);李某虽不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但意图利用自己职务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成立斡旋受贿的受贿罪(10万元)。李某又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国家工作人员胡某送钱的,成立行贿罪(5万元);胡某明知对方有不正当请托事项而收受的,成立受贿罪(斡旋受贿5万元)。受贿罪的成立和既遂都不要求国家工作人员为他人实际上办理了请托事项。故ABC项正确,D项错误。

第3题:

钱某与胡某婚后生有子女甲和乙,后钱某与胡某离婚,甲、乙归胡某抚养。胡某与吴某结婚,当时甲已参加工作而乙尚未成年,乙跟随胡某与吴某居住,后胡某与吴某生下一女丙一吴某与前妻生有一子丁。钱某和吴某先后去世,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胡某、甲、乙可以继承钱某的遗产 B.甲和乙可以继承吴某的遗产 C.胡某和丙可以继承吴某的遗产 D.乙和丁可以继承吴某的遗产


正确答案:CD
【考点】法定继承人的范围
【详解】根据《继承法》第10条规定,对于钱某的遗产,胡某由于已经与钱某离婚,不再具有配偶的身份,故胡某不能继承钱某的遗产,因此答案A错误。《继承法》第10条规定“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 tt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因此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继承关系的存在必须以扶养关系的存在为前提,本题中.胡某与吴某结婚时,甲已参加工作,并未与吴某形成扶养关系,故甲不能继承吴某的遗产,因此选项 B错误。胡某作为吴某的配偶,丙作为吴某的亲生子女,两者均有权继承吴某的遗产,故选项C正确。胡某与吴某结婚时,乙尚未成年并与吴某共同居住,已形成扶养关系,故乙作为与吴某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其有权继承吴某的遗产;丁作为吴某的亲生子女,其与吴某之间的父女关系并不因吴某的离婚而消灭.丁仍然有权继承吴某遗产,故选项D正确。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CD。

第4题:

李某(女)非法使用他人作废的信用卡通过外网在网上登记。致使银行资费损失5000元整。为了防止被警方抓捕归案。她随身携带一把弹簧刀放于自己兜内。2017年4月下旬的一个晚上。发现某大学生女生贾某独自一人行走在马路上,李某猛然窜至贾某身后将其书包强夺走。此时正好适逢民警张某(男)下班经过此地,张某直接将李某摁倒在地,并对李某身体和行李进行紧急搜查,从李某兜里掏出一把弹簧刀以及1万元钱,张某将其全部扣押。
民警张某的下列行为哪些为不当之处( )(多选)

A.下班期间,仍对李某采取控制手段
B.将李某兜里的弹簧刀和1万元钱全部扣押
C.搜查李某的身体
D.搜查李某的行李

答案:B,C
解析:
搜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进行,本题中李某为女性。民警张某为男性,所以不能进行搜查。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所以综上,弹簧刀可以扣押,但是1万元钱不能扣押,因为本题中只有5000元是诈骗所得。民警在下班期间遇到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情,应当进行管理。

第5题:

张某挎一背包到某工厂找人,遇到门卫王某的阻拦并发生争吵,引来群众围观。工厂保安发现张某与某通缉犯相像,便打电话向派出所报警。民警李某等人赶到现场对张某进行盘问,确认张某就是被通缉的犯罪嫌疑人,经检查发现其随身携带的背包内藏有一把弹簧刀,即对张某进行人身检查,并给张某带上手铐带回派出所。
民警盘查张某时首先应当采取的措施是:

A.上手铐
B.检查背包
C.人身检查
D.将人和背包分开

答案:D
解析:
盘查时应重点查清四个方面的情况:1.查清盘查对象的身份。包括姓名、年龄、住址等确认身份的基本信息;2.查清盘查对象的携带物品。包括物品种类、数量、来源、用途等情况;3.查清同行人关系。包括夫妻、同事、子女、朋友等情况;4.查清可疑情况。包括,可疑行为、可疑事件、可疑神情、可疑痕迹、可疑迹象等主要可疑情况。在本题中,发现张某是被通缉的犯罪嫌疑人,首先应将人和背包分开,方便查清其携带的物品。因此选择D项。

第6题:

被告人李某,男,32岁,某工厂工人。某日下午,李某因为琐事与同事刘某发生了争执,并有互相推打行为,后被在场的同事劝开。回家后,李某便产生杀害刘某的念头,于是携带了一把猎枪前往工厂寻找刘某。到了工厂以后,李某手持猎枪四处寻找刘某,并在刘某工作的车间内找到了刘某。李某用枪口对着刘某,准备枪杀刘某。此时,周围的同事开始劝说李某放弃对刘某的伤害,刘某自己也向李某求饶。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李某放走了刘某,并持枪返回了家中。第二天,李某被公安机关抓捕归案。

问题:对李某应如何定罪处罚?请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答:李某犯故意杀人罪,但是犯罪中止,且未造成严重后果,应免除处罚。
根据刑法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根据这一定义,犯罪中止的构成特征如下:(1)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中止犯罪的决意,是指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和实行犯罪结果的情况下,自动作出不继续犯罪或不使犯罪结果发生的选择。(2)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中止犯罪的行为。行为人在客观上实施了中止犯罪的行为,既是认定其主观上有无中止犯罪的意识根据,也是犯罪申止是否成立的根据。(3)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之中,包括预备犯罪的过程、实行犯罪的过程与犯罪结果发生的过程。(4)犯罪中止必须有效地阻止了犯罪出现既遂。李某用枪口对着刘某,准备枪杀刘某,已经着手实行了犯罪,但是在可以将犯罪继续实施下去的场合下,李某自动中止了犯罪,成立犯罪中止。虽然此时有刘某的求饶和旁边同事的劝说,但并不足以阻止李某继续实施犯罪,因此,李某停止犯罪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
根据刑法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因此,对于李某应当免除处罚。

第7题:

李某(女)非法使用他人作废的信用卡通过外网在网上登记。致使银行资费损失5000元整。为了防止被警方抓捕归案。她随身携带一把弹簧刀放于自己兜内。2017年4月下旬的一个晚上。发现某大学生女生贾某独自一人行走在马路上,李某猛然窜至贾某身后将其书包强夺走。此时正好适逢民警张某(男)下班经过此地,张某直接将李某摁倒在地,并对李某身体和行李进行紧急搜查,从李某兜里掏出一把弹簧刀以及1万元钱,张某将其全部扣押。
针对题干中民警的不当之处,应当给予的处分是( )(单选)

A.记过
B.警告
C.降级
D.开除

答案:A
解析:
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一)故意违反规定立案、撤销案件、提请逮捕、移送起诉的;(二)违反规定采取、变更、撤销刑事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刑事强制措施或者行政拘留的;(三)非法剥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四)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物品、住所或者场所的;(五)违反规定延长羁押期限或者变相拘禁他人的;(六)违反规定采取通缉等措施或者擅自使用侦察手段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本题中不算作情节较重的,所以应当给记过或记大过处分。

第8题:

钱某匈胡某婚后生有子女甲和乙.后钱某与胡某离婚,甲、乙归胡某抚养。胡某与吴某结婚,当时甲已参加工作而乙尚未成年,乙跟随胡某与吴某居住。后胡某与吴某生下一女丙,吴某与前妻生有一子丁。钱某和吴某先后去世,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胡某、甲、乙可Ⅳ以继承钱某的遗产

B.甲和乙可以继承吴某的遗产

C.胡某和丙可以继承吴某的遗产

D.乙和丁可以继承吴某的遗产


正确答案:CD
[考点]法定继承人
[解析]《继承法》第l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本题中,钱某死亡后,其第一顺位的继承人为钱某的子女甲、乙。对于胡某,由于其在钱某死亡前,已经与钱某离婚,故其不能作为配偶继承胡某的遗产,因此,选项A错误。吴某死亡后,一方面,作为其配偶的胡某可作为第一顺位的继承人继承吴某遗产;另一方面,作为其婚生子女的丙、丁也可以继承吴某的遗产,而作为吴某具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乙同样可以继承其遗产。但是对于甲,由于胡某与吴某结婚时,甲已经成年,所以甲肯定不属于与吴某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范围,甲无法继承吴某的遗产,据此,选项B错误,选项CD正确。

第9题:

李某(女)非法使用他人作废的信用卡通过外网在网上登记。致使银行资费损失5000元整。为了防止被警方抓捕归案。她随身携带一把弹簧刀放于自己兜内。2017年4月下旬的一个晚上。发现某大学生女生贾某独自一人行走在马路上,李某猛然窜至贾某身后将其书包强夺走。此时正好适逢民警张某(男)下班经过此地,张某直接将李某摁倒在地,并对李某身体和行李进行紧急搜查,从李某兜里掏出一把弹簧刀以及1万元钱,张某将其全部扣押。
李某所犯的罪名有( )(多选)

A.抢夺罪
B.侵占罪
C.诈骗罪
D.抢劫罪

答案:C,D
解析:
使用他人作废的信用卡、使用伪造的身份证明、恶意透支,都是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携带凶器抢夺定为抢劫罪,所以题干当中应当定为抢劫罪,而不是抢夺罪。侵占他人的遗失物,埋藏物的定为侵占罪。本题干中不属于这种情况。

第10题:

张某挎一背包到某工厂找人,遇到门卫王某的阻拦并发生争吵,引来群众围观。工厂保安发现张某与某通缉犯相像,便打电话向派出所报警。民警李某等人赶到现场对张某进行盘问,确认张某就是被通缉的犯罪嫌疑人,经检查发现其随身携带的背包内藏有一把弹簧刀,即对张某进行人身检查,并给张某带上手铐带回派出所。
民警带离张某时应采取的正确措施有:

A.带离前必须进行人身检查
B.带离线路尽量避开闹市区
C.带离时让张某背上自己的背包
D.带离时随时观察张某的情绪变化

答案:A,B,D
解析:
将嫌疑人带离时,应对其进行人身检查,确认身份确有必要进行继续盘查;带离线路尽量避开闹市区,防止嫌疑人突然产生妨害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的行为举动;随时观察嫌疑人的情绪变化。而本题中,张某的背包内藏有弹簧刀,属于管制刀具,不能由他自己携带,应由出警民警妥善保管。因此选择ABD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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