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给乙5万元让乙“教训”一下丁。乙收钱后,给丙2万元让丙“教训”

题目

甲给乙5万元让乙“教训”一下丁。乙收钱后,给丙2万元让丙“教训”一下丁。后甲又后悔便告诉乙取消行动。乙说知道了,但未告诉丙。丙仍按照原计划将丁打成重伤。甲的行为属于()。

  • A、犯罪预备
  • B、犯罪中止
  • C、犯罪既遂
  • D、犯罪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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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甲、乙、丙合伙经营汽车运输业务。因生意好,甲想让其弟丁参加合伙,乙同意,但丙反对。甲以多数人同意为由安排丁参与经营。后合伙经营的汽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5万元损失。4人为该5万元损失分担问题诉至法院。对于本案正确的处理方式为( )。

A.由甲、乙、丁分担5万元

B.由甲、乙、丙、丁分担5万元

C.由甲、乙、丙分担5万元

D.由甲、乙、丙承担大部分,丁承担小部分


参考答案:C
解析:《民则意见》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在合伙经营过程中增加合伙人,书面协议有约定的,按照协议处理;书面协议未约定的,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的,应当认定入伙无效。题中丙反对丁参加合伙,则表明丁不能成为合伙人,既然丁不是合伙人,充其量是个雇佣人员,因此不分担该5万元的损失。

第2题:

甲给乙5万元让乙“教训”丙。乙收钱后找到丁给其2万元让丁“教训”丙。后甲又反悔便告知乙取消行动。乙说:“知道了”,但未转告丁。丁仍按照原计划将丙打成重伤。关于甲的犯罪形态,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犯罪预备
B.犯罪中止
C.犯罪未遂
D.犯罪既遂

答案:D
解析:
甲虽然反悔并告知乙取消行动,但未满足犯罪中止需要的条件——有效性。不论哪种中止,都必须具有有效性,即没有发生行为人原本所追求的、行为性质所决定的犯罪结果,要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

第3题:

甲签发一张票面金额为2万元的转账支票给乙,乙将该支票背书转让给丙,丙将票面金额改为5万元后背书转让给丁,丁又背书转让给戊。下列关于票据责任承担的表述中,正确 的是( )。 A.甲、乙、丁对2万元负责,丙对5万元负责 B.乙、丙、丁对5万元负责,甲对2万元负责 C.甲、乙对2万元负责,丙、丁对5万元负责 D.甲、乙对5万元负责,丙、丁对2万元负责


正确答案:C
票据的变造应依照签章是在变造之前或之后来承担责任。如果当事人签章在变造之前,应按原记载的内容负责;如果当事人签章在变造之后,则应按变造后的记载内容负责;如果无法辨别是在票据被变造之前或之后签章的,视同在变造之前签章。本题中,甲和乙的签章在变造之前,丙和丁的签章在变造之后。
[解题技巧]签章的人应该就其签章时所看到的数额承担责任。

第4题:

甲给乙5万元请乙“教训”丙一顿,乙给丁2万元让丁打丙,并带丁辨认了丙。之后,甲感到害怕,又打电话给乙说不打了,并说愿望承担“违约”责任,只需乙退回2.5万元。乙当即说“听你的”,但未向丁转达。丁还是带人将丙打成重伤,甲的行为属于(  )。
A.犯罪预备
B.犯罪未遂
C.犯罪中止
D.犯罪既遂


答案:D
解析:
【精解】共同犯罪是一个整体,要从共同犯罪整体上考虑共同犯罪的停止形态,而不能考虑每一个共同犯罪人的情况。共同犯罪人有一个既遂,即为犯罪既遂。所以,应当认定甲的行为为犯罪既遂。甲虽然有中止行为,但是没有能够有效地阻止危害结果的发生,所以不成立犯罪中止。故选D项。

第5题:

甲与乙订立合同借款给乙1万元,乙与丙订立合同借款给丙1万元,两个债权均已届清偿期,甲将其债权转让给丙,则甲与乙、乙与丙之间的合同()。

A、无效
B、解除
C、终止
D、属于约定终止的情形

答案:C
解析:
C项,合同的终止是指依法生效的合同,因具备法定情形或当事人约定的情形,合同债权、债务归于消灭,债权人不再享有合同权利,债务人也不再承担合同义务。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是指由于某种事实的发生,使一项合同中原本由一方当事人享有的债权和由另一方当事人承担的债务,统归于一方当事人,使得该当事人既是合同的债权人,又是合同的债务人。根据《合同法》第91条的规定,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合同终止。D项,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属于合同的法定终止的情形。A项,两个合同的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满足法律规定的形式要求,因此,合同有效。B项,合同的解除分为协商解除、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三种。本题中并无该三种情形,因此,B项不合题意。

第6题:

甲和乙打算教训一下丙,于是两人深夜潜入丙家所在的小区,乙在丙家门口望风,甲进入丙家后,发现丙没在家,于是顺手偷走了1万元的现金,随后对乙说:“丙不在家,算他走运,不教训他了。”对本案应如何认定?()

A.甲、乙构成盗窃罪,两人是共犯关系
B.甲、乙构成故意伤害罪,两人是共犯关系
C.甲与乙都构成盗窃罪
D.甲构成盗窃罪,乙不构成犯罪

答案:B
解析:
数人共同作案时,各人就其共同故意范围内的犯罪行为成立共犯,本案中甲和乙在故意伤害的范围内成立共犯,甲构成盗窃罪、故意伤害的预备。因此,本题选B。

第7题:

甲签发一张票面金额为2万元的转账支票给乙,乙将该支票背书转让给丙,丙将票面金额变造为5万元后背书转让给丁,丁又背书转让给戊。下列关于票据责任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乙、丁对2万元负责,丙对5万元负责
B.乙、丙、丁对5万元负责,甲对2万元负责
C.甲、乙对2万元负责,丙、丁对5万元负责
D.甲、乙对5万元负责,丙、丁对万元负责

答案:C
解析:
甲、乙的签章在变造之前,应当对变造前的金额(2万元)承担票据责任;丙、丁的签章在变造之后,应当对变造后的金额(5万元)承担票据责任。

第8题:

甲签发一张票面金额为2万元的转账支票给乙,乙将该支票背书转让给丙,丙将票面金额改为5万元后背书转让给丁,丁又背书转让给戊。下列关于票据责任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乙、丁对2万元负责,丙对5万元负责

B.乙、丙、丁对5万元负责,甲对2万元负责中 华会计网 校

C.甲、乙对2万元负责,丙、丁对5万元负责

D.甲、乙对5万元负责,丙、丁对2万元负责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票据变造的法律责任承担。根据规定,票据的变造应依照签章是在变造之前或之后来承担责任。如果当事人签章在变造之前,应按原记载的内容负责;如果当事人签章在变造之后,则应按变造后的记载内容负责;如果无法辨别是在票据被变造之前或之后签章的,视同在变造之前签章。本题中,甲和乙的签章在变造之前,丙和丁的签章在变造之后。。

第9题:

甲签发一张票面金额为3万元的转账支票给乙,乙将该支票背书转让给丙,丙将票面金额改为8万元后背书转让给丁,丁又背书转让给戊。下列关于票据责任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乙、丁对3万元负责,丙对8万元负责
B.乙、丙、丁对8万元负责,甲对3万元负责
C.甲、乙对3万元负责,丙、丁对8万元负责
D.甲、乙对8万元负责,丙、丁对3万元负责

答案:C
解析:
甲、乙的签章在变造之前,应当按照原记载的内容(3万元)负责;丙、丁的签章在变造之后,应当按照变造后的记载内容(8万元)负责。

第10题:

甲、乙、丙三人共谋要给丁一点教训,揍丁一顿。到丁家后,丙在门外放风,甲、乙进屋教训丁,结果将丁当场打死,对此案应定()

  • A、甲、乙、丙共同犯有故意伤害罪
  • B、甲、乙、丙共同犯有故意杀人罪
  • C、甲、乙犯有故意杀人罪,丙犯有故意伤害罪
  • D、甲、乙犯有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丙犯有故意伤害罪

正确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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