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行事业部推荐融资类项目源形成信托产品的流程参照民生银行推介集合信托计划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1题:
组合投资产品建立之初,民生银行推荐的融资类项目源的后续推荐融资类项目源的标准将会根据()等有所调整。
第2题:
信托公司组合投资产品建立之初,民生银行推荐的融资类项目源仅限于股票质押、融资增信措施充分的产品。
第3题:
第4题:
民生银行不可以根据信托公司制定的融资类资产和信托产品的标准向其推荐资产。
第5题:
总行应加强与行内中小、行业部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寻找融资类项目源,推荐给信托公司形成信托产品。
第6题:
在信托合同签订之前,信托一般通过()向潜在客户推介集合资金信托产品。
第7题:
分行(事业部)推荐的融资类项目源形成的信托产品由信托公司先行审批后,()根据民生银行推介集合信托计划的相关规定完成风险审查并报私人银行部有权人审批。
第8题:
()应以总行私人银行风险政策为指导,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寻找融资类项目源,推荐给信托公司形成信托产品。
第9题:
理财资金所投资信贷资产的贷后管理由()负责,具体操作按照民生银行最新发布的理财业务资产监控管理办法和操作流程中融资类理财项目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10题:
经信托公司和总行私人银行部有权人批准可投资的融资类资产和融资类项目源,事业部参照分行职责做好()等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