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买了台电脑,还不到6个月就频繁黑屏,要求退货。()

题目

李某买了台电脑,还不到6个月就频繁黑屏,要求退货。()

  • A、李某应当证明电脑不是他弄坏的
  • B、李某无须证明电脑不是他弄坏的
  • C、经营者若主张不予退货,应当证明电脑交付之前无故障
  • D、经营者无须证明电脑的故障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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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李甲14岁,某中学初二学生。一天,在放学回家的路上,李甲看到某商场正在进行有奖销售,奖券为20元一张,最高奖金额为5000元,他便买了一瓶价值20元的洗发水,领到一张奖券。几天后,抽奖结果公布,李甲所持奖券中了最高奖,李甲非常高兴,急忙把中奖的消息告诉了母亲王乙,母子二人马上去商场兑了奖,王乙把这5000元钱放到家中的柜里。李甲一直想要台电脑,妈妈王乙总说没钱,李甲见现在有钱了,就又提出要买台电脑,王乙说:“我和你都不懂,等你爸出差回来再买吧”,李甲以为妈妈又在骗他,就说:“反正是我的钱,我愿意买什么就买什么”,王乙说:“你一个小孩子,怎么能得这么些钱呢,这钱就是爸爸妈妈的,应该由爸爸妈妈来支配”,李甲暗自生气,趁妈妈不注意,悄悄拿了5000元钱到商场买了台电脑。见儿子抱回一台电脑,王乙急了,立刻拉着李甲来到商场,说李甲买电脑没有征得父母同意,要求退货。售货员说只有电脑质量不合格才予退货,现在电脑质量没问题,无法退货。问题:(1)本案奖金究竟应归谁所有?(2)李甲购买电脑的行为有法律效力吗?他父母能否要求退货?


参考答案:(1)奖金归李甲所有。李甲14岁,是限制行为能力人,虽然不完全能以自己的行为承担民事义务,取得民事权利,但他们进行的纯粹获得利益、不损害他人的行为是有效的。(2)李甲购买电脑的行为是没有法律效力的。《民法通则》第12条第1款规定: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用5000元买一台电脑,这个标的是很大的;而且李甲是在生气的情况下实施该行为的,他不可能完全理解他这种行为的后果,他又没有征得父母的同意。所以李甲购买电脑的行为无效。无效行为的法律后果是返还财产,故李甲的父母有权要求退掉电脑。

第2题:

下列情况可以适用返还原物的包括( )。

A.李某借给张某一台电脑,张某谎称丢失拒绝返还

B.李某的电脑被张某偷走,张某将电脑送给孙某

C.李某将电脑卖给张某,张某又将电脑转卖给孙某,但一直不支付李某价款

D.李某借给张某一台电脑,张某将其卖给善意的孙某


正确答案:AB
C项李某应依据违约责任要求张某赔偿损失,D项孙某善意取得电脑的所有权,李某只能要求张某赔偿。

第3题:

王某在电脑公司购买了一台电脑,在“二包”有效期内出现故障,后经两次修理仍无法正常使用,此时市场上已无同型号电脑。依照有关法律规定( )。

A、电脑公司应予以退货,但需抵交折旧费

B、电脑公司应无条件退货或予以更换

C、王某只能要求再次修理

D、王某只能要求调换其他型号的电脑


正确答案:B

第4题:

李某今年初买了一台彩电,其父亲不同意,要他退货。李某嫌麻烦,便将彩电卖给了邻居王某。一个星期后,电视机爆炸,正巧李某在场,李某和王某都被炸伤。王某要求李某赔偿,理由是李某卖给自己的电视机有问题;李某要求王某赔偿,因为电视机的所有权已经转移给王某。双方各持己见,争论不休。

问题:1.此案的受害人应向谁索赔?

2.法律根据是什么?


参考答案:1.此案的受害人应向销售电视机的商店或电视机厂家索赔。
2.根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本案中,李某不具有法律规定的销售者主体资格,王某也不是侵权行为主体,也就是说,李某不能向王某要求赔偿,王某也不能向李某要求赔偿,此案的受害人应向销售电视机的商店或电视机厂家索赔。

第5题:

张某向李某借款10000元,李某要求张某提供担保,张某遂以自己借用赵某的一台电脑向李某提供质押,双方签订书面合同并将电脑交付给李某占有。到期张某不能返还借款,李某遂依法变卖该电脑,得款6000元。此时赵某得知借给张某甩的电脑被李某变卖,遂起诉李某,李某此时才知道电脑不是张某自己所有。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李某可以合法取得对于电脑的质权,有权行使质权

B.赵某要求返还电脑已经不可能,但可以要求李某返还价款

C.赵某的损失只能由张某独自承担赔偿责任

D.李某与张某对赵某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AC
「考点」质权的善意取得
「解析」根据《物权法》第106条的规定,无处分权人就动产为善意第三人设立质权并将动产交由该善意第三人占有时,善意第三人就此动产构成质权的善意取得,在该质权实现后,动产的原所有人无权追回该动产,也无权要求善意第三人赔偿损失,但是有权要求无处分权人赔偿损失。
在本题中,无处分权人是张某,善意第三人是李某,动产原所有人是赵某。因此,本题应选项为AC。

第6题:

张某在天海大厦承包柜台的石德公司买了一台电脑,使用不到2个月,电脑显示器爆炸,共损失2万元。经查事故是因电脑质量引起的。依照法律,张某应向()提出索赔.

A、应向海天大厦请求索赔

B、可以向石德公司也可以向电脑生产者索赔

C、应向石德公司索赔

D、找不到生产者的才能向石德公司索赔


参考答案:B

第7题:

江某委托朱某购买一百台奔腾Ⅲ电脑,适逢市场上电脑价格即将上涨,朱某在这时突然病倒,且无法与正在国外考察的江某联系,遂委托李某代其购买,但未讲明电脑型号,李某为省钱,买回一百台奔腾Ⅱ电脑。江某拒绝接收,因退货使电脑公司损失10万元,则( )。

A.电脑公司可直接要求江某赔偿损失

B.应由朱某向电脑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C.江某承担民事责任后,可以要求朱某赔偿因此受到的损失

D.李某也有过错,应承担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ACD
「考点」复代理
「解析」《民法通则》第68条之规定,转托有效,故应由本人即江某承担法律后果。根据《民通意见》第81条,因转托授权不明给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第三人可直接要求被代理人赔偿损失:被代理人承担民事责任后,可要求委托代理人赔偿损失,转托代理人有过错的,应负连带责佳。

第8题:

2014年5月,王某在电脑城里购买了一部笔记本电脑,商家现场试机后电脑运行一切正常,王某交钱后就将电脑带回家使用。但使用不到3个月的时间,电脑经常出现死机、黑屏现象,于是王某找到商家要求免费维修,商家以个人使用不当为由,非电脑质量问题而予以拒绝,否则要求李某自己出数百元钱做质量检测。问题:

(1)本案适用何种举证规则?为什么?

(2)若适用该举证规则,前述瑕疵应当于多长时间内发现并导致争议?


参考答案:(1)对于耐用品瑕疵的举证责任倒置(2)发现瑕疵并导致争议的时间为接受商品或服务起6个月。

第9题:

李某在电脑公司购买一台电脑,使用十个月后出现故障。在“三包”有效期内,经两次修理仍无法正常使用。此时市场上已无同型号电脑。依照有关法律,该事件应如何解决( )

A.李某只能要求再次修理

B.李某只能要求调换其他型号的电脑

C.电脑公司应无条件退货或予以更换

D.电脑公司应予以退货,但可抵销折旧费


正确答案:C
【考点点击】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违反“三包”的规定或约定的法律责任。
【要点透析】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五条:“对家规定或者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包修、包换、包退的商品,经营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或者退货。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对包修、包换、包退的大件商品,消费者要求经营者修理、更换、退货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合理费用。”

第10题:

消费者李某在某购物中心购买了一台音响设备,经有关部门检验发现该音响设备属于不合格商品,李某找到购物中心要求退货。下列处理方法中正确的是( )。


参考答案:C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依法经有关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的商品,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应当负责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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