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部门接到持票人开户行寄来的委托收款凭证和汇票,审核无误后进行付款。在汇票到期日或到期前收到的,于汇票到期日()付款。
第1题:
委托收款结算方式的流程之二为付款,是指银行在接到寄来的委托收款凭证及债务证明,并经审查无误后向收款人办理()的行为。
第2题:
柜台受理委托收款,营业经理对托收凭证及债务凭证审核无误后,按要求在托收凭证第三联加盖()。
第3题:
会计部门接到持票人开户行寄来的(),审核无误后进行付款。
第4题:
收款人开户行受理委托收款业务,经办员审核托收凭证无误,在系统作委托收款登记后,将托收凭证第一联加盖转讫章退收款人作回执。
第5题:
营业部审核持票人开户银行寄来的承兑汇票正本及托收凭证,若存在合法抗辩事由需办理拒绝付款手续时,应于接到承兑汇票及托收凭证次日起()内,出具“拒绝付款理由书”。
第6题:
操作员接到持票人开户行寄来的委托收款凭证及汇票,执行()交易,进行付款操作。
第7题:
法人机构认为委托收款汇票存在影响到期兑付的瑕疵事项的,应在收到委托收款信函后及时与持票人开户行或持票人进行沟通。
第8题:
付款人开户行接到收款人开户行寄来的托收凭证第三、四、五联及交易单证并审核无误进行相关处理后,应在托收凭证第五联加盖()。
第9题:
承兑行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日前(含到期日)收到持票人开户行寄来的银行承兑汇票和托收凭证()联,登记《收发信件登记簿》;持票人在本社开户的,应向承兑行提交银行承兑汇票和进账单。
第10题:
委托收款托收凭证第一联审核无误后加盖()章退还收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