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暂行办法》的规定,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对招标投标市场出现的()等失信违法行为对外进行记录公告。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暂行办法》中规定,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对虚假招标、串通投标、非法转包和违法分包等失信违法行为,应自招标投标违法行为处理决定做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外进行记录公告,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期限为 6个月,该规定体现了( )。
A:公平、公正的原则
B:职权法定的原则
C:社会监督的思想
D:运用信用公示制度进行行政监督的思想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第7题:
第8题:
第9题:
第10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