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简述《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规定对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方面主要核查哪些内容?

题目
问答题
请简述《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规定对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方面主要核查哪些内容?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在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方面,核查申请人提交的设备布局图和工艺流程图是否与现场一致,设备布局,工艺流程是否要求,并能防止交叉污染。实施复配食品添加剂现场核查时,核查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根据复配食品添加剂品种特点,核查复配食品添加剂的配方组成、有害物质及致病菌是否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解析: 暂无解析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或未解决您的问题,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简述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实地核查记录包括哪几部分审查内容?


正确答案:书面申请材料的复核性审查;企业人员情况审查;生产场所、环境、厂房及设施情况审查;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情况审查;质量管理情况审查。

第2题:

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时,可以根据食品生产工艺流程等要求,核查()检验合格报告。

  • A、厂房车间
  • B、生产设备
  • C、计量器具
  • D、试制食品

正确答案:D

第3题: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适用于对()审查工作,包括审核资料、核查现场和检验食品。

  • A、销售食品企业
  • B、流动糊作食品加工厂点
  • C、现制现销企业
  • D、申请人生产许可规定条件的

正确答案:D

第4题:

问答题
请简述《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在哪些方面体现了国务院“放管服”的要求。

正确答案: 一是严格划分了许可审查的方式。《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将生产许可审查划分为申请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两种方式。
二是优化了现场核查要求。全面规定了现场核查的人员、核查的内容、核查的程序、工作时限要求、核查记录 、核查结果确认等内容。特别是在现场核中明确了观察员参与现场核查的要求。
三是完善了许可审查机制。赋予申请人核查整改机会。四是提出了行政许可方便服务机制
解析: 暂无解析

第5题:

问答题
请简述《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规定对人员和管理制度方面主要核查哪些内容?

正确答案: 人员管理方面,核查申请人是否配备申请材料所列明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是否建立生产相关岗位的培训及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人员是否取得健康证明。
在管理制度方面核查申请人的进货查验记录、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记录、食品安全自查、不安全食品召回、不合格品管理、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及审查细则规定的其他保证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是否齐全,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
解析: 暂无解析

第6题:

食品生产者工艺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主要生产设备设施、食品类别等事项发生变化,需要变更食品生产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未按规定申请变更的,应如何处罚?


正确答案:食品生产者工艺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主要生产设备设施、食品类别等事项发生变化,需要变更食品生产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未按规定申请变更的,由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7题:

食品生产许可证实地核查包括以下哪些内容()

  • A、核查厂区环境及生产车间
  • B、核查原辅料及成品库房
  • C、核查生产设备设施及检验条件
  • D、核查工艺流程及相关技术人员

正确答案:A,B,C,D

第8题:

《审查通则》规定:通则所称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是指()

  • A、有固定场所
  • B、相应的加工设备
  • C、工艺流程
  • D、加工制作销售食品

正确答案:A,B,C,D

第9题:

问答题
请简述《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规定对试制产品检验报告有哪些要求?

正确答案: (1)现场核查时,核查组可以根据食品生产工艺流程等要求,按申请人生产食品所执行的食品安全标准和产品标准核查试制食品检验合格报告。实施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现场核查时,可以根据食品添加剂品种,按申请人生产食品添加剂所执行的食品安全标准核查试制食品添加剂检验合格报告。
(2)试制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可以由申请人自行检验或者委托有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出具。
(3)试制产品检验报告的具体要求按审查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解析: 暂无解析

第10题:

问答题
请简述《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实施后,现有的实施细则能否继续使用?

正确答案: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自2016年10日起实施,原2010版《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不再执行。在新的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出台前,现有的各类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继续有效。《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应当与相应的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结合使用。
申证产品的类别编号、类别名称及品种明细应符合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中对生产场所、设备设施、设备布局与工艺流程、人员管理、管理制度、试制产品检验合格报告等核查项目的应结合相应细则具体技术要求,食品添加剂、特殊食品审查细则对核查内容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细则中相关产品标准与食品安全标准和产品标准不一致的,应按现行有效的食品安全标准和产品标准执行。
细则中对出厂检验项目的要求与产品执行标准不一致的,应结合食品安全标准和产品标准进行调整,并配备相应的检验设备设施。
对产品的分装规定按各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要求,细则没有明确允许分装的,食品不允许分装。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