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国际私法关于解决自然人国籍冲突的基本原则和办法。

题目
问答题
论述国际私法关于解决自然人国籍冲突的基本原则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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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在国际私法上解决国籍冲突的目的在于()

A.消除多国籍现象

B.消除无国籍现象

C.确定应适用的当事人的本国法

D.与国际公法解决国籍冲突的原则取得一致


参考答案:C

第2题:

试述国际私法关于解决自然人国籍冲突的基本原则和办法。


参考答案:

对自然人国籍冲突,根据国籍的积极冲突和消极冲突的不同情形,各国实践采取的解决办法和原则不同。
(1)解决自然人国籍积极冲突的基本原则和办法:
第一,一个人同时既具有内国国籍,又具有外国国籍时,国际上通行的做法多主张以内国国籍优先,以内国法为该人的本国法,不论这几个国籍是同时取得还是异时取得的。这就是“内国国籍优先原则”,且已被各国普遍接受。
第二,在当事人具有的两个以上的国籍均为外国国籍时,如何确定其本国法,各国的实践不一,归纳起来主要有三种做法:最后取得的国籍优先原则,当事人住所或惯常居所所在地国国籍优先原则,与当事人有最密切关联的国籍优先原则。
(2)自然人国籍的消极冲突的解决原则和办法:对于自然人国籍的消极冲突问题,各国的立法和司法实践基本采取一致原则,即主张以无国籍人的住所地国国籍为其国籍,以住所所在地国家的法律为其本国法。如当事人无住所或住所不能确定时,以其居所所在地国为其国籍国,以居所所在地法为其本国法。如果当事人的居所也不能确定时,多数国家的法律未作规定,司法实践既有主张以当事人所在地国家为准,也有主张尊重当事人意愿,以当事人意思自治来决定其国籍和本国法。


第3题:

简述国籍积极冲突的解决。


参考答案:

对于自然人国籍的积极冲突,各国在立法和实践中区别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办法解决:
(1)一个人同时既具有内国国籍,又具有外国国籍时,国际上的通行做法是按照“内国国籍优先的原则”,以内国法为当事人的本国法。
(2)当事人的双重或多重国籍均为外国国籍时,如何确定其本国法,各国的实践不一致,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做法:第一,最后取得的国籍优先。第二,当事人住所或惯常居所所在地国国籍优先。第三,与当事人有最密切联系国家的国籍优先,即适用当事人“实际国籍”所属国法为基本国法,这是当今较有影响的一种理论,为许多学者所赞同。


第4题:

简述自然人国籍在国际私法上的意义。


正确答案: ①当事人是否具有外国国籍是判断某一民事关系是否是涉外民事关系的根据之一;
②国籍是指引涉外民事关系准据法的一个重要连续因素;
③国籍又是国家对于在外国的侨民的民事权益受到侵犯时,作为原告而回到祖国来进行诉讼时行使管理权的一种依据。

第5题:

最早提出国际私法上的国籍的概念,并把国籍原则提升到国际私法基本原则的高度的学者是美国的库克。()


参考答案:错误

第6题:

简述自然人国籍冲突的概念及其解决方法。


参考答案:

(1)自然人的国籍冲突分为积极冲突和消极冲突两种。国籍的积极冲突是指,一个人同时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国籍的情况,消极冲突是指一个人没有国籍的情况。
(2)关于国籍积极冲突的解决要区分两种情况:第一,当当事人具有的两个以上的国籍中,有一个是内国国籍时,国际上通行的做法是内国国籍优先。第二,当事人所具有的两个以上的国籍都是外国国籍时,主要有以下几种解决方法:以取得在先的国籍优先;以取得在后的国籍优先;以当事人惯常居所或住所所在国的国籍优先;以与当事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为其本国法,或者说以它的“实际国籍”决定其属人法。这种做法为许多学者和许多国家的立法与司法实践所采纳。我国也采用此种做法。
(3)关于国籍的消极冲突,一般主张以其住所地国的法律为其本国法,如无住所或住所不能确定,采其居所地法,如居所也不能确定,适用法院地法。根据我国司法解释的规定,无国籍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适用其居住地国法律,如未定居,适用其住所地国法。


第7题:

中国际私法学派与小国际私法学派间共同的地方在于:()

A、都认为冲突规范是国际私法的法律规范

B、都认为国际私法的任务在于解决法律适用上的冲突

C、都主张国际私法的间接调整手段的存在

D、都认为冲突规范是国际私法中的核心规范


参考答案:ABC

第8题:

论国籍冲突的解决。


参考答案:

国籍冲突可分为国籍的积极冲突和消极冲突,这两种冲突的解决方法是不同的,现分述如下:
(1)国籍积极冲突的解决。当事人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籍,其中一个是内国国籍,国际上通行的作法是内国国籍优先。当事人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国籍都是外国国籍,其解决的方法为:
A.以当事人最后取得的国籍为其国籍。
B.以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国家的国籍或以当事人有最密切联系国家的国籍为其国籍。
C.由法院从当事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籍确定一个国籍为当事人的国籍。
(2)国籍消极冲突的解决方法主要有:
A.以当事人住所所在地国家的国籍为其国籍。如无住所或住所不能确定,则以居所所在地国家的国籍为其国籍。
B.由法院来确定当事人的国籍。
C.以与当事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国籍为当事人的国籍。


第9题:

从有没有国籍出发,关于自然人与公民论述正确的是()。

  • A、公民和自然人都有国籍
  • B、公民是有国籍的,自然人是专指没有国籍的人
  • C、公民是有国籍的,自然人是不强调他有没有国籍的
  • D、公民是有国籍的,自然人是没有国籍的

正确答案:C

第10题:

论述国际私法关于解决自然人国籍冲突的基本原则和办法。


正确答案: (1)对于存在自然人国籍积极冲突时如何定其本国法分以下两种情况:首先,一个人同时既具有内国国籍,又具有外国国籍时,国际上通行的做法多主张以内国国籍优先,。以内国法为该人的本国法,不论这几个国籍是同时取得还是异时取得的。这就是“内国国籍优先原则”,且已被各国普遍接受;其次,在当事人具有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籍均为外国国籍时,如何确定其本国法,各国的实践不一,归纳起来主要有三种做法:最后取得的国籍优先原则,当事人住所或惯常居所所在地国国籍优先原则,与当事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籍优先原则。
(2)对自然人国籍存在消极冲突时如何确定其本国法,各国的立法和司法实践基本采取一致原则,以住所所在地国家的法律为其本国法。如当事人无住所或住所不能确定时,以居所所在地法为其本国法。如果当事人的居所也不能确定时,多数国家的法律未作规定,司法实践既有主张以当事人现在地国家为准的,也有主张尊重当事人意愿,以当事人意思自治来决定其国籍和本国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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