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选项中关于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题目
单选题
下列选项中关于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A

抽象行政行为可以反复适用,具体行政行为只能适用一次

B

抽象行政行为是一种制定规则的行为,具体行政行为是处理具体行政事务的行为

C

抽象行政行为的对象具有普遍性,具体行政行为的对象具有特定性

D

抽象行政行为具有可诉性,具体行政行为具有不可诉性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或未解决您的问题,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时,应当对下列哪项进行审查( )

A.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B.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C.具体行政行为与抽象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D.具体行政行为与抽象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正确答案:A
本题考查行政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原则。 
《行政诉讼法》第5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这条规定体现了行政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原则。与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相比,这一原则是行政诉讼中特有的,最反映行政诉讼的精神与价值取向的基本原则。该原则的含义有两层:(1)合法性审查的对象是具体行政行为。(2)合法性审查的深度仅限于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而不能及于其合理性。有观点认为人民法院以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为原则,以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理性为例外,因为人民法院法院对于显失公正的行政处罚行为可以适用变更判决。也有观点认为这并不意味着人民法院在例外情况下也可以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理性,因为显失公正的处罚已经不再是一个不合理的行政行为,而是一个不合法的行政行为。但不管采哪种观点,本题都只能选A,因为即使可以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理性,也只是一个特殊情况下的例外。

第2题:

下列关于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的区别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抽象行政行为一般调整不特定的多数人和事,而具体行政行为仅仅针对特定的对象
B.抽象行政行为针对未来发生的事,而具体行政行为都是针对已经发生的事
C.抽象行政行为主要表现为规范性,而具体行政行为表现为确定性
D.抽象行政行为可以反复适用,具体行政行为只适用一次
E.就相对人来说,具体行政行为的影响是直接的和确定的,抽象行政行为的影响是间接的和不确定的

答案:A,C,D,E
解析:
针对未来发生的事情和针对已经发生的事情并不是具体行政行为与抽象行政行为的区别,二者都既可以针对未来发生的事情,也可以针对已经发生的事情。

第3题:

关于行政行为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行政行为可以分为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

B、抽象行政行为就是行政立法行为

C、具体行政行为主要就是行政执法

D、具体行政行为也包括行政司法行为


参考答案:ACD

第4题:

关于行政行为,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 A、行政行为分勾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
  • B、法律效力是具体行政行为法律制度中的核心因素
  • C、当事人不履行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义务,行政机关予以执行是具体行政行为执行力的表现
  • D、行政许可是依职权的行政行为

正确答案:D

第5题:

关于具体行政行为,下列说法哪一项是错误的?
A.行政复议是具体行政行为
B.行政确认是具体行政行为
C.阶段性行政行为都不是具体行政行为
D.行政指导不是具体行政行为


答案:C
解析:
阶段性行政行为是指为最终作出权利义务安排进行的程序性、准备性工作的行为。阶段性行政行为一般不是具体行政行为,因为它对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没有影响。但是部分阶段性行政行为虽然只是程序行为,但如果此程序行为实际上巳经影响到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则具有了具体行政行为的特质。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许可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仅就行政许可过程中的告知补正申请材料、听证等通知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导致许可程序对上述主体事实上终止的除外。因此,C选项错误,当选。

第6题:

关于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和效力,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与抽象行政行为不同,具体行政行为一经成立即生效

B.行政强制执行是实现具体行政行为执行力的制度保障

C.未经送达领受程序的具体行政行为也具有法律约束力

D.因废止具体行政行为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国家应当给予赔偿


正确答案:ACD
[考点]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和效力
[解析]行政行为的成立,是指行政行为应当具备哪些要件,才能构成行政行为,具备行政行为的效力。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需要具备三个要件:(1)主体要件:行为主体必须具有行政主体资格;(2)实质要件:行为本身应具有行政管理的内容,且需产生直接的法律效果;(3)形式要件:通常情况下应以书面形式为之,但也不排除书面之外的其他意思表示形式。行政行为成立后,行政机关不能随意改变所作行为,但此时的行政行为还不能对行政相对人产生效力,行政行为对行政相对人产生效力是在其生效之后。
行政行为的生效,是指行政行为成立后,对相对人发生效力,产生确定力、拘束力或者执行力。不同类型的行政行为,其生效方式也有所不同,大致包括以下四种:(1)即时生效: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即具有效力,对行政相对人立即生效。即时生效行政行为的作出与其生效在时间上几乎是统一的,一般表现为行政机关采取的强制措施或是紧急处理行为。(2)公告生效:行政机关将行政行为的内容采取公告或者宣告等有效形式,足以使行政相对人知悉行政行为的内容,该行政行为才开始对行政相对人发生效力。公告方式所针对的是不特定的多数相对人,或者相对人虽然明确,但是所在地不明确,而难以对其告知行政行为的内容。(3)送达生效:行政行为采用行政决定或者其他书面形式作出时,在将书面文。书送达给相对人时始发生效力。(4)附条件生效:行政行为本身附有生效的日期或条件,在该期限届满或者条件具备时,该行政行为发生效力。一般来说.抽象行政行为针对不特定的多数人和事作出,所以抽象行政行为成立后需要采用公告的方式,使相对人知悉该抽象行政行为的内容之后方可生效。具体行政行为根据其行为类型的不同,分别采用上述四种不同的生效方式。一经成立即为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只是具体行政行为中的一小部分,主要包括行政机关采取的强制措施、紧急处理行为或是利用简易程序作出的行政行为。并非所有的具体行政行为都是一经成立即生效的,如在行政执法中普遍存在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具体行政行为,在行政行为成立后都需要送达行政相对人方可生效。A项的说法过于绝对,是错误的。
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会对行政主体及行政相对人发生效力,即行政行为的确定力、拘束力和执行力。根据《行政强制法》第2条第3款的规定:“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B项正确。
关于C项,如上所述,具体行政行为在生效后才会产生法律约束力。尽管不同类型的具体行政行为,其生效方式有所不同,但是综观具体行政行为的生效方式,无论是哪种生效方式,都必须具有使相对人了解、明晰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之意。送达领受程序不同于单纯的送达生效程序,送达领受意味着行政机关通过一定的意思表示方式将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传达给行政相对人,使其知晓或推定其知晓了该行政行为的含义和内容。在即时生效中,行政行为一般是当场作生效的,在此种行政行为生效前,行政机关实际上已经通过口头表达或是肢体动作等意思表示方式向相对人传达了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这也是一种送达受领方式。同样,在公告生效中,尽管行政机关无法直接向具体行政行为的相对人送达该具体行政行为,但是行政机关仍以公告的方式将该行政行为的内容传达到公众之中,在经过合理的公告期后方才推定行政相对人已经知晓该行政行为,这种方式也具备了送达领受的含义。所以,具体行政行为都是由行政机关通过一定的意思表示方式向相对人送达,并经相对人领受或推定相对人已经领受其意思表示之后,方才生效的,只有经过送达领受程序的具体行政行为才发生法律约束力,C项错误,很多考生对该选项提出异议,实际上是没有从广义上把握送达领受程序的含义。
关于D项.行政行为的废止,是指因形势或法律、政策的变化,原合法、适当的行政行为已不符合现行法律、政策,或者行政行为已完成其原定目标、任务,故行政主体终止其效力。行政行为废止的原因大致分为三方面:(1)行政行为所依据的法律法规
或是政策经有权机关依法修改、废止或者撤销;(2)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原行政行为的存续会有碍于社会发展。甚至给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带来重大损失;(3)行政行为已经完成原定目标、任务,没有继续存在的必要。由此可知,具体行政行为的废止是一种合法行为。根据《国家赔偿法》第2条第1款的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这说明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的前提是行政机关的行为违法,故因行政行为的废止而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不属于国家赔偿的范围。D项错误。值得一提的是.如果具体行政行为的废止是因为前述的原因(1)或者原因(2)引起的,而且这种废止给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了较大损失,那么行政机关应当对其损失给予适当的补偿。

第7题:

关于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和效力,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与抽象行政行为不同,具体行政行为一经成立即生效
B:行政强制执行是实现具体行政行为执行力的制度保障
C:未经送达领受程序的具体行政行为也具有法律约束力
D:因废止具体行政行为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国家应当给予赔偿

答案:A,C,D
解析:
【考点】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及效力【详解】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是指具体行政行为在法律上被认定为存在。其成立的一般条件是:(1)在主体上,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是享有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实施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工作人员意志健全且具有行为能力;(2)在内容上,向对方当事人作出具有效果意思的表示;(3)在程序上,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送达。可见,送达是具体行政行为成立的条件,未经送达则具体行政行为不成立,遑论其法律约束力。据此,C选项错误当选。具体行政行为成立后,如果不存在致使具体行政行为无效的因素,具体行政行为在理论上就可以开始发生法律效力。因此,一般来说,具体行政行为一经成立就可以立即生效。但是行政机关也可以安排某一行为发生后或者经过一段时间后才发生效力,这即是所谓的附条件、附期限的具体行政行为。据此,A项当选。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一般包括具体行政行为的确定力、拘束力和执行力。所谓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力,是指使用国家强制力迫使当事人履行义务或者以其他方式实现具体行政行为权利义务安排的效力。这种执行力的重要表现便是强制执行。据此,B选项正确不当选。根据《国家赔偿法》第3、4条规定,行政赔偿主要针对的是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而具体行政行为的废止是指由于客观条件的变化,具体行政行为没有继续保持其效力的必要,而由行政机关依法终止其效力的行为,是合法行为。据此,具体行政行为的废止条件中没有违法或者明显不适当的原因,故因具体行政行为的废止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不应给予国家赔偿,应视情况给予补偿。据此D项错误当选。

第8题:

下列关于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区别的选项中正确的有( )

A.抽象行政行为一般调整不特定的多数人和事,而具体行政行为仅仅针对特定的对象

B.抽象行政行为针对未来发生的事,而具体行政行为都是针对已经发生的事

C.抽象行政行为主要表现为规范性,而具体行政行为表现为确定性

D.抽象行政行为可以反复适用,具体行政行为只适用一次


正确答案:ACD
【答案】ACD
【考点】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的区别
【解析】具体行政行为与抽象行政行为的区别为:①调整范围不同。具体行政行为仅针对特定的人和事,是否属于特定的对象,并不以对象数量的多少而定,而是以数量是否确定来定;抽象行政行为一般针对不特定的多数人和事。②能否反复适用不同。具体行政行为表现为确定性,只适用一次,对于其他事项则不适用;抽象行政行为主要表现为规范性,一般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表现出来,这些规范性文件在同样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反复适用。③影响相对人权利义务的方式不同。具体行政行为对于相对人的权利义务直接作出决定,直接影响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但抽象行政行为一般表现为规范,本身一般并不直接影响相对人权利义务,只有通过具体行政行为的实施活动。才能实现抽象行政行为的目标和作用。④行为程序不同。具体行政行为则强调调查程序以及听证程序;抽象行政行为程序接近于立法程序,一般要求有征求意见程序以及公布。

第9题:

下列关于行政复议中的抽象行政行为审查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A.申请人在提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提出抽象行政行为审查的申请
B.行政复议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抽象行政行为申请有权处理的,应当在30日内依法处理
C.抽象行政行为审查可以审查的“规定”包括地方人民政府规章
D.有权处理的机关审查有关规定时,要中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核行政复议中对抽象行政行为的附带审查。抽象行政行为审查中,可以审查的“规定”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以及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等。但是这些规定不含国务院部、委员会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

第10题:

下列有关区分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的意义表述中正确的有()

  • A、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为的成立与生效要件不同
  • B、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受监督与审查的范围与程序不同
  • C、行政机关对于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所拥有的自由裁量权不同
  • D、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和行为的表现形式各不相同

正确答案:A,B,D

更多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