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甲意欲杀乙,正举刀准备砍杀乙时,有人经过乙旁,甲见人来,遂仓皇逃离。对于甲()

题目
单选题
某甲意欲杀乙,正举刀准备砍杀乙时,有人经过乙旁,甲见人来,遂仓皇逃离。对于甲()
A

可以比照预备犯从重处罚

B

不应处罚

C

应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

D

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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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甲欲杀乙,将乙打倒在地,掐住脖子致乙深度昏迷。30分钟后,甲发现乙未死,便举刀刺乙,第一刀刺中乙腹,第二刀扎在乙的皮带上,刺第三刀时刀柄折断。甲长叹“你命太大,整不死你,我服气了”,遂将乙送医,乙得以保命。经查,第一刀已致乙重伤。关于甲犯罪形态的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故意杀人罪的未遂犯 B.故意杀人罪的中止犯 C.故意伤害罪的既遂犯 D.故意杀人罪的不能犯


正确答案:A
答案暂无

第2题:

甲预谋杀乙,在甲买了杀乙用的刀之后,由于害怕作案后被抓,遂放弃了行凶。甲的行为属于何种犯罪停止形态()。

A、犯罪既遂

B、犯罪未遂

C、犯罪中止

D、犯罪预备


参考答案:C

第3题:

某甲在乙房间正欲举刀杀乙,忽听有人敲门,甲急忙跳窗逃走。某甲的行为属于()

A、犯罪预备

B、犯罪未遂

C、犯罪中止

D、犯罪表示


参考答案:B

第4题:

甲为杀乙而向乙的食物中投放毒药,见乙神态痛苦而反悔,将乙送往医院抢救脱险。其实,甲投放的毒品量不足以致乙死亡。对于甲,应认定为()

  • A、犯罪中止
  • B、犯罪未遂
  • C、犯罪既遂
  • D、不是犯罪

正确答案:A

第5题:

甲欲杀乙,将乙打倒在地,掐住脖子致乙深度昏迷。30分钟后,甲发现乙未死,便举刀刺乙,第一刀刺中乙腹,第二刀扎在乙的皮带上,刺第三刀时刀柄折断。甲长叹“你命太大,整不死你,我服气了”,遂将乙送医,乙得以保命。经查,第一刀已致乙重伤。关于甲犯罪形态的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故意杀人罪的未遂犯
B:故意杀人罪的中止犯
C:故意伤害罪的既遂犯
D:故意杀人罪的不能犯

答案:A
解析:
【考点】犯罪未遂;犯罪中止;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详解】根据《刑法》第24条的规定,犯罪中止是指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本案中,甲在主观上是出于杀死乙的故意,并且已经着手实施杀乙的行为,在拿刀刺死乙的过程中,虽然刺第三刀时刀柄折断,但此时乙已经受伤,如果甲想继续杀乙的话,完全可以继续实施其他杀死乙的行为。但是甲选择了放弃,因此甲不成立故意杀人未遂。A的说法是错误的。甲主观上放弃了继续杀乙的想法,并将乙送往医院,经过治疗,乙的生命得以保全,即甲有效地防止了危害结果的发生。因此甲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的中止犯。故B选项正确。但是司法部公布的答案为A,笔者认为值得商榷。

第6题:

甲欲杀乙,在砍了第一刀准备举刀再砍时,在第三人丙的奋力阻止下,甲扔下刀而走。甲构成()

A、犯罪未遂

B、犯罪既遂

C、犯罪中止

D、犯罪预备


参考答案:A

第7题:

甲欲杀乙,用菜刀对乙的胸部砍击,乙倒地后甲误认为乙已经死亡,便迅速逃离。乙被送到医院抢救后脱离生命危险,但因护士在输液时用错药物致乙死亡。甲的行为构成( )。

A.故意杀人罪(未遂)

B.故意伤害罪

C.故意杀人罪既遂

D.过失致人死亡罪


正确答案:A
解析:本题旨在考查犯罪未遂。本案中,甲的行为属于实行终了的未遂。实行终了的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刑法分则规定的特定犯罪要件的行为,并且自认为已经将实现犯罪意图所必需的全部行为实施完毕,但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达到既遂状态的犯罪未遂形态。例如:行为人持枪向被害人射击,被害人应声倒地,行为人误认为被害人已经中弹死亡,持枪逃离犯罪现场,实际被害人可能只是受了轻伤。

第8题:

下列关于犯罪未完成形态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某甲在乙的房间正举刀准备杀乙,忽然听到有人敲门,甲以为事情败露,急忙弃刀跳窗逃走。实际上,根本没人来,而是大风猛烈拍打乙家的大门,甲只是做贼心虚。甲的行为属于犯罪未遂

B.警察乙准备杀死不同意他与女儿结婚的女朋友的父亲,但是连打两枪只是造成重伤,忽然觉得自己这样可能会被判死刑,便不再开枪并同时离开,被害人由于流血过多死亡。乙的行为属于犯罪中止

C.丙见仇人正在熬药,便往其药里投放毒药。其实仇人正熬药给自己的宠物狗吃,结果狗吃后死亡,因为没有致人死亡,所以丙不构成犯罪

D.丁埋伏在路边准备杀死每天都经过此地的仇人,突然接到手机说其母病危,于是丁匆匆离开。丁的行为构成犯罪中止


正确答案:A
【考点】犯罪未完成形态
【解析】犯罪未完成形态有三种形式:未遂、中止和预备。A项中,甲已经着手实施犯罪行为,只是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放弃犯罪,属于犯罪未遂;B项中,乙仍然可以继续射击打死被害人,停下来之后本来可以有效的防止犯罪结果发生,但是其未能自动有效地防止结果发生,所以不构成犯罪中止;C项中,丙的行为属于犯罪未遂,只是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成功;D放弃犯罪也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故不能构成犯罪中止。

第9题:

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A:医生甲意欲杀害患者丙,将毒药交给不知情的护士乙,让乙给丙注射。乙接过药品后发现是致命的毒药,但仍给丙注射,致丙死亡,甲构成教唆乙杀人的教唆犯
B:甲教唆乙杀丙,同时又告诉丙:“乙会杀你,作好防卫准备”。某日晚,乙杀丙时,丙正当防卫将乙杀死,甲对乙的死亡应承担故意杀人的刑事责任
C:甲乙有仇,甲扬言要杀乙,乙逃往他乡后,甲在多处张贴悬赏广告“杀死乙者奖励3万元”,但是没有人杀乙,甲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教唆犯
D:甲教唆乙盗窃丙家的财物,乙接受教唆后前往丙家行窃,被丙发现后乙为了抗拒抓捕当场使用暴力,致丙轻伤,甲属于教唆未遂,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答案:A,C,D
解析:
【考点】教唆犯。详解:关于A选项。教唆犯是共犯的一种,是指教唆引起他人犯意的共犯人。甲利用不知情的护士乙的行为来实施自己的犯罪行为,与乙没有达成共同犯罪的故意,所以是单独犯罪。护士乙在知情后仍然实施犯罪行为,属于片面的帮助犯,也要承担刑事责任。所以甲并不构成教唆乙杀人的教唆犯,A选项的说法错误,当选。关于B选项。间接正犯又称为间接实行犯,是指把他人作为工具利用的情况。利用者与被利用者不成立共同犯罪。甲教唆乙杀丙,同时又告诉丙:“乙会杀你,做好防卫准备”。某日晚,乙杀丙时,丙正当防卫将乙杀死。甲的真实意图是借丙之手杀乙,甲属于故意杀人罪的间接正犯。所以B选项的说法正确,不选。关于C选项。教唆犯的成立一般要求有明确具体的教唆对象,否则不成立教唆犯。甲在多处张贴悬赏广告“杀死乙者奖励3万元”,并没有具体的对象,不成立教唆犯。所以C选项的说法错误,当选。关于D选项。甲教唆乙盗窃丙家的财物,乙接受教唆后前往丙家行窃,被丙发现后乙为了抗拒抓捕当场使用暴力,致丙轻伤,此时乙的行为已经从盗窃罪转化为抢劫罪,属于共同犯罪的实行过限问题。甲应在盗窃罪的犯罪内承担教唆犯的刑事责任,且属于教唆犯既遂。所以D选项的说法错误,当选。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CD。

第10题:

某甲意欲杀乙,正举刀准备砍杀乙时,有人经过乙旁,甲见人来,遂仓皇逃离。对于甲()

  • A、可以比照预备犯从重处罚
  • B、不应处罚
  • C、应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
  • D、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正确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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