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6日,家住A市B区的刘某因做药材生意资金紧张,与A市C区的李某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约定刘某向李某借款35万

题目
问答题
2010年3月6日,家住A市B区的刘某因做药材生意资金紧张,与A市C区的李某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约定刘某向李某借款35万元,2010年6月1日将本金和利息还清,并以刘某已辞世的父亲在A市D区的一套三居室房屋作为抵押,并在相关部门办理了有关房屋抵押登记。2010年5月16日,刘某做生意亏本,亟须资金周转,刘某在没有通知李某的情况下将该房屋以25万元的低价转让给了张某(张某知道该房屋已被抵押),并在当地有关部门办理房屋转让的手续。张某取得该房屋产权证后,将25万元房款给付刘某。李某从刘某的朋友那里得知刘某已将该房屋转让给张某,于2010年7月23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刘某转让房屋的行为无效并予以撤销,并拍卖该房屋偿还其借款35万元。刘某在B市的姐姐刘茜听说刘某已将其父留给他们的共同房屋转让后,也向该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其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下列问题:张某、刘茜在诉讼中处于何种诉讼地位?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张某在本案中是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刘茜在本案中是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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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李某欲设立一家公司,但无奈资金不足,为此便向好友冯某借款50万元,为期两年。双方签订了书面借款合同,约定了借款用途、数额、期限和还款方式等内容,但并未对利息支付作出约定。
冯某要求李某为此借款合同提供担保,李某便请求另外两位好冬王某和张某分别提供了抵押担保和保证担保。王某以自己的房屋作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张某提供保证担保:如果李某不能按期履行债务,则由张某承担保证责任,该保证合同并未约定保证期间。

关于李某和冯某的借款合同,下列迭项中说法正确的是( )。
A.该借款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B.即使双方耒作出约定,李某也应依法向冯某支付利息
C.李某可以在还款期限扁满之前向冯某申请展期
D.如李某未按照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该笔借款,冯某可以停止发放借款,但不得解除合同


答案:C
解析:
《合同法》第210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A项说法错误。该法第211条第1款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B项说法错误。该法第209条规定,借款人可以在还款 期限届满之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C项说法正确。该法第203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i同。D项说法错误。

第2题:

家住在A市A区的张某于2016年3月1日向家住在A市B区李某借款,双方在A市C区签署了借贷合同,约定李某向张某借款5万元人民币,年利率为30%,借款期限为1年。张某和李某于2016年3月15日就上述债权债务关系在A市D区的市级公证处办理了公证。1年后,张某仍然没有归还李某人民币5万元及相关利息,李某多次催促之下,张某仍然没有主动归还,李某在2017年5月决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公证债权文书所确定的本金及利息。

本案所涉的公证债权文书执行法院,是哪个法院:( )

A.A市A区法院
B.A市B区法院
C.A市C区法院
D.A市D区法院

答案:A
解析:
根据《公证债权文书执行规定》第2条的规定,公证债权文书执行案件,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债务人张某家住A市A区,所以答案为A项。

第3题:

王某与李某签订合同,约定由刘某向李某履行债务,现因为刘某没按约定履行债务,则李某应请求谁来承担违约责任()

A.王某

B.刘某

C.王某和刘某共同

D.王某或刘某


参考答案:A

第4题:

刘某向村民李某承租了一块闲置地,用于经营农家乐并签订了合同,约定半年交一次租金,如发生合同纠纷由仲裁机构仲裁解决。但是半年期限届满后,李某多次催收租金,刘某均以资金紧张为由未缴纳。某日,李某到农家乐讨要租金,双方发生争执。

刘某见状拨打110报警,现场处警民警应采取的恰当措施是:

A.分别询问刘某和李某
B.责令刘某暂停营业
C.调取农家乐的银行账目
D.检查农家乐的工商登记

答案:A
解析:
根据题意民警到达现场进行执法的行为是由于刘某与李某发生争执,不是由于租金的问题。欠租金不还的问题属于民法的管辖范畴,李某可以去仲裁机构仲裁。民警接警之后应当分别询问刘某和李某,A项是恰当的;B项暂停营业属于行政处罚,不当选;C项,调取银行账目,民警是没有这个职权的,法院根据案情的需要才可以调取银行账目,不当选;D项,检查工商登记应当由工商局进行,不属于民警的职权,不当选。因此,选择A选项。

第5题:

刘某向村民李某承租了一块闲置地,用于经营农家乐并签订了合同,约定半年交一次租金,如发生合同纠纷由仲裁机构仲裁解决。但是半年期限届满后,李某多次催收租金,刘某均以资金紧张为由未缴纳。某日,李某到农家乐讨要租金,双方发生争执。
刘某见状拨打110报警,现场处警民警应采取的恰当措施是:(单选)

A.分别询问刘某和李某
B.责令刘某暂停营业
C.调取农家乐的银行账目
D.检查农家乐的工商登记

答案:A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接警与处警的有关知识点,并选正确项。
第二步,根据题意民警到达现场进行执法的行为是由于刘某与李某发生争执,不是由于租金的问题。欠租金不还的问题属于民法的管辖范畴,李某可以去仲裁机构仲裁。民警接警之后应当分别询问刘某和李某,A项是恰当的;B项暂停营业属于行政处罚,不当选;C项,调取银行账目,民警是没有这个职权的,法院根据案情的需要才可以调取银行账目,不当选;D项,检查工商登记应当由工商局进行,不属于民警的职权,不当选。
因此,选择A选项。

第6题:

张某、刘某借款纠纷一案,经过甲市A区法院一审判决后张某胜诉,刘某在判决生效后30天内归还张某借款10万元;甲市中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在判决履行期限内,张某发现刘某正在转移财产,且刘某有一块名贵手表(价值20万元),但该表已经质押给家住甲市B区的李某。关于本案,表述正确的是

A.张某可以向甲市A区或者B区法院申请对这块手表采取保全措施
B.法院可以对该手表采取扣押措施,扣押后手表应由法院保管
C.法院对手表采取保全措施后,张某应当在判决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30日内申请执行,否则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D.法院对手表采取保全措施后,刘某向法院提供担保的,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措施

答案:A,D
解析:
本案判决已经生效,在法院确定的30天履行期限内,权利人可以申请执行前的保全,执行前的保全由执行法院(即一审法院或者与之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故本案张某可以向甲市A区法院(一审法院)或者B区法院(与之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法院申请保全,故A选项表述正确。执行前保全措施采取后,申请人张某应当在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5日内申请执行,否则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故C选项关于申请执行的期限表述错误。关于保全范围,对抵押物、留置物、质押物等担保财产可以采取保全措施,但不影响担保物权人享有的优先受偿权。进一步而言,因为从物权法的角度而言,留置权和质押权要求留置权人、质押权人占有留置物、质押物,故对留置物、质押物采取保全措施,为了不影响担保物权人所享有的担保物权,该担保财产一般应当由担保物权人保管;如果由人民法院保管的,不影响担保物权人的优先受偿权。B选项中关于法院可以对该手表采取保全措施的表述正确,但是该手表一般应当由质押权人即李某保管而不是由法院保管,故B选项错误。财产纠纷案件中,被申请人向法院提供担保的,应当裁定解除保全,故被申请人李某向法院提供担保的,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D选项表述正确。

第7题:

家住在A市A区的张某于2016年3月1日向家住在A市B区李某借款,双方在A市C区签署了借贷合同,约定李某向张某借款5万元人民币,年利率为30%,借款期限为1年。张某和李某于2016年3月15日就上述债权债务关系在A市D区的市级公证处办理了公证。1年后,张某仍然没有归还李某人民币5万元及相关利息,李某多次催促之下,张某仍然没有主动归还,李某在2017年5月决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公证债权文书所确定的本金及利息。

李某向法院主张执行本金及利息,法院是否予以支持:( )

A.支持本金
B.支持年利率为30%的全部利息
C.支持年利率为24%的部分利息
D.如果债务人张某同意支付超过24%的部分利息(年利率为24%~30%的利息范围),则法院支持年利率为30%的全部利息

答案:A,C
解析:
《公证债权文书执行规定》第11条规定,因民间借贷形成的公证债权文书,文书中载明的利率超过人民法院依照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应予支持的上限的,对超过的利息部分不纳入执行范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6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本题中自然人借贷的年利率为30%,所以超过24%的部分不应予以支持。因此A项,C项正确,B项,D项错误。

第8题:

刘某去外地做生意,向李某借款6万元,没有约定利息,两年后,刘某生意获利,归还李某借款,这时李某要求其支付5000元利息,双方发生争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刘某不必支付利息

B.刘某应按照银行存款利率支付利息

C.刘某应按照当地民间利率支付利息 一

D.刘某应在不超过银行存款利率四倍的范围内支付利息


正确答案:A
依据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正确答案为A。

第9题:

刘某向村民李某承租了一块闲置地,用于经营农家乐并签订了合同,约定半年交一次租金,如发生合同纠纷由仲裁机构仲裁解决。但是半年期限届满后,李某多次催收租金,刘某均以资金紧张为由未缴纳。某日,李某到农家乐讨要租金,双方发生争执。
突然,刘某从屋里拿出疑似爆炸物包裹,情绪激动,声称要与李某同归于尽。据此,现场民警恰当的应对措施有:(多选)

A.呵令刘某不要轻举妄动
B.疏散现场所有人员
C.与刘某保持安全距离
D.鸣枪示警

答案:A,B,C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应急处理能力有关知识点,并选正确项。
第二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九条:人民警察判明有下列暴力犯罪行为的紧急情形之一,经警告无效的,可以使用武器:(一)放火、决水、爆炸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四)使用枪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实施犯罪或者以使用枪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相威胁实施犯罪的;人民警察依照前款规定使用武器,来不及警告或者警告后可能导致更为严重危害后果的,可以直接使用武器。根据题意,刘某从屋里拿出疑似爆炸物,情绪激动,声称要与李某同归于尽,民警不应该直接鸣枪示警,应该先警告,若警告无效再使用武器,D项不当选,ABC三个选项均为合理的应对措施。
因此,选择ABC选项。

第10题:

甲市居民张某与乙市居民李某在丙市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张某将一辆汽车以10万元的价格卖给李某,双方在丁市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后张某反悔并告知李某自己已将汽车卖给他人。若李某欲追究张某的违约责任,应向()起诉。

A.甲市法院
B.乙市法院
C.丙市法院
D.丁市法院

答案:A
解析:
2020版教材P307
《民事诉讼法》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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