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释》第二十条中:“发包人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不予答复的含义是什么?是否发包人提出异议,如竣工结算文件不齐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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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
《司法解释》第二十条中:“发包人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不予答复的含义是什么?是否发包人提出异议,如竣工结算文件不齐备,竣工图与实际施工不符,都视为已答复,还是一定要确认工程造价才算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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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

A.视为拒绝竣工结算文件
B.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
C.承包人重新提出竣工结算文件
D.待争议解决后再进行结算

答案:B
解析:
2020版教材P133 / 2019版教材P13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当事人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按照约定处理。承包人请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第2题:

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 )。

A、视为拒绝竣工结算文件
B、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
C、承包人重新提出竣工结算文件
D、待争议解决后再进行结算

答案:B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当事人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按照约定处理。

第3题:

承包人未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交竣工结算文件,经发包人催告后( )内仍未提交或没有明确答复,发包人有权根据已有资料编制竣工结算文件,作为办理竣工结算和支付结算款的依据,承包人应予以认可。

A. 14 天

B. 20 天

C. 7 天

D. 28 天


正确答案:A

第4题:

由99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用条款能推出,双方当事人具有“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一定期间内不予答复,则视为认可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文件”的意思表示。


正确答案:错误

第5题:

依据《司法解释》第20条规定的内容,如果当事人仅仅约定了竣工结算的期限,而没有约定“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如何处理?“不予答复”又当如何理解?


正确答案:这个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具有典型意义,现在有的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了结算书后,过了28天发包人没有答复,便以《司法解释》第20条的规定起诉,要求法院按提交的结算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这样理解是不正确的。《司法解释》第20条的立法用意是预防发包人迟迟拖延结算,为此提示双方去约定结算期限,并同时约定超过期限视为认可承包人提交的结算。这其中关键是“视为认可承包人提交的结算”的约定,也就是通常所说的“过期作废”的默示推定条款。如果合同没有约定过期作废的意思表示,仅仅约定了期限而没有约定逾期后的法律后果,自然视为没有《司法解释》第20条所要求的约定,也就不能适用这条规定。至于如何处理,在司法实践中,一般的处理是:如果双方对结算不能协商一致,则可以提交鉴定单位鉴定,以鉴定结论作为判案依据。关于"不予答复"的理解,我认为是发包人对承包人申报的结算价款的同意与否是否作了答复。而且,如果发包人不同意结算,要注意其限制条件是“没有正当理由”。如果发包人有正当的理由没有同意承包人的结算,则不能当然视为“不予答复”。同时,要注意《司法解释》的本意是有答复,没有说认可,如果发包人复函指出所送结算中的高估高算等要求调整,则应认为发包人已作了答复。

第6题:

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资料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报告及资料。对此情形,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此约定写入合同,也属无效条款
B.合同中有此约定,才能作为结算依据
C.这是法定的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报告及资料的情形
D.合同中有此约定,也不能作为结算依据

答案:C
解析:
2020版教材P323 / 2019版教材P322
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后,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规定或合同约定期限内,对结算报告及资料没有提出意见,则视同认可。

第7题:

《司法解释》第二十条中:“发包人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不予答复的含义是什么?是否发包人提出异议,如竣工结算文件不齐备,竣工图与实际施工不符,都视为已答复,还是一定要确认工程造价才算答复?


正确答案:这个问题涉及对《司法解释》的条文的理解,《司法解释》第二十条中的“不予答复”是指建设单位在收到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后既不作肯定的答复也不作否定的答复。建设单位有权确认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结算报告也有权否认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结算报告,但无论是肯定还是否定,建设单位必须作出明确的答复。参考99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第33.2款的规定:“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如果建设单位对于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结算报告不予确认,建设单位应该对竣工结算报告修改意见,只要建设单位提出了修改意见,如竣工结算文件不齐备,竣工图与实际施工不符,都视为已答复,不一定要对工程造价进行确认才视为答复。

第8题: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应当( )规定进行竣工结算。

A.承包方应在约定期限内提交结算文件
B.发包方对竣工结算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答复期限内向承包方提出
C.发包方应当在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的约定期限内予以答复
D.发包人应将竣工结算书报送工商注册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E.发包方应在协商期满后的约定期限内向承包方提出咨询单位出具的竣工结算审核意见

答案:A,B,C,E
解析:
选项D,竣工结算办理完毕,发包人应将竣工结算书报送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竣工结算书作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交付使用的必备文件。

第9题:

当事人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按照约定处理。承包人请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正确答案:正确

第10题:

关于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必须在合同中有此约定,才可作为结算依据
  • B、这是法定的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情形
  • C、即使合同通用条款中有此约定,也不能作为结算依据
  • D、此约定即使写入合同中,也属无效合同条款

正确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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