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如果能够证明(),侵害人不承担责任。

题目
单选题
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如果能够证明(),侵害人不承担责任。
A

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

B

损害是由第三人造成的

C

侵害人对损害主观上无过错

D

损害是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或未解决您的问题,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以下造成他人财产或者人身损害的行为,不承担民事责任的有()。

A正当防卫

B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

C不可抗力

D紧急避险


参考答案:ABCD

第2题:

下列哪些特殊侵权行为适用过错推定责任?( )

A.职务侵权损害

B.搁置物、悬挂物致人损害

C.环境污染致人损害

D.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


正确答案:B
《民法通则》第126条规定:“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采用的是过错推定原则。特殊侵权行为中适用过错推定责任的还有道路施工未设置安全装置致人损害的情况。

第3题:

从事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损害.能够证明是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的,作业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 )


正确答案:×
根据《民法通则》第123条规定,从事高度危险作业的免责事由是受害人故意。而过错分为故意和过失。

第4题:

从事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应承担民事责任.以下关于责任承担的表述正确的有( )。

A.其归责原则是无过错责任原则

B.如果证明损害是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致害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C.如果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有过失造成的,致害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D.法律规定赔偿限额的,依照其规定

E.其归责原则是过错责任原则


正确答案:AB
本题考核高度危险责任。

第5题:

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如果能够证明( ),侵害人不承担责任。


参考答案:A
《民法通则》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第6题:

简述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


正确答案:

第7题:

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下列关于高度危险责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民用核设施发生核事故造成他人损害的,如果民用核设施的经营者能够证明损害是因战争、不可抗力、受害人的故意或者过失造成的,不承担责任

B.民用航空器造成他人损害的,民用航空器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不可抗力或者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责任

C.遗失、抛弃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与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

D.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


正确答案:D
D。解析:《侵权责任法》第70条规定:民用核设施发生核事故造成他人损害的,民用核设施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战争等情形或者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责任。第71条规定:民用航空器造成他人损害的,民用航空器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责任。第73条规定: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失的,可以减轻经营者的责任。第74条规定:遗失、抛弃高度危险物造咸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将高度危险物交由他人管理的,由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有过错的,与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8题:

特殊侵权行为中的无过错原则主要适用于( )。

A.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

B.污染环境致人损害

C.地面施工致人损害

D.医疗过失致人损害

E.建筑物倒塌致人损害


正确答案:ABC
解析:本题考核无过错责任原财的适用范围。选项DE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

第9题:

不属于特殊侵权行为的是( )。

A.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

B.污染环境致人损害 >>>>>

C.正当防卫致人损害

D.饲养动物致人损害


正确答案:C
特殊侵权行为,是当事人因与自己有关的行为、物件、事件或者其他特别原因致人损害,依照民法上的特别责任条款或者民事特别法的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根据现行法律的规定,A、B、D都属于特殊侵权行为。C项属于侵权行为的免责事由。

第10题:

《民法通则》规定了下列()行为人应承担无过错责任。

A:产品缺陷致人损害
B:欠债不还
C: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
D: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
E:污染环境致人损害

答案:A,C,D,E
解析:
《民法通则》规定了以下几种情况,行为人应承担无过错责任:①用人单位对工作人员的行为侵害他人承担无过错责任,②产品缺陷致人损害时,生产者承担无过错责任,③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害人承担无过错责任,④污染环境致人损害的,排污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⑤被监护人致人损害,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⑥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自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⑦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饲养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更多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