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决议有下列哪种情形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决议无效?()

题目
单选题
股东大会决议有下列哪种情形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决议无效?()
A

股东大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

B

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

C

股东大会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

D

股东大会会议表决方式违反公司章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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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下列选项中,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天内请求人民法院撤消的情形有()

A、股东会会议的召集程序和表决方式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

B、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公司章程

C、股东会会议的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

D、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


参考答案:ABCD

第2题:

股东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股东会决议的情形包括( )。

A.股东会的决议内容违反行政法规

B.股东会的表决方式违反法律

C.股东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违反法律

D.股东会的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


正确答案:BCD
【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股东会决议的效力。根据《公司法》第22条: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据此,A选项属于股东会决议无效的情形。正确答案是BCD

第3题:

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的无效和撤销,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

A.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B.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无效

C.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 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D.股东提起对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撤销之诉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 提供相应担保


正确答案:B

第4题:

公司对转让主要财产形成股东会决议,甲股东投反对票,甲股东可以(  )。

A.请求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
B.不经他人股东同意将股份转让
C.该决议无效
D.可以请求法院撤销该决议

答案:A
解析:
《公司法》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注意,此时对股东会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但不具有申请认定无效或可撤销或不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对外转让的权利。

第5题:

分配利润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中载明的利润分配完成时间超过公司章程规定时间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9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决议中关于该时间的规定。( )


答案:错
解析:
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决议中关于该时间的规定。

第6题:

股东对股东大会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要求公司回购股份。()


参考答案:错误

第7题:

下列情形中,上市公司可以主动退市的有( )。

A.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公司
B.上市公司被全面要约收购
C.上市公司被吸收合并
D.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申请退市

答案:A,B,C,D
解析:
以上四个选项均符合主动退市的条件。

第8题:

下列选项中,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天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的情形有()。

A.股东会会议的召集程序和表决方式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

B.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公司章程

C.股东会会议的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

D.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


参考答案:ABCD

第9题:

公司对转让主要财产形成股东会决议,甲股东投反对票,甲股东可以( )。

A、请求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
B、不经他人股东同意将股份转让
C、该决议无效
D、可以请求法院撤销该决议

答案:A
解析:
A
《公司法》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 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注意,此时对股东会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但不具有申请认定无效或可撤销或不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对外转让的权利。

第10题:

股份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存在下列情形,当事人可以主张决议不成立的有( )。

A.应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决议,但公司未召开股东大会
B.股东大会对决议事项没有进行表决
C.出席会议的人数不符合公司章程规定
D.会议的表决结果没有达到公司法规定的通过比例

答案:A,B,C,D
解析: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当事人主张决议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公司未召开会议的,但依据公司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或者公司章程规定可以不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而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的除外;(2)会议未对决议事项进行表决的;(3)出席会议的人数或者股东所持表决权不符合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4)会议的表决结果未达到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通过比例的;(5)导致决议不成立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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