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与乙公司商定:乙公司以5万元价格将自己的卡车出售给甲公司,2012年5月31日前交车;甲公司交付定金2万元,卡车交

题目
单选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商定:乙公司以5万元价格将自己的卡车出售给甲公司,2012年5月31日前交车;甲公司交付定金2万元,卡车交付后15日内付清余款;延迟交车、付款的违约金为每天50元,其他违约情形的违约金为3000元。 合同签订后,甲公司交付了定金,乙公司派司机驾车外出运输,同年5月28日路遇特大暴雨引发落石致卡车车厢受损。6月10日乙公司将车厢修好,并交付给甲公司。5天后,甲公司发现卡车发动机本身还存在严重故障,于是向乙公司提出:退还卡车,双倍返还定金,支付延迟交车违约金500元,其他违约金3000元,赔偿其因此不能履行对第三方的运输合同而造成的实际损失5000元。 卡车因暴雨引发落石所受损失应由()承担。
A

甲公司

B

乙公司

C

双方平均

D

甲公司为主,乙公司为辅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或未解决您的问题,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2012年8月签订买卖货物的合同,总价值20万元,约定甲公司于2012年12月前交付货物,并约定乙公司向甲公司交付3万元定金,后乙公司交付定金时实际交付了5万元。合同履行期满,甲公司拒绝交付货物,于是乙公司要求甲公司双倍返还定金。甲公司应返还乙公司多少钱?()

A:10万元
B:6万元
C:8万元
D:9万元

答案:D
解析:
依据《担保法解释》第119条规定,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视为变更定金合同;收受定金一方提出异议并拒绝接受定金的,定金合同不生效。虽按约定乙公司应交付3万元定金,但乙公司实际交付了5万元定金,甲公司并未拒绝,故依法视为甲乙变更定金合同,将定金变为5万元。但此处还有一个考点,即《担保法》第91条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担保法解释》第121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20%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故应认定乙公司有效交付的定金为4万元,多交付的1万元不能认定为定金,甲公司应当返还给乙公司。甲公司违约后,适用定金罚则,甲公司应该双倍返还定金,即8万元,加上应返还前面多收的1万元,甲公司实际应返还乙公司9万元。故D项正确。

第2题:


甲公司与乙合伙企业签订了一份二手车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由甲公司于10月底将一辆已行驶了2万公里的卡车卖给乙合伙企业,价款5万元,于合同订立之日起2日内交付。乙企业交纳定金4000元,自车交付后10日内付清余款。同时约定甲公司每晚交车一天,少收车款100元,乙公司每迟付车款一天,多交车款100元。如有其他违约情形,向对方支付违约金6000元,合同订立后,甲公司因其他原因于11月2日才将该卡车从外地开回。恰巧途中,路遇山体滑坡,将车头砸坏。甲公司对损害的该车发动机进行修理后,于11月10日将车交与乙企业,乙企业付清货款。乙企业在营运过程中,发现该车发动机经过修理并仍有毛病,遂要求退货,并要求支付违约金、返还定金,甲公司拒绝。


【问题】


1.因山体滑坡造成的卡车修理费用损失由谁支付?为什么?


2.该汽车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3.乙公司可否请求甲公司支付违约金和返还定金?为什么?


4.乙公司可否同时要求甲公司支付6000元违约金和支付每天100元的迟延履行违约


金?为什么?


5.乙公司如何要求甲公司赔偿其损失?为什么?



答案:
解析:

1.(1)因山体滑坡造成的卡车修理费用应该由甲公司进行支付。


(2)理由:根据《合同法》第142条的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本案中,车辆还未交付给乙企业,汽车的损毁风险应该由甲公司承担。


2.(1)该汽车买卖合同有效。


(2)理由:根据法律规定,有效合同需满足四个条件:①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②意思表示真实;③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④满足法律规定的形式要求。本案中,签订合同的双方都是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主体,二者签订了以转移所有权为目的的合同,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已经成立,且无合同无效事由,因而是有效的合同。


3.(1)乙公司可以请求甲公司支付违约金和返还定金。


(2)根据《合同法》第114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第116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本案中,合同双方既约定了违约金又约定了定金,在一方违约时,另一方可以选择适用,但不能同时适用。本案中,乙公司是定金的交付者,因而其可以在主张违约金的同时,要求甲退还已交付的定金。但乙公司不能适用定金条款,即要求甲双倍返还定金的同时主张违约金的支付。


4.(1)乙公司可以要求甲公司支付6000元违约金和支付每天100元的迟延履行违约金。(2)两项违约金所针对的违约情形不同,一种是针对延迟履行的违约金,另一种是针对其他违约事项的违约金。本案中,甲并未如期交付货物,乙可以要求甲支付迟延履行的违约金;同时,甲将车辆发动机坏损自行修补后交付乙,并未告知乙,属于其他违约情形,乙可以要求甲支付6000元违约金。


5.本案可分两种情况处理:


(1)处理一:乙公司可以要求撤销合同。理由:甲公司将发动机进行修理以后才交付于乙企业,并且未将这一事实告知乙企业,乙企业可以甲公司的行为构成欺诈为由,请求法院判决撤销合同。此时乙公司可要求甲公司返还定金并支付违约金。


(2)处理二:甲乙合同继续有效,此时乙公司除了要求甲公司支付违约金外,还可以要求甲公司支付乙公司因修理坏损发动机所支付的费用。


第3题:

甲公司以一辆汽车换取乙公司一辆小型卡车,甲公司汽车的账面价值为19万元,公允价值为16万元,乙公司小型卡车账面价值为25万元,公允价值为20万元,甲公司支付了4万元现金,不考虑相关税费。经分析该交换具有商业实质。则甲公司换人小型卡车的成本为( )万元。

A.20

B.23

C.25

D.21


正确答案:A
解析:甲公司应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16万元加上支付的补价4万元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及支付现金的差额作为营业外支出。

第4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商定:乙公司以5万元价格将自己的卡车出售给甲公司,2012年5月31日前交车;甲公司交付定金2万元,卡车交付后15日内付清余款;延迟交车、付款的违约金为每天50元,其他违约情形的违约金为3000元。 合同签订后,甲公司交付了定金,乙公司派司机驾车外出运输,同年5月28日路遇特大暴雨引发落石致卡车车厢受损。6月10日乙公司将车厢修好,并交付给甲公司。5天后,甲公司发现卡车发动机本身还存在严重故障,于是向乙公司提出:退还卡车,双倍返还定金,支付延迟交车违约金500元,其他违约金3000元,赔偿其因此不能履行对第三方的运输合同而造成的实际损失5000元。 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下列关于定金和违约金适用以及继续履行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同时适用定金和违约金
  • B、选择适用定金或违约金
  • C、选择适用定金时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
  • D、选择适用违约金时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

正确答案:B,C,D

第5题:

甲公司从境外的乙公司进口一批木材,合同约定的商品价格为800万元,由乙公司负责运输,甲公司于2月15日前支付定金160万元,乙公司于2018年3月8日前发货。后甲公司如约交付定金,但由于乙公司原因,导致该木材于3月20日才发出,后经双方协商,由乙公司向甲公司赔偿违约金50万元,由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剩余货款590万元,则该批进口木材的关税完税价格是( )。

A.800万元
B.750万元
C .590万元
D.160万元

答案:A
解析:
应计入完税价格的项目包括进口货物的买方为购买该项货物向卖方实际支付或应当支付的价格;卖方违反合同规定延期交货的违约金,卖方在货价中冲减时,该违约金不能从成交价格中扣除。

第6题:

2014年6月27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模具加工合同》,约定: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3个模具,编号分别为模具1号、模具2号、模具3号,总价款100万元;乙公司应于2014年8月20日前交付模具;甲公司应在合同签订之日交付定金30万元,于模具交付之日起3个月内付清全部价款。合同签订当日,甲公司依约交付定金30万元。 乙公司将3个模具加工完毕后,按照甲公司的通知,于2014年8月17日将1号模具、2号模具分别交付给甲公司下属的A公司、B公司。因甲公司在另一笔业务中尚欠乙公司30万元货款,乙公司留置了价值20万元的3号模具。 2014年9月17日,甲公司以乙公司未交付3号模具构成严重违约为由,通知乙公司解除合同。 请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是何种有名合同? (2)定金条款效力如何?为什么? (3)乙公司是否可以行使留置权?为什么? (4)甲公司是否有权解除合同?为什么?


答案:
解析:
(1)承揽合同。 (2)部分有效,部分无效。我国《担保法》规定,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故30万元定金中20万元的部分有效,10万元的部分无效。 (3)可以。虽然乙公司留置3号模具并非基于承揽合同,而是基于另一笔债权,但乙公司留置该模具属于企业之间的留置,企业之间的留置不限于同一法律关系,故乙公司可行使留置权。 (4)无权。乙公司已按照甲公司的要求交付1号模具、2号模具,未交付3号模具有合法理由,乙公司未违约,故甲公司无权解除合同。 承揽合同是完成工作交付成果的合同,是双务、有偿、诺成性的不要式合同。承揽合同包括加工合同、定作合同、修理合同等,以完成一定工作为目的。承揽合同中比较重要的知识点是承揽人的留置权。如果定作人不按约定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留置权是法定担保物权,无需当事人约定,但是可以在合同中约定排除。一般情况下,成立留置权要求债权人对动产的占有与债权的发生出自同一法律关系,但是法律明确规定,企业之间的留置不受这一要求的限制。因为企业之间的交易往来非常频繁,将留置权限制在同一法律关系,不利于企业行使留置权。 承揽合同在历年真题中较少考到,但是法硕真题中民法的案例分析题经常考查各种合同,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等,对于未考过的有名合同,文运法硕建议考生要给予一定关注。

第7题:

甲公司委派业务员张某去乙公司采购大蒜,张某持盖章空白合同书以及采购大蒜授权委托书前往。甲、乙公司于2015年5月10日签订大蒜买卖合同,约定由乙公司代办托运,货交承运人丙公司后即视为完成交付。大蒜总价款为150万元,货交丙公司后甲公司付70万元货款,货到甲公司后再付清余款80万元。双方还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的70万元货款中包含定金30万元,如任何一方违约,需向守约方赔付违约金40万元。张某发现乙公司尚有部分绿豆要出售,认为时值绿豆销售旺季,遂于2015年5月10日擅自决定与乙公司再签订一份绿豆买卖合同,总价款为150万元,仍由乙公司代办托运,货交丙公司后即视为完成交付。其他条款与大蒜买卖合同的约定相同。2015年6月10日,乙公司按照约定将大蒜和绿豆交给丙公司,甲公司将70万元大蒜货款和70万元绿豆货款汇付给乙公司。按照托运合同,丙公司应在十天内将大蒜和绿豆运至甲公司。


2015年6月15日,甲、丁公司签订以170万元价格转卖大蒜的合同06月17日因大蒜价格大涨,甲公司又以200万元价格将大蒜卖给戊公司,并指示丙公司将大蒜运交戊公司。6月18日,丙公司运送大蒜过程中,因山洪暴发大蒜全部毁损。戊公司因未收到货物拒不付款,甲公司因未收到戊公司货款拒绝支付乙公司大蒜尾款80万元。


后绿豆行情暴涨,丙公司以自己名义按180万元价格将绿豆转卖给不知情的己公司,并立即交付,但尚未收取货款。甲公司得知后,拒绝追认丙公司行为,要求己公司返还绿豆。


【问题】


1.大蒜运至丙公司时,所有权归谁?为什么?


2.甲公司与丁、戊公司签订的转卖大蒜的合同的效力如何?为什么?


3.大蒜在运往戊公司途中毁损的风险由谁承担?为什么?


4.甲公司能否以未收到戊公司的大蒜货款为由,拒绝向乙公司支付尾款?为什么?


5.乙公司未收到甲公司的大蒜尾款,可否同时要求甲公司承担定金责任和违约金责任?为什么?


6.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绿豆买卖合同效力如何?为什么?



答案:
解析:

1.(1)大蒜运至丙公司时,所有权归甲公司。


(2)理由:《合同法》第133条规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为大蒜是动产,除合同有特别约定外,以交付作为其所有权转移的标志。本案中,甲公司和乙公司约定,大蒜交给丙公司时视为完成交付,故此时甲公司是大蒜的所有权人。


2.(1)甲公司与丁、戊公司签订的转卖大蒜的合同均有效。


(2)理由:《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15条规定,出卖人就同一标的物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合同均不具有合同法第52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买受人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取得标的物所有权,请求追究出卖人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本案中,甲与丁、戊签订大蒜买卖合同时,甲依然是大蒜的所有权人,享有处分权,因此甲与丁、戊签订的多重买卖合同均有效。若最后甲将大蒜交付于一方,没有得到大蒜的一方可以依买卖合同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3.(1)大蒜在运往戊公司途中毁损的风险由戊公司承担。


(2)理由:《合同法》第144条规定,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本案中,大蒜在运输途中毁损的风险由买方戊公司承担。


4.(1)甲公司不能以未收到戊公司的大蒜货款为由,拒绝向乙公司支付尾款。


(2)理由:合同具有相对性,甲、乙公司是大蒜买卖合同的当事人,甲公司不能因为第三人戊公司的原因拒付尾款。


5.(1)乙公司未收到甲公司的大蒜尾款,不能要求甲公司同时承担定金责任和违约金责任,可选其一行使。


(2)理由:《合同法》第116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本案中,甲公司和乙公司的大蒜买卖合同中既约定定金又约定违约金,乙公司只能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


6.(1)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绿豆买卖合同有效。


(2)理由:《合同法》第48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第49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12条规定,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被代理人已经开始履行合同义务的,视为对合同的追认。本案中,甲公司通过向乙公司支付70万元绿豆货款的行为,表示其已对张某的无权代理行为进行了追认,甲乙之间的绿豆买卖合同有效。


第8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货物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3万元作为定金,乙公司于2005年12月1日向甲公司交付货物,甲公司于2005年12月10日前向乙公司支付10万元的货款。合同还约定了一方违约的,应向对方支付5万元的违约金。乙公司拒绝向甲公司交付货物,给甲公司造成3万元的损失,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最多支付10万元
B: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最多支付9方元
C: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最多支付8万元
D: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最多支付5万元

答案:C
解析:
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20%的,超过的部分无效。本题中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20%,超过的部分无效,因此定金数额实际是2万元,而不是3万元。定金与违约金二者只能选其一,不能同时适用。本题中定金数额应当为2万元,如果适用定金罚则,乙公司应向甲公司支付4万元;如果适用违约金,乙公司应向甲公司支付5万元,因此甲公司有权选择违约金,要求乙公司支付5万元的违约金,甲公司已经向乙公司支付了3万元的定金,乙公司拒绝履行债务,甲公司当然有权要求乙公司返还3万元的定金,因此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最多支付8万元,所以C选项正确。

第9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卡车一辆,约定3个月后交车。1个月后,甲公司又与丙公司签订转让合同,将卡车请求权转让给丙公司,并通知了乙公司。该转让合同中的履行标的是()

  • A、交付财物
  • B、转移权利
  • C、提供劳务
  • D、完成工作

正确答案:B

第10题:

甲厂与乙公司签订一份供货合同,甲厂交付定金5万元,后乙公司因没寻到货源提出解除合同,返回5万元定金。甲厂要求乙公司返还10万元,此要求合理。


正确答案:正确

更多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