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张某2013年8月以其自有的一辆价值35万元的小汽车和银行存款50万元换取王某的一套住房,当月张某还将其自有的一套价

题目
单选题
居民张某2013年8月以其自有的一辆价值35万元的小汽车和银行存款50万元换取王某的一套住房,当月张某还将其自有的一套价值60万元的房产作股投入本人独资经营的企业。已知,当地契税适用税率为4%,则张某应缴纳契税()万元。
A

2

B

3.4

C

4.4

D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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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张某曾向李某借款5万元,6月底到期。5月中旬,张某将其价值10万元的房产和价值8万元的汽车赠与其女友王某。经查,张某没有其他财产。对此,李某( )。

A.有权请求撤销张某与王某之间的赠与

B.无权请求撤销张某与王某之间的赠与

C.有权请求撤销张某与王某之间的部分赠与

D.以上说法均不正确


正确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债权保全中的撤销权。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第2题:

张某委托甲房地产经纪公司的经纪人员李某出售自有的一套建筑面积150平方米的住房,报价200万元。通过搜寻,李某找到了有意购买该房产的王某。王某为了防止张某一房多卖,可以在签订买卖合同后申请(  )。

A.更正登记
B.异议登记
C.预告登记
D.地役权登记

答案:C
解析:
预告登记是指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和物权的获得,按照约定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的预先登记。最常见的预告登记是预购商品房的预告登记。《物权法》第二十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第3题:

刘某、张某、赵某和王某四人分别出资5万元、8万元、20万元和40万元成立一家专营照相器材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王某以其所有的房产作为出资。公司成立后运营期间,李某以现金5万元人股,并被公司聘为总经理。一次,法院在对公司的财产实施强制执行中查明王某的房产仅值20万元。依我国公司法规定,以下处理正确的是:( )

A.由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故公司成立以后,刘、张、赵、王、李五人对成立前的出资不足不负补交差额的责任

B.王某以其现有的个人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待王某有财产时再行补足

C.王某以其现有的个人财产补交差额,由刘、张、赵三人承担连带责任

D.王某以其现有的个人财产补交差额,由刘、张、赵、李四人承担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C
25.答案: C 考点:股东出资义务讲解:《公司法》第3l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题中,王某交付的房屋实际价额只有20万元,显著低于章程所定的40万元,那么应当由王某补足其差额,而公司设立时的股东刘某、张某、赵某承担连带责任,由于李某是事后加入该公司的,其不必对设立时的出资不实负责。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为C项。

第4题:

居民李某2017年购置了一套价值130万元的新住房,同时对原有的两套住房处理如下:一套出售给居民刘某,成交价格80万元;另一套市场价格80万元的住房与居民杨某进行等价交换。假定当地省政府规定的契税税率为4%,则居民2017年共应缴纳的契税是( )万元。

A.8.4
B.4.2
C.8.2
D.3.2

答案:A
解析:
契税以承受方为纳税人,居民之间等价交换房屋的免征契税,李某应纳契税=130×4%=5.2(万元)。刘某应缴纳契税=80×4%=3.2(万元) ,共缴纳契税=3.2+5.2=8.4(万元)。

第5题:

某公司职员张某因居住地点与单位太远,遂商议与其朋友王某互换住房一套,张某的住房市场价值80万元,购置价格为75万元;王某的住房市场价值85万元,购置价格为80万元,已经当地税务机关核实。张某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为( )万元。

A、2.00
B、1.50
C、3.00
D、0

答案:D
解析:
对个人之间互换自有居住用房地产的,经税务机关核实,可免征土地增值税。

第6题:

居民甲某有五套住房,将一套价值100万元的别墅抵偿了乙某100万元的债务;甲某用价值80万元的一套住房,换取丁某的房屋,丁某房屋价值70万元,同时丁某免除了甲某所欠的债务10万元;用市场价值共70万元的第三、四两套两室住房与丙某一套四室住房互换,另取得丙某赠送价值12万元的小轿车一辆;将第五套市场价值50万元的公寓房折成股份投入本人独资经营的企业。当地确定的契税税率为3%,下列关于甲、乙、丙、丁缴纳契税的情况,说法正确的是( )。

A.甲3000元,乙30000元,丙3600元,丁不纳税
B.甲3600元,乙30000元,丙不纳税,丁3000元
C.甲不纳税,乙30000元,丙3600元,丁3000元
D.甲15000元,乙36000元,丙不纳税,丁3600元

答案:C
解析:
乙应缴纳契税=100×3%=3(万元)=30000(元);丙应缴纳契税=12×3%=0.36(万元)=3600(元);丁应缴纳契税=10×3%=0.3(万元)=3000(元)。

第7题:

张某起诉王某,请求法院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并平均分割双方共有的房屋一套、存款10万元,确定婚生子女张某某的抚养权。本案的诉讼标的是:( )
A.房屋一套、存款10万元、张某某的抚养权
B.张某与王某之间存在的诉讼法律关系
C.张某提出诉讼请求所依据的其与王某之间的婚姻关系
D.张某提出诉讼请求所依据的其与王某之间的婚姻关系和房屋一套、存款10万元


答案:C
解析:
考点:诉讼标的
讲解:诉讼标的是指当事人之间发生争执并要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判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本案中,张某与王某争执的特定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是双方的婚姻关系,因此,本案的诉讼标的是张某请求法院解除的其与王某之间的婚姻关系。答案选C。

第8题:

王某与张某于1993年结婚,1994年王某以个人名义向其姐姐借钱8万元购买了120M2的住房一套,夫妻二人共同居住。2004年3月,王某与张某离婚,但对所借的8万元钱由谁归还争执不休,法院应如何处理?()

A.由王某归还

B.由王某与张某共同归还

C.由张某归还

D.由王某归还大部分,张某归还少部分


参考答案:B

第9题:

2017年3月20日,王某向张某借款,双方签订书面《借款合同》,约定:张某向王某提供借款100万元,借款期限1年,年利息30万元。3月25日,张某通过银行向王某转账100万元,款项实时到达王某的账户。同时,为借到这笔款项,王某以自己所有的价值40万元的珠宝一套和价值60万元的小汽车向张某设立抵押,签订了《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
同年4月1日,王某又向李某借款20万元,以该套珠宝向李某质押,双方签订了《质押合同》,王某将珠宝交付给李某占有。
同年5月1日,王某将小汽车转让给赵某,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并办理了车辆过户登记手续,但约定6月1日王某再将小汽车交付给赵某。但5月10日,王某又因向钱某借款10万元将该小汽车质押给不知情的钱某,并交付给钱某占有,随后钱某将10万元转至王某的账户。
现各项借款到期,王某均无力清偿,各债权人分别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审理查明:珠宝在李某占有期间,因李某保管不善已经丢失;小汽车在钱某占有期间因钱某原因发生损坏,钱某将小汽车送至甲汽车修理店维修,因未支付相关维修费用5万元,小汽车目前被甲汽车修理店留置。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1)王某和张某签订的《借款合同》何时生效 并说明理由。
(2)张某是否取得珠宝和小汽车的抵押权 并说明理由。
(3)李某丢失珠宝需要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并说明理由。
(4)赵某是否已经取得小汽车的所有权 并说明理由。
(5)如果法院将小汽车拍卖得款50万元,甲汽车修理店、钱某、赵某、张某是否有权对小汽车拍卖所得价款提出优先受偿 如果可以,请指明具体的优先受偿额度(不考虑相关债权利息)。


答案:
解析:
(1)王某和张某签订的《借款合同》于2017年3月25日生效。根据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为实践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2)张某已经取得珠宝和小汽车的抵押权。根据规定,以动产设定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3)李某丢失珠宝应当向王某承担赔偿责任。根据规定,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赵某未取得小汽车的所有权。根据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本题中,王某并未将小汽车交付给赵某,赵某尚未取得小汽车的所有权。
(5)
①赵某对该小汽车不享有任何物权,无权优先受偿。
②甲汽车修理店对该小汽车享有留置权,钱某对该小汽车享有质权,张某对该小汽车享有未经登记的抵押权,均有权依法对该小汽车的拍卖所得提出优先受偿。优先受偿顺位及额度为:甲汽车修理店(5万元)>钱某(10万元)>张某(35万元)。

第10题:

张某将一套自有住房与王某进行交换,张某房屋价值100万元,王某房屋价值80万元,经二人协商后,王某实际向张某支付房屋交换价格差额款20万元,根据契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此项业务的契税处理中,说法正确的有(  )。

A.上述业务中的纳税人为张某、王某
B.上述业务中的纳税人为王某
C.上述业务中契税的计税依据为20万元
D.上述业务中契税的计税依据为180万元

答案:B,C
解析:
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以交换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差额(20万元)为计税依据。交换价格不相等的,由多交付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一方(王某)缴纳契税;交换价格相等的,免征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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