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如何理解我国刑法关于空间效力的规定?
刑法的空间效力,是指刑法对地域和对人的效力。它所要解决的是国家刑事管辖权的范围问题。
我国空间效力的规定,采用的是以属地原则为基础,兼采属人原则、保护原则、普遍原则的刑事管辖权体制。具体体现为:(l)依照属地管辖原则(2)依照属人管辖原则(3)依照保护管辖原则(4)依照普遍管辖原则。
第2题:
虐待罪《刑法》是如何规定的?
第3题:
我国刑法对刑事责任能力是如何规定的?
刑法第十八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4题:
我国《刑法》对毒品犯罪的刑事责任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第5题:
遗弃罪该如何处理?
第6题:
我国刑法规定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有()
A.侮辱罪
B.诽谤罪
C.侵占罪
D.遗弃罪
第7题:
遗弃罪《刑法》是如何规定的?
第8题:
如何理解我国刑法关于朔及力的规定?
刑法的溯及力,是指刑法生效后,对于其生效以前未经审判或者判决尚未确定的行为是否适用的问题。如果适用,就是有溯及力;如果不适用,就是没有溯及力。我国刑法关于溯及力问题采取的是从旧兼从轻原则。按以下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1)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而新刑法典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
(2)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但新刑法典不认为是犯罪的,只要这种行为未经审判或者判决尚未确定,就应当适用新刑法典,即新刑法典具有溯及力。
(3)当时的法律和新刑法典都认为是犯罪,并且按照新刑法典的规定应当追诉的,原则上按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即新刑法典不具有溯及力。
(4)如果依照当时的法律已经作出了生效判决,该判决继续有效。
第9题:
刑法对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是如何规定的?
第10题:
根据刑法的规定,下列犯罪中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