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无效宣告程序中,对权利要求的哪些修改是允许的()。

题目
单选题
在无效宣告程序中,对权利要求的哪些修改是允许的()。
A

将原权利要求的内容进行重新组合

B

将原说明书中的技术特征增加到新的权利要求书中

C

删除原权利要求中的技术方案

D

删除原权利要求中的技术特征,但不扩大权利要求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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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在无效宣告程序中,专利权人可在何时以删除以外的方式修改权利要求书?

A.在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审查决定之前的任何时候

B.针对无效宣告请求书的答复期限内

C.针对请求人增加的无效宣告理由的答复期限内

D.针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引入的请求人未提及的无效宣告理由或者证据的答复期限内


参考答案:BCD

第2题:

无效宣告程序中,以下哪些事项,代理人需要具有特别授权的委托书?( )

A.专利权人的代理人赵某在口头审理中删除两项权利要求
B.专利权人的代理人钱某书面答复无效宣告请求时,对权利要求作出进一步限缩性的修改
C.口头审理中,请求人的代理人与专利权人商谈和解有关事宜
D.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审查决定之前,请求人的代理人撤回无效宣告请求

答案:A,B,C,D
解析:
《专利审查指南2010》第四部分第三章第3.6节中规定,对于下列事项,代理人需要具有特别授权的委托书:(i)专利权人的代理人代为承认请求人的无效宣告请求;(ii)专利权人的代理人代为修改权利要求书;(iii)代理人代为和解;(iv)请求人的代理人代为撤回无效宣告请求。综上,本题答案为:A、B、C、D。

第3题:

在无效宣告程序中,专利代理人处理下列哪些事项时,需要具有特别授权的委托书?

A.专利权人的代理人代为承认请求人的无效宣告请求

B.专利权人的代理人代为修改权利要求书

C.代理人代为和解

D.请求人的代理人代为撤回无效宣告请求


参考答案:ABCD

第4题:

下列有关无效宣告程序中专利文件的修改,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外观设计专利文件的修改仅限于简要说明
  • B、发明专利文件的修改仅限于权利要求书
  • C、实用新型专利文件不得修改
  • D、发明专利文件的修改不得改变原权利要求的主题名称

正确答案:B,D

第5题:

甲对某专利权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了宣告权利要求1无效、维持权利要求2有效的决定。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A、甲不得再次对该专利权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 B、乙可以以与甲不同的理由和证据请求宣告权利要求2无效
  • C、丙认为权利要求2没有被宣告无效的原因是甲未委托代理机构,因此以与甲同样的理由和证据请求宣告权利要求2无效,该请求应当予以受理
  • D、无效宣告决定一经作出,针对权利要求1提出的任何无效宣告请求均不予受理

正确答案:B

第6题:

某发明专利授权公告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发动机,其特征为a+b。

2.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动机,还包括特征c。

3. 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发动机,还包括特征d。

4.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动机,还包括特征e。”

在无效宣告程序中,下列哪种修改方式是被允许的?

A.将权利要求1修改为“一种发动机,其特征为a、b和d”,删除其他权利要求

B.权利要求1未作修改,将权利要求2修改为“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动机,还包括特征c和e”

C.将权利要求1修改为“一种发动机,其特征为a、b和e”,删除其他权利要求

D.将权利要求1修改为“一种发动机,其特征为a、b和f”,特征f在原说明书中有明确记载


参考答案:C

第7题:

甲于2018年7月24日针对乙的某项发明专利权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乙对其专利文件进行修改的下列情形,哪些是正确的?( )

A.甲于2018年8月28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了新的日本专利文献,乙应当在收到该文献后,对独立权利要求作出进一步限缩性修改
B.针对甲的无效宣告请求,乙在答复期限内对说明书作出修改
C.针对甲于2018年8月22日补充提交的无效理由和证据,乙在答复期限内对该无效理由和证据涉及的独立权利要求作出进一步限缩性修改
D.口头审理进行中,乙首次提出删除两项权利要求

答案:C,D
解析: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七条的规定,请求人可以在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之日起1个月内增加理由或者补充证据。选项A中甲提交日本专利文献的日期超出了其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之日起1个月内的期限,专利复审委员会不予考虑,乙也无须对权利要求作出进一步限定式修改。故选项A错误。《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九条规定,在无效宣告请求的审查过程中,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人可以修改其权利要求书,但是不得扩大原专利的保护范围。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人不得修改专利说明书和附图,外观设计专利的专利权人不得修改图片、照片和简要说明。故选项B错误。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七十四号)针对《专利审查指南2010》第四部分第三章第4.6.3节规定进行了修正。依据修正后的规定,在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审查决定之前,专利权人可以删除权利要求或者权利要求中包括的技术方案。仅在下列三种情形的答复期限内,专利权人可以以删除以外的方式修改权利要求书:(1)针对无效宣告请求书;(2)针对请求人增加的无效宣告理由或者补充的证据;(3)针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引入的请求人未提及的无效宣告理由或者证据。可见,专利权人仅可在上述三种情形的答复期限内以删除以外的方式修改权利要求书,除此以外在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审查决定之前,仅可以删除的方式修改权利要求书。故选项C和D正确。综上,本题答案为:C、D。

第8题:

在无效宣告程序中,专利权人可以通过以下哪些方式对权利要求书进行修改?

A.删除权利要求

B.删除技术方案

C.明显错误的修正

D.在权利要求中补入其他权利要求中记载的一个或多个技术特征


参考答案:ABCD

第9题:

甲对某专利权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了宣告权利要求1无效、维持权利要求2有效的决定。下列说法中()是正确的?

  • A、甲不得再次对该专利权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 B、乙可以以与甲不同的理由和证据请求宣告权利要求2无效
  • C、丙认为权利要求2没有被宣告无效的原因是甲未委托代理机构,因此以与甲同样的理由和证据请求宣告权利要求2无效,该请求应当予以受理
  • D、无效宣告决定一经作出,针对权利要求1提出的任何无效宣告请求均不予受理

正确答案:B

第10题:

甲的发明专利权授权公告时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一种豆浆机,……。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豆浆机,……。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豆浆机,……。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豆浆机,……。” 乙于2008年对甲的专利权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经审理后作出维持该专利权有效的决定,双方均未在法定期限内起诉。乙于2010年2月3日再次对该专利权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向双方当事人发出口头审理通知书,并告知了口头审理的时间。回答下列问题。 甲收到专利复审委员会转送的无效宣告请求书后,在规定期限提交了修改的权利要求书。下列哪些修改方式是允许的?()

  • A、删除权利要求1,保留权利要求2、3、4
  • B、保留权利要求3,删除权利要求1、2、4
  • C、保留权利要求1、3,将权利要求2、4合并
  • D、删除权利要求1,保留权利要求2,将权利要求3、4合并

正确答案:A,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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