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张某通过修改删除权利要求1和2,并针对胡某提交的证据提交了反

题目

如果张某通过修改删除权利要求1和2,并针对胡某提交的证据提交了反证。则胡某在其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后采取下列哪些应对措施符合相关规定?()

  • A、针对修改后的文本增加新的无效宣告理由
  • B、在指定期限内提交公知常识性证据并结合该证据具体说明相关无效宣告理由
  • C、在指定期限内针对反证提交新证据并结合该证据具体说明相关无效宣告理由
  • D、撤回其无效宣告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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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甲于2018年7月24日针对乙的某项发明专利权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乙对其专利文件进行修改的下列情形,哪些是正确的?( )

A.甲于2018年8月28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了新的日本专利文献,乙应当在收到该文献后,对独立权利要求作出进一步限缩性修改
B.针对甲的无效宣告请求,乙在答复期限内对说明书作出修改
C.针对甲于2018年8月22日补充提交的无效理由和证据,乙在答复期限内对该无效理由和证据涉及的独立权利要求作出进一步限缩性修改
D.口头审理进行中,乙首次提出删除两项权利要求

答案:C,D
解析: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七条的规定,请求人可以在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之日起1个月内增加理由或者补充证据。选项A中甲提交日本专利文献的日期超出了其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之日起1个月内的期限,专利复审委员会不予考虑,乙也无须对权利要求作出进一步限定式修改。故选项A错误。《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九条规定,在无效宣告请求的审查过程中,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人可以修改其权利要求书,但是不得扩大原专利的保护范围。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人不得修改专利说明书和附图,外观设计专利的专利权人不得修改图片、照片和简要说明。故选项B错误。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七十四号)针对《专利审查指南2010》第四部分第三章第4.6.3节规定进行了修正。依据修正后的规定,在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审查决定之前,专利权人可以删除权利要求或者权利要求中包括的技术方案。仅在下列三种情形的答复期限内,专利权人可以以删除以外的方式修改权利要求书:(1)针对无效宣告请求书;(2)针对请求人增加的无效宣告理由或者补充的证据;(3)针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引入的请求人未提及的无效宣告理由或者证据。可见,专利权人仅可在上述三种情形的答复期限内以删除以外的方式修改权利要求书,除此以外在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审查决定之前,仅可以删除的方式修改权利要求书。故选项C和D正确。综上,本题答案为:C、D。

第2题:

甲的发明专利权授权公告时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一种豆浆机,……。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豆浆机,……。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豆浆机,……。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豆浆机,……。” 乙于2008年对甲的专利权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经审理后作出维持该专利权有效的决定,双方均未在法定期限内起诉。乙于2010年2月3日再次对该专利权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向双方当事人发出口头审理通知书,并告知了口头审理的时间。回答下列问题。 甲收到专利复审委员会转送的无效宣告请求书后,在规定期限提交了修改的权利要求书。下列哪些修改方式是允许的?()

  • A、删除权利要求1,保留权利要求2、3、4
  • B、保留权利要求3,删除权利要求1、2、4
  • C、保留权利要求1、3,将权利要求2、4合并
  • D、删除权利要求1,保留权利要求2,将权利要求3、4合并

正确答案:A,B,D

第3题:

某发明专利授权公告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发动机,其特征为a+b。

2.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动机,还包括特征c。

3. 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发动机,还包括特征d。

4.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动机,还包括特征e。”

在无效宣告程序中,下列哪种修改方式是被允许的?

A.将权利要求1修改为“一种发动机,其特征为a、b和d”,删除其他权利要求

B.权利要求1未作修改,将权利要求2修改为“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动机,还包括特征c和e”

C.将权利要求1修改为“一种发动机,其特征为a、b和e”,删除其他权利要求

D.将权利要求1修改为“一种发动机,其特征为a、b和f”,特征f在原说明书中有明确记载


参考答案:C

第4题:

对权利要求的修改,如果一个权利要求被删除,则需对其它权利要求重新编号。


正确答案:错误

第5题:

复审请求人甲某在复审程序中对申请文件进行了修改,下列哪个修改符合相关规定?()

  • A、驳回理由是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性,甲某对权利要求进行修改时将权利要求1的类型由方法修改为产品
  • B、驳回理由是权利要求1得不到说明书支持,甲某对权利要求进行修改时增加了一项从属权利要求
  • C、驳回理由是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性,甲某对权利要求进行修改时将权利要求1中的一个技术特征删除
  • D、驳回理由是权利要求1缺少必要技术特征,甲某对权利要求进行修改时将说明书中相应技术方案的特征补入到权利要求1中

正确答案:D

第6题:

张某向刘某借款5万元,到期拒绝归还,于是刘某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刘某向法院提交了张某向他商量借款的亲笔书信一封,则该封信属于( )。

A.原始的直接证据
B.原始的间接证据
C.传来的直接证据
D.传来的间接证据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核民事证据的分类。所谓直接证据是指能够单独、直接证明待证事实的全部或部分的证据;而间接证据是通过该证据与其他证据之间的关系,结合在一起才能证明待证事实的证据。在本案中,只凭借一封张某向刘某商量借款的亲笔书信并不能证明张某向刘某借款的事实,需要和其他证据结合起来才能证明,因此属于间接证据。原始证据是来源于案件事实本身的证据,如合同原本、侵权行为中的受损害物品等;而传来证据是指来源于证据的证据,如合同的复印件、依据受损害物品所制作的录像带等。区分两者的意义在于原始证据的效力通常高于传来证据。在本案中,张某向刘某商量借款的亲笔书信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本身,应该属于原始证据,而非传来证据。

第7题:

某专利授权公告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权利要求1:一种牙刷,具有特征L或者特征M。 权利要求2:根据权利要求1的牙刷,其特征在于,进一步具有特征N。 权利要求3:根据权利要求1的牙刷,其特征在于,进一步具有特征O。 权利要求4:权利要求1至3之一的牙刷的制备方法,其特征在于……。” 在无效宣告程序中,专利权人作出的下列哪些修改能够被允许?()

  • A、删除权利要求1中具有特征M的牙刷的技术方案
  • B、删除权利要求4,同时将本发明的发明名称由“一种牙刷及其制备方法”修改为“一种牙刷”
  • C、删除权利要求1,同时将权利要求2和3合并修改为新的权利要求1
  • D、修改权利要求1,增加未记载在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中的特征P

正确答案:A,C

第8题:

洪某与张某发生纠纷,在开庭审理时,洪某作为原告提交了下列证据,哪项能作为单独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A.洪某的妻子所做的证言
B.洪某提供了一个书面证人证言,证人王某不愿意出庭作证
C.无法与原件相核对的一张借条的复印件
D.洪某提供的证据与张某提供的证据相矛盾,但洪某的证据的证明力明显大于张某提供的证据的证明力


答案:D
解析:
【 解析】D。《证据规定》第69条规定:“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1)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2)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3)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4)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5)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同法第73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对同一事实分别举出相反的证据,但都没有足够的依据否定对方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案件情况,判断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是否明显大于另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并对证明力较大的证据予以确认。因证据的证明力无法判断导致争议事实难以认定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举证责任分配的规则作出裁判。”由此只有D选项可以单独认定案件的事实,为应选项,ABC选项不当选。

第9题:

某发明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如下: “1.一种产品,包括特征L。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产品,还包括特征M。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产品,还包括特征N。” 国家知识产权局经审查以权利要求1、2不具备创造性为由作出驳回决定。复审请求人在复审程序中所做的下列哪些修改或者意见陈述可能会使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撤销驳回决定的决定?()

  • A、删除权利要求1和2
  • B、合并权利要求1和2
  • C、在意见陈述书中详细说明了权利要求1和2具备创造性的理由
  • D、修改说明书,完善对应权利要求3产品的技术方案

正确答案:A,C

第10题:

在无效宣告程序中,专利权人对其权利要求进行了删除式修改,同时针对请求人所提交的证据提交了三份反证。请求人采取的下列哪些应对措施是被允许的?()

  • A、在专利复审委员会指定期限内,针对专利权人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增加新的无效宣告理由
  • B、在专利复审委员会指定期限内,针对专利权人提交的三份反证补充新的证据,并在该期限内结合该证据具体说明相关的无效宣告理由
  • C、对明显与提交的证据不相对应的无效宣告理由进行变更
  • D、在口审辩论终结前提交教科书等公知常识性证据,并在该期限内结合该证据具体说明相关无效宣告理由

正确答案: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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