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行政裁决与行政复议及两者区别。

题目
问答题
简述行政裁决与行政复议及两者区别。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行政裁决,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律授权,对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特定的民事争议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复议,是法定行政复议机关应行政争议特定方当事人的申请,审查对方当事人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与适当性,并作出相应裁决的行政司法行为。
行政裁决与行政复议的区别在于:
(1)两者所解决的争议性质不同。行政裁决的对象是特定的民事性质争议,而行政复议审查的对象是因具体行政行为引起的行政争议。
(2)形成的法律关系主体不同。在行政裁决法律关系中,被裁决者双方地位平等,与裁决主体的关系相同,而在行政复议法律关系中,申请人与复议机关之间是一种救济法律关系,被申请人与复议机关之间是一种监督行政法律关系。
(3)各自所属的理论范畴和研究范围不同。行政裁决属于行政行为范围,而行政复议属于行政救济范围。
解析: 暂无解析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或未解决您的问题,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行政裁决与行政复议的区别有哪些?


正确答案:
答:行政裁决与行政复议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①解决的纠纷不同,前者解决的纠纷是处于平等地位的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民事纠纷,而后者所要解决的纠纷是行政机关与行政管理机关相对方之间的行政争议;②解决纠纷的机关不同,行政裁决机关与被裁决的双方当事人没有行政隶属关系,而行政复议机关往往是做出决定的原行政机关或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复议的一方当事人与复议机关有行政隶属关系;③提出申请的当事人不同,前者,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均可提出申请;后者,只能是行政管理的相对一方当事人;④提起诉讼的权利不同,不服行政裁决的当事人,无论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而实施行政管理、做出决定的行政机关对行政复议机关的决定必须服从,不能提起诉讼;只是行政管理的相对一方当事人对行政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不服,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2题:

简述行政授权与行政委托以及两者的区别。


正确答案: 行政授权,是指法律、法规将某项或某一方面的行政职权的一部分或全部,通过法定方式授予某个组织的法律行为。行政委托,是指行政主体将其职权的一部分,依法委托给其他组织或个人来行使的法律行为。
行政授权与行政委托是两种不同的法律行为,其区别如下:
(1)依据要求不同。行政授权必须有法律、法规的明文授权规定为依据,而行政委托虽然也必须依法进行,但是有些行政事项范围内的委托无须有法律明文规定,只要不违背法律的精神和目的即可。
(2)法定的方式不同。行政授权必须以法律、法规直接授予职权方式或法律、法规规定由特定行政机关授权的方式来进行,而行政委托必须以较具体的委托决定方式来进行。
(3)法律后果不同。行政授权的结果发生职权职责转移,使被授权者获得该项职权职责,或者取得行政主体资格,或者增加和扩大了行政职权。
(4)对象不同。行政授权的对象只能是一定的组织,而行政委托的对象可以是组织也可以是个人。

第3题: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有何区别?


参考答案:

(1)性质不同;
(2)审查范围不同;
(3)审查力度不同;
(4)审理依据不同。
(5)审理程序不同。


第4题:

简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两者的区别。


正确答案:行政复议指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机关对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接受复议申请、进行审理、作出裁决的行政行为。
行政诉讼是由人民法院依据事实与法律对行政争议的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的活动。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是解决行政争议的两种不同方式,相互间存在明显区别,这主要体现在:
1、处理机关不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处理机关是不同的,前者是行政机关,后者是人民法院,即司法机关。
2、性质不同。行政复议机关的复议行为属于行政行为,对相对人来说,这是一种行政救济的手段;而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活动属于司法活动,是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的监督活动,是人民法院行使司法权对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对行政相对人来说这是一种诉讼救济的手段。前者受行政程序法即行政复议法调整,后者则受诉讼法即行政诉讼法支配。
3、受案范围不同。行政复议范围大于行政诉讼范围。属于行政诉讼范围的,必然属于行政复议范围;但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未必属于行政诉讼的范围。
4、审查标准不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都以具体行政行为为审查对象,但其审查标准是不同的。行政复议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与适当进行审查;行政诉讼原则上只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对不适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不予审查。
5、处理权限不同。行政复议机关通过对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全面审查,依法可作出维持、责令履行、撤销、变更、确认、赔偿损失等行政复议决定。行政复议以变更原处理决定为常见,而行政诉讼则只能对显失公正的行政处罚予以变更。
6、处理依据不同。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以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及上级行政机关制定和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为依据;而行政诉讼案件的审理则只能以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为依据,以行政规章为参照。
7、法律效力不同。行政复议一般没有最终的法律效力,相对人对复议不服,还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只有在法律规定复议裁决为终局裁决的情况下,复议才具有最终的法律效力,相对人不能再提起行政诉讼。只有全国人大及其党委会制度的法律才有权规定哪些案件的行政复议能够有终局裁决权。行政诉讼则具有最终的法律效力,无论有没有经过行政复议的案件,一经行政诉讼,诉讼的裁判结果就是有最终效力的结果,不能再由行政机关复议。而行政诉讼的终审判决则具有最终的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遵行。

第5题:

简述行政赔偿与行政补偿以及两者区别。


正确答案: 行政赔偿,是国家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造成损害承担的赔偿责任,其赔偿义务机关是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赔偿范围特定,赔偿途径是多渠道的。行政补偿,是指国家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合法行为造成的损失给予的补偿,如土地征用补偿,财产国有化补偿等。
行政赔偿与行政补偿的区别在于:
(1)二者引发的原因不同。赔偿是违法行为引起,而补偿是合法行为引起。
(2)性质不同。赔偿是普通的违法行政行为引起的法律责任,而补偿是例外的特定民事责任。
(3)依据不同。行政赔偿适用国家赔偿法规定,行政补偿在我国没有法律明确规定。
(4)二者赔偿的适用范围、标准、方式也存在不同。

第6题:

试述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共同点与区别。
共同点:
(1)都是因具体行政行为而引起。所谓具体行政行为即行政主体基于行政职权针对特定的人或特定的事项进行特定处理,直接引起权利义务法律效果的一种单方行政行为。
(2)都是以解决行政争议为直接目的。行政争议是行政主体行使行政权过程中与行政相对人发生的争议,该争议是以行政行为是否违法或者严重不合理作为争议的客体。
(3)都是以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为核心;以独立行使职权为保障;复议或诉讼均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行政行为是否违法既是行政复议机关审查的核心,同时又是人民法院司法审查的重点。
(4)都不适用调解。行政行为具有公定力和确定力,合法即有效。违法即撤销,如果调解,必然影响到公共利益的实现或者私权利的保护。
区别:
(1)性质不同。
(2)受理机关不同。
(3)受理范围不同。
(4)审查力度不同。
(5)审理程序不同。

第7题:

简述税收行政复议与税收行政诉讼的关系联系和区别。


正确答案: 两者之间的联系有:
(1)目的和作用相同。
(2)处理对象相同。
(3)程序上有很多相似之处。
(4)两者都属于救济行为,都是对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事后监督的方式。
(5)两者最终要靠实体法来解决。
两者之间的区别有:
(1)审理机关不同。
(2)审查对象的范围不同。
(3)审理的权限不同。
(4)审理方式和审理制度不同。
(5)适用程序不同。
(6)法律效力的终局性不同。

第8题: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都是行政相对人寻求救济的途径,但两者也有不同之处。下列属于两者不同之处的是( )。

A.行政复议受案范围大于行政诉讼

B.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审查标准不一样

C.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审查方式不一样

D.行政复议具有被动性,行政诉讼不具有被动性


正确答案:ABC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都是行政相对人寻求救济的途径,二者不同之处在于: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大于行政诉讼,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审查的标准不一样,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审查方式不一样,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都具有被动性,D项说法错误。故选ABC。

第9题:

简述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强制执行以及两者的区别。


正确答案: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主体为了保证行政管理活动的正常执行,对不履行国家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或科以的行政义务的相对方依法采取各种强制手段,以迫使其执行行政处理决定、履行行政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的状态的行为。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为了预防、制止或控制危害社会行为的发生,依法采取的对有关对象的人身、财产和行为自由加以暂时性限制,使其保持一定状态的手段。
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强制执行都属于行政强制,带有强制性,这是他们的共同点。两者的不同之处在于:
(1)前提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的前提是法定义务人不履行义务,但行政强制措施并不一定以当事人具有某些法定义务为前提,而是以可能产生危害社会的行为为前提。
(2)目的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迫使义务人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的状态;行政强制措施的目的在于预防、制止危害社会行为或事件的发生或蔓延,使人和物保持一定状态。
(3)起因不同。引起行政强制执行的原因只能是义务人的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行为;引起行政强制措施的原因,既可能是行为,也可能是某种状态或事件。
(4)行政机关的行政强制措施权必须有单行法律的特别授权。

第10题:

简述代理与经销的含义及两者的区别。


正确答案:代理:代理人按照委托人授权代表委托人同第三者订立合同或作其他法律行为,由此而产生的权利与义务直接对委托人产生效力。
经销:出口商(供货方)与进口商(经销方)之间以款货两清的买断形式完成的一种商品买卖活动。
两者的区别: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不同:经销商与出口商之间是买卖关系;而代理人与委托人之间是委托代理关系。承担风险不同:经销商承担经营风险;代理商不承担经营风险。取得的报酬不同:经销商赚取利润,独家代理商赚取的是佣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