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10日,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一张普通支票,P银行为付款人,甲公司在该支票上记载了“不得转让”的字样。甲公司

题目
单选题
2017年10月10日,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一张普通支票,P银行为付款人,甲公司在该支票上记载了“不得转让”的字样。甲公司在该支票上并未记载收款人名称,但授权乙公司补记。乙公司在支票上补记自己为收款人后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应向P银行提示付款的最后日期是(  )。
A

2017年11月10日

B

2017年12月10日

C

2017年10月20日

D

支票无效,丙公司无权提示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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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2009年考试真题)甲公司收到乙公司一张支票,该支票记载了“不得转让”字样,该记载事项不影响甲公司将该支票背书转让。( )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重点是对“票据的任意记载事项”的掌握。根据规定,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汇票不得转让,所以题中该记载事项对甲公司背书转让该支票是有影响的。因此,本题说法不正确。

第2题:

共用题干

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汇票,甲公司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乙公司在汇票上记载“委托收款”字样和被背书人张某的名字,并签章,将支票背书给张某,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乙公司无权将汇票背书转让给张某
B:乙公司有权将汇票背书转让给张某
C:张某无权将汇票背书转让
D:乙公司不对张某承担保证责任

答案:B,C,D
解析:
根据《票据法》第10条和第11条第1款的规定可知,除了法律规定的税收、继承、赠与这三种情况之外,票据的取得必须支付对价和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否则不能取得票据权利。本案中,甲拾得某银行签发的金额为5000元的本票,其行为既无对价,又没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因此不能取得票据权利。乙虽然不知本票系甲拾得,但由于其是根据赠与行为无偿取得该票据,因此乙享有的票据权利不能优于其前手即甲的权利,甲不享有票据权利,乙当然也不享有,所以银行可以拒绝乙所提出的付款请求。
《票据法》第35条第1款规定了委任背书,也称委托收款背书。委任背书,是指以委托他人代替自己行使票据权利、收取票据金额为目的而为的背书。委任背书不是票据权利的转让,而是一种以背书形式进行的委托。本题中出票人记载“不得转让”,该限制是指不得转让背书,委任背书不是转让背书,因此乙公司有权将汇票背书给张某,所以A选项不正确,B选项正确。根据《票据法》第35条的规定,张某不能再将汇票转让,所以C选项正确。委任背书的被背书人不是票据权利人,背书人与被背书人之间不存在保证关系,本题中乙公司不对张某承担保证责任,所以D选项正确。
根据《票据法》第46、47条的规定,丙公司和丁公司在汇票承兑前签章,没有记载被保证人,因此出票人是被保证人,所以A选项正确。没有记载保证日期,出票日期为保证日期,所以D选项正确。虽然丙公司和丁公司在保证签章时附有条件,但是不影响对汇票的保证责任,因此丙公司和丁公司对被保证人承担的仍然是保证责任,它们之间仍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所以BC选项不正确。
A选项中支票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支票无效,付款行未尽审查义务向持票人支付支票金额的行为存在重大过失,因此付款行应向受有损失的出票人甲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所以A选项正确。《票据法》第15条规定,失票人通知付款人挂失止付,付款人应当暂停向一切人支付,不能向持票人支付j也不能向失票人支付,因此B选项不正确。依《票据法》第105条,C选项中乙公司挂失前付款人已经向持票人支付汇票金额,而且银行在审验票据的过程中没有玩忽职守,因此失票人无权要求付款人承担责任,所以C选项正确。D选项中虽然是由于法院工作人员的过失未将停止支付通知书送达付款行,付款行向持票人支付票据金额的行为没有过失,因此付款行不承担责任,所以D选项不正确。

第3题:

甲公司收到乙公司一张支票,该支票记载了“不得转让”字样,该记载事项不影响甲公司将该支票背书转让。( )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汇票不得转让,所以该记载事项对甲公司背书转让该支票是有影响的。
试题点评:本题考核票据的任意记载事项。教材P309有相关规定。教材基本规定,熟悉教材,即可掌握。

第4题:

甲公司的开户银行为P银行。2016年4月1日,甲公司委派员工张某携带一张甲公司签发的出票日期为2016年4月1日、金额和收款人名称均空白的转账支票赴乙公司洽谈业务。为支付货款,张某在支票上填写金额15万元、收款人为乙公司后将支票交付乙公司。当日,为偿还所欠丙公司的劳务费,乙公司将该支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在背书栏内记载了“不得转让”,但未记载背书日期。丙公司持票到P银行提示付款,被拒绝支付。丙公司拟行使追索权以实现票据权利。
要求:
根据上述材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别回答下列小题。
1.下列关于甲公司签发支票行为的效力及票据当事人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甲公司是支票的保证人
B.因出票时未记载确定的金额,支票无效
C.P银行是支票的付款人
D.因出票时未记载收款人姓名,支票无效

答案:C
解析:
(1)选项AC:甲公司是支票的出票人,P银行(出票人的开户银行)是支票的付款人;(2)选项BD:支票的“金额和收款人名称”,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未记载的,并不导致支票无效。

第5题:

2014年2月18日,甲公司签发一张转账支票交付给乙公司并授权其补记相关事项。乙公司于2月20日将该支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于3月3日向甲公司开户银行P银行提示付款,P银行拒绝付款。丙公司遂行使票据追索权。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1.下列各项中,属于该支票付款人的是( )。

A.甲公司
B.乙公司
C.丙公司
D.P银行

答案:D
解析:
支票的付款人为出票人的开户银行。

第6题:

甲公司销售给乙公司一批货物。甲公司按合同约定期限交货, 乙公司签发一张金额为200000元的转账支票交给甲公司。甲公司到银行提示付款时, 发现该支票是空头支票。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 就乙公司签发该空头支票的行为,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给予赔偿,赔偿的最高金额是( )元。

A.400

B.2000

C.4000

D.10000


正确答案:C
【解析】 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的,银行应予以退票,并按票面金额处以5%但不低于1千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据此,A公司得到的最高赔偿额一200000×2%一4000(元)。故C选项正确。

第7题:

甲公司为了支付货款,签发了一张以本市的乙银行为付款人、以丙公司为收款人的转账支票,丙公司随即将支票背书转让给丁公司,丁公司又将支票背书转让给戊公司。戊公司在出票日之后的第14天向乙银行提示付款被拒绝。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戊公司可以向( )行使票据追索权。

A.甲公司
B.乙银行
C.丙公司
D.丁公司

答案:A
解析:
(1)戊公司逾期提示付款,丧失对一般前手(丙公司、丁公司)的追索权,只能向出票人甲公司追索;(2)支票上的付款人(乙银行)只是支票的关系人,并非票据债务人,不被列为追索对象。

第8题:

甲公司收到乙公司一张支票,该支票记载了“不得转让”字样,该记载事项不影响甲公司将该支票背书转让。 ( )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B
解析:出票人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该票据不得转让,所以该记载事项对甲公司背书转让该支票是有影响的。

第9题:

(2013年)2014年1月10日,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一张转账支票,P银行为付款人,甲公司在该支票上记载了“违约金5万元”的字样。甲公司在该支票上并未记载收款人名称,但授权乙公司补记。乙公司在支票上补记收款人名称后,将该支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于2014年7月20日向P银行提示付款。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3.甲公司在该支票上记载的“违约金5万元”字样属于()。

A.任意记载事项
B.相对记载事项
C.绝对记载事项
D.不产生票据法上效力的事项

答案:D
解析:
在签发支票时,记载事项分为必须记载事项(如出票日期)、相对记载事项(出票地和付款地)、任意记载事项(如“不得转让”字样)和不产生票据法上效力的事项(如签发支票的用途)。

第10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货物,于2018年5月20日签发一张转账支票给乙公司用于支付货款。甲公司出票时,在金额栏内填写“不大于5 000元”,并且该支票上未记载收款人名称,约定由乙公司自行填写。
乙公司派人取支票时,提出金额的填写不符合法律规定,甲公司当即重新签发了一张支票。乙公司取得支票后,在支票收款人处填写上乙公司名称,并于5月22日将该支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
丙公司于6月5日向付款银行提示付款。甲公司在付款银行的存款足以支付支票金额,但银行仍然拒绝向丙公司付款。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关于甲公司签发的未记载收款人名称支票的有效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收款人名称和金额都是可以授权补记的事项
B.甲公司签发的未记载收款人名称的支票无效
C.甲公司签发的未记载收款人名称的支票有效
D.乙公司在提示付款时补记的,该支票可以得到付款

答案:A,C,D
解析:
甲公司签发的未记载收款人名称的支票有效。根据规定,支票的收款人名称和金额,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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