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甲房地产开发公司2013年委托施工企业开发建造的某写字楼项目的相关资料如下:(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为500

题目
不定项题
某市甲房地产开发公司2013年委托施工企业开发建造的某写字楼项目的相关资料如下:(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为5000万元;(2)写字楼开发成本为3000万元;(3)财务费用中与写字楼开发项目相关的利息支出为300万元(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4)写字楼竣工验收后,将总建筑面积的50%对外销售,签订销售合同,取得销售收入18000万元;将另外50%的建筑面积出租,当年取得租金收入2000万元。已知:①甲公司所在地的省政府规定,房地产开发费用的扣除比例为10%;②销售、出租不动产适用的营业税税率为5%;③甲公司适用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率为3%;④销售不动产时,甲公司缴纳的印花税9万元已列入管理费用中;⑤土地增值税的适用税率及速算扣除系数表如下(本题略);⑥房产税从租计征的税率为12%。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回答下列第1~6小题。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扣除的扣除项目金额合计为()万元。
A

5390

B

6000

C

6190

D

6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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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甲与乙联合在市土地管理部门举行的某市西部一片洼地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拍卖会上,以公开竞价的方式取得该洼地的土地使用权。然而房地产开发公司甲在取得使用权之后,经过详细的投资论证,发现若按该市土地管理部门所规定的用途投资开发该片洼地,公司将不会取得明显效益。故决定在开发日期以前,处理其已取得的该片洼地的土地使用权。下列房地产开发公司甲的做法不合法的有:( )

A.没有与房地产开发公司乙协商,将该片洼地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地产开发公司丙

B.经与房地产开发公司乙协商,并得到乙口头同意,将该片洼地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地产开发公司丙

C.经与房地产开发公司乙协商,并得到乙书面同意,将该片洼地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地产开发公司丙

D.为了获取尽可能大的收益,与房地产开发公司乙商定,再以拍卖的方式转让该片洼地的土地使用权


正确答案:ABCD
【考点】房地产转让条件
【解析】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8条的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不符合本法第38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可见,转让共有房地产必须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而选项A、B不能满足这样的条件,所以是不合法的。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9条的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总额的25%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的条件。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可见,选项C、D也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行为。

第2题: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建造并出售了一幢写字楼,取得销售收入9000万元。该公司为建造该写字楼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为2500万元,建造该写字楼花费的房地产开发成本为1500万元,房地产开发费用支出为300万元。

已知营业税税率为5%,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3%,印花税税率为0.5‰。

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计算该公司转让该写字楼应纳土地增值税额。


正确答案:解法(一) 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每级距的土地增值额×适用税率) (1)确定转让房地产的收入为9000万元。 (2)确定转让房地产的扣除项目金额: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为2100万元;房地产开发成本为1600万元;房地产开发费用为380万元;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为:9000×5%×(1+7%+3%)+9000×0.5‰=499.5万元;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加计扣除额为740万元[(2100+1600)×20%]。 扣除项目金额总计=2100+1600+380+499.5+740=5319.5(万元) (3)转让房地产的增值额=9000-5319.5=3680.5(万元) (4)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的比率=3680.5÷5319.5×100%≈69.19% (5)应纳土地增值税额=5319.5×50%×30%+(3680.5-5319.5×50%)×40%=797.925+408.3=1206.225(万元) 解法(二) 采用速算扣除法计算即可按总的增值额乘以适用的税率减去扣除项目金额乘以速算扣除系数的简单方法直接得出土地增值税的应纳税额。 (1)、(2)、(3)、(4)计算步骤及方法同解法(一)中的(1)、(2)、(3)、(4)。 (5)根据速算扣除法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的计算公式为: 土地增值税额=增值额×40%-扣除项目金额×5% 即:应纳土地增值税额=3680.5×40%-5319.5×5%= 1472.2-265.975=1206.225(万元)
解法(一) 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每级距的土地增值额×适用税率) (1)确定转让房地产的收入为9000万元。 (2)确定转让房地产的扣除项目金额: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为2100万元;房地产开发成本为1600万元;房地产开发费用为380万元;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为:9000×5%×(1+7%+3%)+9000×0.5‰=499.5万元;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加计扣除额为740万元[(2100+1600)×20%]。 扣除项目金额总计=2100+1600+380+499.5+740=5319.5(万元) (3)转让房地产的增值额=9000-5319.5=3680.5(万元) (4)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的比率=3680.5÷5319.5×100%≈69.19% (5)应纳土地增值税额=5319.5×50%×30%+(3680.5-5319.5×50%)×40%=797.925+408.3=1206.225(万元) 解法(二) 采用速算扣除法计算,即可按总的增值额乘以适用的税率,减去扣除项目金额乘以速算扣除系数的简单方法,直接得出土地增值税的应纳税额。 (1)、(2)、(3)、(4)计算步骤及方法同解法(一)中的(1)、(2)、(3)、(4)。 (5)根据速算扣除法,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的,计算公式为: 土地增值税额=增值额×40%-扣除项目金额×5% 即:应纳土地增值税额=3680.5×40%-5319.5×5%= 1472.2-265.975=1206.225(万元)

第3题:

位于市区的某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写字楼,2008年发生的相关业务如下:

(1)取得土地支付出让金4000万元,缴纳相关费用160万元;

(2)写字楼开发成本3000万元,另发生装修费用500万元;

(3)写字楼开发费用中的利息支出为300万元(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

(4)写字楼竣工验收,将总建筑面积的1/2销售,签订销售合同,取得销售收入6500万元;将另外1/2的建筑面积出租,当年取得租金收入15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该企业所在省规定,按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高限计算扣除房地产开发费用。)

根据上述资料和税法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征收土地增值税时应扣除的取得土地使用权和开发成本所支付的金额合计为( )万元。

A.4160

B.3830

C.4000

D.2000


正确答案:B
解析: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4000+160)×50%=2080(万元)。
  应扣除的开发成本的金额=(3000+500)×50%=1750(万元)。
  合计=2080+1750=3830(万元)。

第4题:

某市区房地产开发公司为一般纳税人,2019年发生相关业务如下:
(1)2015年通过竞拍获得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支付土地价款4000万元,取得财政票据。由于公司资金短缺,于2017年5月才开始动工,将土地的3/4用于开发建造商品房。因超过期限1年未进行开发建设,支付土地闲置费100万元;
(2)发生开发成本共3050万元;
(3)发生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共1200万元,全部使用自有资金,没有利息支出;
(4)2019年该商品房竣工验收,9月到12月间,房地产开发公司将该楼盘全部出售并交付业主,取得含税收入14000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①当地适用的契税税率为5%;②开发费用扣除比例为5%;③当期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共600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该房地产开发公司转让商品房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可扣除的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为( )万元。

A.3150.00
B.3250.00
C.3000.00
D.4200.00

答案:A
解析:
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4000+4000×5%)×3÷4=3150(万元)

第5题:

(2018年)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发生利息支出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其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是( )。

A.房地产开发成本×5%以内
B.(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5%以内
C.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10%以内
D.(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10%以内

答案:D
解析:
纳税人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贷款证明的,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10%以内。

第6题: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转让一幢写字楼取得收入1000万元。已知该公司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为50万元,房地产开发成本为200万元,准予列支的房地产开发费用为40万元,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为60万元。该公司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为( )万元。

A.272.5

B.240

C.300

D.360


正确答案:B

本题考核土地增值税的计算。准予扣除项目金额一50+200+(50+200)×20%+40+60=400(万元),增值额=1000-400=600(万元),比例=600÷400=150%,应纳土地增值税=600×50%÷400×15%=240(万元)。

第7题: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转让一幢写字楼取得收入1000万元。已知该公司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为50万元,房地产开发成本为200万元,房地产开发费用为40万元,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为60万元。该公司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为( )万元。

A.180

B.240

C.300

D.360


正确答案:B
增值额=1000-50-200-40-60-(50 200)?20%=600(万元),600?(50 200 40 60 50)=150%,适用50%的税率和15%的速算扣除率。应纳土地增值税=600?50%-400?15%=240(万元)。

第8题:

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下列房地产可以转让的是:( )

A.湖南某土地开发公司以出让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B.山东淄博某房地产公司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已支付全部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该土地用于房屋建设工程,房地产公司已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8%

C.上海浦东某土地开发公司支付1000万元以出让方式取得浦东西区一块土地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该土地为成片开发,已形成工业用地条件

D.福华房地产开发公司转让已建成的商品房,公司已按出让合同约定金额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建成的房屋所有权证书正在办理之中


正确答案:ABC
【考点】房地产转让
【解析】《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8条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第39条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D项情形下,应当已经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故D项下的房产不得转让;A、B、C项符合条件可以转让。

第9题:

(2018年)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发生利息支出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贷款证明的,其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是( )。

A.房地产开发成本×5%以内
B.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10%以内
C.(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10%以内
D.(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5%以内

答案:C
解析:
纳税人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贷款证明的,其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10%以内。

第10题:

根据土地增值税的相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下列做法不正确的有(  )。

A.将转让新建房所缴纳的城建税计入到“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扣除
B.将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支付的耕地占用税计入“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扣除
C.将企业逾期开发缴纳的土地闲置费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扣除
D.将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支付的契税计入“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扣除

答案:B,C
解析:
选项B: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支付的耕地占用税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中扣除;选项C:房地产开发企业逾期开发缴纳的土地闲置费不得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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