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二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将乙所有的一辆七成新尼桑轿车转让给甲,并且合同中约定了解决争议的机构为某市

题目
不定项题
甲乙二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将乙所有的一辆七成新尼桑轿车转让给甲,并且合同中约定了解决争议的机构为某市仲裁委员会,后来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遂依据仲裁条款向某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庭组成后,在仲裁过程中,乙提出要求其中一名仲裁员陈某回避的申请,但未获支持。请回答问题: 仲裁员陈某有哪种情形时,乙可以提出回避申请?( )
A

陈某是甲的代理人的弟弟

B

陈某曾经是甲的老师,师生关系深厚

C

陈某在开庭之前曾私自会见过甲,二人一同去过某度假村娱乐

D

陈某与甲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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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合同中约定了甲公司对乙公司所有因甲公司履行买卖合同所造成的损失免责。请问,合同的效力应当( )二

A.无效合同

B.效力待定合同

C.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D.有效合同


正确答案:D
D。解析:《合同法》第53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因此,买卖合同中约定甲公司对乙公司所有因甲公司履行买卖合同所造成的损失免责的条款应是无效条款。《合同法》第56条规定: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该免责条款无效属于合同部分无效,合同其他部分还是有效的,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是有效合同。本题应选D项。

第2题:

甲与乙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将一辆原价12万元的二手轿车以10万元的价格卖给乙,乙付款后将车 开回,但一直没有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设乙所在城市突遭百年不遇的洪水,轿车严重毁损,该车的损失应当( )。
A.由甲承担 B.由乙承担
C.甲乙两人承担连带责任 D.甲乙两人承担按份责任


答案:B
解析:
B [解析]《合同法》第142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 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本案中,车已经交付给乙,故 该车毁损的风险应由乙承担,本题正确答案为B。

第3题:

甲公司委托乙购买桑塔纳轿车一辆,同时丙公司也委托乙出卖桑塔纳轿车一辆。于是乙就同时代理甲、丙两公司签订了桑塔纳轿车买卖合同,这一合同()。

A、有效

B、无效

C、部分有效

D、效力待定


参考答案:B

第4题:

甲将其所有的一辆自行车卖给乙,双方约定乙先向甲支付款项,但随后甲又提出借用该车7天,乙表示同意。根据物权法律制度规定,乙取得自行车所有权的时间是( )

A.甲乙的买卖合同生效时
B.甲乙的借用约定生效时
C.乙支付款项时
D.7天后甲实际将车交给乙时

答案:B
解析:
根据规定,动产物权转让时,双方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甲和乙之间有买卖合同,然后双方约定由出卖人继续占有该自行车,即甲借用该车7天,在借用约定生效之日就取得了所有权。

第5题:

2012年8月10日,甲将自有的一辆汽车卖给乙。合同签订后,乙按约交付15万元。8月12日,甲又以18万元的价格将该车卖给了丙,双方签订买卖合同,丙交付定金2万元。8月15日上午,甲将汽车交付给乙,8月15日下午甲将汽车过户给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有效
B:甲丙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
C:乙取得汽车所有权
D:丙取得汽车所有权

答案:A,C
解析:
关于合同效力,甲将汽车分别卖给乙、丙二人,两份合同都是真实合法的意思表示,不存在影响合同效力的情形,故两份合同都有效,A项正确,B项错误。关于物权变动,《物权法》第23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买卖合同解释》第10条第4项进一步规定:出卖人就同一船舶、航空器、机动车等特殊动产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在买卖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买受人均要求实际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4)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之一,又为其他买受人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已受领交付的买受人请求将标的物所有权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据此,交付是动产所有权转移的要件,登记并不能转移动产所有权,故乙取得该汽车的所有权,因此C项正确,D项错误。

第6题:

甲企业将一套生产设备租给乙企业使用,租期未满,甲企业将该设备卖给了丙企业,并在买卖合同中约定将甲企业对乙企业享有的返还该设备的请求权转让给丙企业,这种交付方式是( )。

A.直接交付

C.简易交付

B.占有改定

D.指示交付


正确答案:D
本题考查动产交付中的指示交付制度。《物权法》第26条规定:“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该条规定的就是指示交付制度。据此可知,选项D正确。

第7题:

甲与乙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将一辆原价12万元的二手轿车以10万元的价格卖给乙,乙付款后将车开回,但一直没有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甲与乙达成的轿车买卖合同的效力为()。
A.即使未办理过户登记也有效
B.因未办理过户登记而效力待定
C.在乙付款后发生效力
D.在办理过户登记之前为可撤销合同

答案:A
解析:
《合同法》第44条第1款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合同成立并非等于合同生效,因为只有依法成立的合同才能生效。一般而言′,合同的生效要件包括:(1)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4)合同的内容必须确定或可能。由题意可知,甲与乙达成的轿车买卖合同具备合同的生效要件,故本题答案为A。

第8题:

下列属于部分无效的民事行为的是( )

A.甲乙签署了房屋租赁合同,但约定租期22年

B.甲因病缺钱,向邻居乙借钱。甲乙签署了借款合同,并约定月利率为25%

C.甲乙签署了一份抵押合同,并且约定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

D.甲乙签署了价值100万元的购货合同,约定甲先支付定金25万元


正确答案:ABCD

「考点」民事行为部分无效
「解析」《合同法》第56条规定,"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合同法》第214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因此A为应选项。《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B为应选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7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在抵押合同中约定,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的内容无效。该内容的无效不影响抵押合同其他部分内容的效力。"因此c选项中,抵押合同有效,其中的流质条款无效。《担保法》司法解释第121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D选项中超过主合同额20%的部分无效。

第9题:

甲、乙签订一份二手房买卖合同,约定“本合同一式三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各执一份,见证律师留存一份,均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关于该条

A.是有关法律原则之适用条件的规定
B.属于案件事实的表述
C.是甲乙双方所确立的授权性规则
D.关涉甲乙双方的行为效力及后果

答案:D
解析:
题干列举的内容为合同条款,并不是法律条文,并不涉及法律原则。A选项不正确。双方约定的内容是对法律效力和法律后果的说明,而非对案件事实的表述。案件事实应当出现在法官适用法律的过程中,本文并未涉及,B选项不正确。所谓授权性规则,属于法律规则的一种,包括授予国家机关职权的职权性规则与授予普通公民的权利的权利性规则.C选项不正确。此条款约定的内容是对法律效力和法律后果的说明。D选项正确。

第10题:

甲、乙双方签订了一份车辆买卖合同,约定甲方将一辆轿车以80万元卖给乙,乙在签订合同后第二天支付40万元作为定金。甲方收到定金后反悔,拒绝把车卖给乙,则乙可以要求甲方返还( )元。

A. 56万
B. 80万
C. 32万
D. 72万


答案:A
解析:
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在本案中,主合同的标的额为80万,因此,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即不得超过16万。乙支付的40万中只有16万可以作为定金,超过的24万不具有定金的性质不适用定金罚则的双倍返还规定。

因此,甲不履行合同时,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即16*2=32万。对于超过的24万,也需要返还于乙,否则构成不当得利。因此,甲需要返还的数额共计16*2+24=56万。

综上所述,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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