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学校要推选一位德才兼备的人担任校办代表,经民主选举有四个人票数相同,于是校长让他们自己选择,其论述如下:张老师说:白老

题目
单选题
某学校要推选一位德才兼备的人担任校办代表,经民主选举有四个人票数相同,于是校长让他们自己选择,其论述如下:张老师说:白老师有管理经验,白老师合适李老师说:赵老师的班级是全年级分数最高的,赵老师合适白老师说:李老师最得学生喜爱,李老师最合适赵老师说,李老师过奖了,其实我觉得李老师和白老师都合适如果只有一个人的话与推选结果相符,则推选出来的老师是()
A

张老师

B

李老师

C

白老师

D

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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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张老师经常向校长反映学校存在的问题,有的人理解,而有的人却认为张老师是在打小报告,其实张老师是在()。

A.履行教师义务

B.履行教师职责

C.行使教师权利

D.行使公民权利


正确答案:C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七条指出,教师享有民主管理权和建议权,具体如下: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第2题:

王先生举办的生日晚宴有客人缺席,王先生说:“小李、老赵、小潘和老马四个人中最多来了两人。”王太太说:“亲爱的,我认为你说的不对,我认为你说的与实际情况不一样。”如果王太太说的不对,以下哪项不是真的?

A.小李、老赵、小潘和老马四个人中最少来了两个。

B.小李、老赵、小潘和老马四个人都没来。

C.小李、老赵、小潘和老马四个人都来了。

D.除了小李、老赵、小潘和老马四个人以外,其他人都来了。

E.如果小李、老赵来了,那么小潘和老马也来了。


正确答案:C
解析:根据题干中王太太的话,即“我认为你说的与实际情况不一样”是不对的,那么,王先生的话是与实际情况一样的,即“小李、老赵、小潘和老马四个人中最多来了两人”是真的,四个人“最多”来了两个,意味着“不可能四个都来了”。但是允许“最少”来了两人,也允许“四个人都没有来”,因此,A、B、D可真。 E可真,是因为只要不是“小李和老赵都来”,“四个人不会都来”。所以,正确答案应为C。

第3题:

苟家庄村村民由于环境污染一案向阳晋县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于村民人数太多,决定进行代表人诉讼,下列推选诉讼代表人的方式正确的是:( )。

A.当村民没有推选时,法院提出陈某和乔某可以担任,经过协商,获得村民同意

B.在协商不成后,法院直接指定陈某和乔某担任诉讼代表人

C.苟家庄召开全体村民大会,选举苟某和高某为诉讼代表人

D.由于选举中村民之间出现纠纷,于是乡党委直接指定李某和赵某担任诉讼代表人


正确答案:ABC
根据《民诉意见》第61条:“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在起诉时不确定的,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当事人推选不出的,可以由人民法院提出人选与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的,也可以由人民法院在起诉的当事人中指定代表人。”

第4题:

因经营管理不善,某学校办的校办产业负债20多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对这一债务应当承担偿还责任的是()。
A.政府 B.校办产业
C.学校 D.校长


答案:B
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三十一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具备法人条件的,自批准设立或者登记注册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兴办的校办产业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故选B。

第5题:

某地一所农村学校,房舍由于年久失修,损坏严重,上级主管部门为其专门拨出经费5万元,让学校完善整修校舍,而校长李某却把此款用来修建自己的办公室。在一个阴雨天,校舍倒塌,致使三名学生和一位教师死亡,10人受伤。对于此案例,校长李某应承担()。


A.刑事责任

B.行政责任

C.民事责任

D.行政处分

答案:A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此,题干中的校长李某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第6题:

关于校长负责制,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学校工作由校长全面负责

B.校长是学校行政的最高负责人

C.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

D.校长对外代表学校

E.校长有指挥权,教代会和学校党组织行使决策权


参考答案:ABCD

第7题:

甲市某小区周边商业配套设施不到位,生活极其不便,该小区的几十户居民准备推选居民代表,采用走访的形式向甲市人民政府反映情况。根据《信访条例》,下列他们拟推选走访代表的人数,符合规定的有(  )。

A.2
B.3
C.5
D.6
E.7

答案:A,B,C
解析:
本题考查信访事项的提出。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的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

第8题:

张老师是个让领导头疼的人物,他总是挑领导的“不是”。学校工作有时难以避免出现一些问题,张老师就抓着不放。张老师的教学业务水平高、工作能力极强,在学校里很有影响力。学校交给他的工作他都能保质保量地完成,学生信任、家长放心,但他那股直冲冲 的傲气让人难以接受。学校该实习了,王校长按惯例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副校长、教务主 任依次排列,最后考虑到要有个能干的组员,于是请到了张老师。张老师爽快地答应了, 并讲到了自己对实习的设计,听得王校长一个劲地点头。最后张老师提出条件:“要我干, 我一定干好,但要给我一定的权力。”最后,王校长考虑再三,终于同意了他的要求,任命他为实习小组副组长。他果然不负众望,出色地完成了任务。

问题:根据以上案例,你认为张老师向校长提出给予权力的要求是否正当?


正确答案:

(1)张老师的要求是正当的。校长根据工作的实际情况给予张老师一定的权力,让他担任实习小组副组长的做法是正确的。(2)这里涉及领导用人原则的问题。领导用人要用人不疑,并用其所长,重在使用,注意责、权、利的结合。(3)案例中的张老师是学生信任、家长放心的老师.对这样业务成熟的教师,领导要适当给予一定的权力,这样既利于教师积极性的发挥,更利于工作的完成

第9题:

因经营管理不善,某学校的校办产业负债20多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对这一债务应当承担偿还责任的是( )。

A、政府

B、校办产业

C、学校

D、校长


答案:B
解析:
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三十一条。

第10题:

论述学校办学自主权的基本特征。
办学自主权具有三个基本特征。
第一,办学自主权是教育机构特有的、基本的权利,是学校成为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前提。不论学校是否具有独立财产,能否独立承担民事责任,都应具有办学自主权。不享有此种权利,也就意味着在法律上不享有实施教育教学活动的资格和能力,也即不成为教育机构。
第二,办学自主权在本质上是一种公共权力,即学校行使此种权力时,必须符合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利益,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法律和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不得根据自己的主观意志,任意行使,但也不得放弃和转让。一旦发现学校滥用此种权力,违背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危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有严重的渎职行为,侵害了受教育者、教师、职工的合法权益,主管机关可以分别情节轻重,予以行政处理,必要时逐项剥夺此种权利,直至勒令停办。
第三,办学自主权是一种与民事权利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权利。区别主要表现在,民事权利是民法赋予民事主体享有的、与财产关系和人事关系密切相关的权利。民事主体可以根据自己的独立意志,行使民事权利,甚至可以放弃某些民事权利。联系之处主要表现在,学校享有民事权利,特别是享有财产权利,有助于办学自主权的顺利行使。如果学校办学经费严重困难,必然影响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惊醒,妨碍办学自主权的行使。另外,学校享有的使用、管理财产和办学经费的民事权利,本身也是办学自主权的一个具体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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