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奥斯丁认为,通常所说的法律包括的含义有()
A.上帝之法
B.神谕之法
C.实在法
D.实在道德
E.比喻性的法律
第2题:
从奥斯丁对“上帝之法”的解释来看,奥斯丁的观点是()。
A.功利主义的内容是伦理学研究的对象,它是一种批评的科学
B.实在法是科学法理学研究的对象,它是一种阐释的科学
C.功利主义是分析法学的逻辑起点
D.法律是否合乎功利主义的原则,是科学的法理学所重点关心的问题
E.分析法学的最终目的归结为功利主义
第3题:
上帝之法(奥斯丁)
上帝之法是上帝以明示或暗示的方法传谕给人类的法律,有时称为自然法。
第4题:
奥斯丁所谓的“实在道德”不是严格意义的法律,这种法律应用的例子有()。
第5题:
奥斯丁认为通常的法律具有的含义包括()。
A.上帝之法
B.实在法
C.实在道德
D.比喻性的法律
E.自然法
第6题:
奥斯丁认为,每一种法律或规则就是一个命令,但他也承认,法律是一种命令也存在一些例外,这其中包括()。
A.仅仅设定权利的法律
B.立法机关对实在法的“解释”
C.废除法律之法
D.免除现存责任之法
E.非完善的法律
第7题:
奥斯丁所谓的“实在道德”不是严格意义的法律,这种法律应用的例子有()。
A.荣誉法
B.实在法
C.风尚之法
D.“国际法”规则
E.隐喻性法律
第8题:
奥斯丁认为所谓的法律的含义有()
A.上帝之法
B.实在法
C.自然法
D.实在道德
E.比喻性的法律
第9题:
从奥斯丁对“上帝之法”的解释来看,奥斯丁的观点是()。
第10题:
在奥斯丁看来,在所有的法律中,处于最高地位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