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性法规制定权
赦免权
监督权
执行权
第1题:
修改宪法的职权,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解释宪法的职权,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
第2题:
A.地方性法规
B.行政法规
C.地方条例
D.地方规章
第3题: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不包括:
A.人事任免权
B.法律监督权
C.立法权
D.司法权
第4题:
《立法法》第72条规定:()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行使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职权。
A.自治州
B.较大的市
第5题:
简述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职权和任期?
宪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任期都为5年。
其职权是:
1.保证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的遵守和执行,保证国家计划和国家预算的执行。县级以上地方人大有权改变或撤销同级人大常委会不适当的决定。
2.地方性法规制定权。
3.地方重大事项决定权。
4.人事任免权。
5.监督权。
6.其他职权。
第6题:
A.地方性法规
B.自治条例
C.单行条例
D.地方规章
第7题:
根据宪法与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制定()。
A.地方性条例
B.地方性规章
C.地方性法规
D.地方性法律
第8题:
地方性会计法规不包括( )。 A.经济特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会计规范性文件 B.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会计法规 C.县(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会计规范性文件 D.计划单列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会计规范性文件
第9题: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不包括( )。 A.立法权 B.司法权 C.执法权 D.监督权
第10题:
简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中山大学2011年研)相关试题:(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哪些职权?(对外经贸2010年研)(2)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列举5—8项)。(北大2006年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