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甲意图毒死某乙,误将白糖当作砒霜拌入某乙所要吃的食物内,某乙吃后平安无事。在这种情况下,某甲的行为属于()。

题目
单选题
某甲意图毒死某乙,误将白糖当作砒霜拌入某乙所要吃的食物内,某乙吃后平安无事。在这种情况下,某甲的行为属于()。
A

犯罪预备

B

犯罪未遂

C

犯罪中止

D

犯罪既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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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某甲意图杀死某乙,于是携带匕首尾随某乙到了一偏僻处,正准备下手时,下起了大雨,某乙急忙跑向附近一户人家。某甲见状,只得罢手返家。某甲的行为属于()。

A.犯罪中止

B.犯罪未遂

C.犯意表示

D.犯罪预备


参考答案:D

第2题:

某甲与某乙有仇,意图杀害某乙。某日,某甲携带杀人凶器,前往某乙的住处,意欲杀某乙。途中,某甲忽然肚子疼痛难忍,只得返回家中,躺下休息。某甲的行为属于()

A.犯罪未遂

B.犯罪中止

C.犯罪预备

D.不构成犯罪


参考答案:C

第3题:

某甲意图谋害某乙,晚上乘乙在文娱室和其他人围看电视时,向乙扔去一颗自制炸弹,结果不但炸死了乙,而且还重伤了某丙和某丁,炸坏了电视一台。在本案中,对于某甲的行为说法正确的是( )。

A.某甲的行为构成牵连犯

B.某甲的行为构成想象竞合犯

C.对于某甲应当数罪并罚

D.某甲的行为属于结果加重犯


正确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罪数的规定。本案中,某甲只是基于一个犯罪故意,实施了一个犯罪行为,却触犯了数个罪名,虽然其行为发生了几个结果,但是不能以数罪论,只能作为一罪处理,应当按一行为所触犯的数个罪名中较重之罪处罚。甲的行为属于想象竞合犯。

第4题:

下列情形中,哪些属于犯罪中止?( )
A.某甲自以为可以枪杀某乙,在去往某乙家的路上,想到这样做的可怕后果,就回家了
B.某甲和某乙的自行车相撞,某曱怒,猛击某乙胳膊一拳,某乙骂了某甲几句,某道:“你找死!”又向某乙脸部太阳穴等处猛击数拳,见某乙突然昏倒在地,某甲 将其送往医院治疗,某乙最后抢无效死亡
C.某甲驾车违反规则,屡次被警察某乙罚款。一日,某甲怀揣匕首欲杀某乙,刚到乙家阳台时,见某乙正在擦枪,不得已而归
D.某甲与别人私通,欲毒死妻子。一日,把准备好的毒药放入做好的汤中,端上饭但想想妻子对自己的体贴照顾,又把汤倒在垃圾桶中


答案:A,D
解析:
A、D
考点:犯罪中止的认定
讲解:关于A项。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形态。犯罪中止有两种类型:一种是预备阶段的中止,一种是实行阶段的中止。甲的行为属于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因此,A选项正确,当选。
关于B项。某甲虽然具有自动中止的主观意图,但其故意伤害的行为巳经实施完毕,此时如果要达到中止,必须是有效地防止结果的发生,而甲没有有效地防止结果的发生,不属于犯罪中止而是既遂。因此,B项不当选。
关于C项。某甲的犯罪意图未得逞是属于其意志以外的因素造成的,不属于犯罪中止,而是犯罪预备。因此,C项不当选。
关于D项。某甲已经实施了犯罪实行行为,但有效地防止了结果的发生,成立犯罪中止。因此,D项当选。

第5题:

第 78 题 某甲与某乙素日有仇,某日,某乙欲吃一碗饭,怀疑某甲下毒,恰从身边走过一小孩,遂将饭给小孩吃,小孩吃后中毒身亡,问某甲、某乙分别构成何罪?(  )

A.某甲构成故意杀人罪

B.某甲构成故意伤害罪

C.某乙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D.某乙构成故意杀人罪


正确答案:AD
某甲、某乙均构成故意杀人罪,某甲属于直接故意杀人罪,某乙属于间接故意杀人罪。

第6题:

某甲因与某乙有仇,而产生了杀害某乙的犯意,但经过反复考虑后打消了杀害某乙的念头,某甲属于犯罪中止。


参考答案:错
犯罪故意形态只能出现在犯罪过程中,某甲只是产生犯意,尚未着手实施犯罪,没有进入犯罪过程之中。

第7题:

某甲和某乙赌博,输给某乙3万元,某甲认为某乙作弊,不愿将钱给某乙。某乙未拿到这笔钱,将某甲打伤,将钱抢走。则某乙的行为属于( )。

A.正当防卫

B.紧急避险

C.防卫过当

D.故意犯罪


参考答案:D

第8题:

下列情形中,哪些属于犯罪中止:( )

A.某甲自以为可以抢杀某乙,在去往某乙家的路上,想到这样做的可怕后果,就回家了

B.某甲和某乙的自行车相撞,某甲怒,猛击某乙胳膊一拳,某乙骂了某甲几句,某甲道:“你找死!”又向某乙脸部太阳穴等处猛击数拳,见某乙突然昏倒在地,某甲又送其往医院治疗,某乙最后抢救无效死亡

C.某甲驾车违反规则,屡次被警察某乙罚款。一日,某甲怀揣匕首欲杀某乙,刚到某乙家阳台时,见某乙正在擦枪,不得已而归

D.某甲与别人私通,欲毒死妻子。一日,把准备好的毒药放入做好的汤中,“端上饭桌,但想想妻子对自己的体贴照顾,又把汤倒在垃圾桶中


正确答案:AD
62.答案:A、D 考点:犯罪中止的从定讲解:关于A项。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形态。犯罪中止有两种类型:一种是预备阶段的中止,一种是实行阶段的中止。甲的行为属于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因此,A选项正确,当选。关于B项。某甲虽然具有自动中止的主观意图,但其故意伤害的行为已经实施完毕,此时如果要达到中止,必须是有效地防止结果的发生,而甲没有有效地防止结果的发生,不 属于犯罪中止而是既遂。因此,B项不当选。关于C项。某甲的犯罪意图未得逞是属于其意志以外的因素造成的,不属于犯罪中止,而是犯罪预备。因此,C项不当选。关于D项。某甲已经实施了犯罪实行行为,但有效地防止了结果的发生,成立犯罪中止。因此,D项当选。

第9题:

共用题干

某甲骑摩托车撞伤违章骑自行车的某乙,造成某乙腿部表皮破裂。某甲送某乙到医院治疗,护士丙未作皮试,即给某乙注射破伤风针,乙因药物过敏而死,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A:某甲的行为对某乙的死亡而言属于意外事件
B:护士丙的行为对某乙的死亡而言属于疏忽大意过失
C:某甲的行为对某乙的死亡而言属于过失致人重伤
D:护士丙的行为对某乙的死亡而言属于过于自信过失

答案:A,B
解析:
A选项,属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犯罪的情形。B选项,属于构成犯罪但免除处罚的情形,仍然成立犯罪。C选项,属于缓刑的适用,判刑的前提即是构成犯罪。D选项,属于不能成立单位犯罪,单位主管人员也不构成犯罪的情况。
甲构成故意杀人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
依据《刑法》第14条的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间接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甲为了追求射杀野兔的非犯罪目的,在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误伤乙的情况下,放任乙的死亡,属于间接故意。
根据《刑法》第16条的规定,某甲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并非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而且,某甲的行为与某乙的死亡之间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某甲的行为对某乙的死亡而言属于意外事件。A选项正确。丙作为护士因为疏忽,未作皮试,即给某乙注射破伤风针,某乙因药物过敏而死,这种结果是护士丙应当预见到的。护士丙的行为对某乙的死亡而言属于疏忽大意过失。B项正确。
特殊主体要求是“犯罪之前、之际”就具有的身份,不包括通过犯罪行为获得的(共犯)地位或身份。例如:(1)共同犯罪中的主犯、从犯、胁从犯、教唆犯、帮助犯,是犯罪行为或犯罪中形成的犯罪地位,不是特殊主体。(2)有组织犯罪中的首要分子、骨干成员、积极参加者、参加者等,也是共同犯罪中的地位或作用,不是特殊主体。(3)聚众犯罪的首要分子、其他参加者不是特殊主体。(4)赌博罪中赌头、赌棍以及常业犯中的非法经营者等,也不是特殊主体。

第10题:

某甲与某乙有仇,意图杀害某乙。某日,某甲携带杀人凶器,前往某乙的住处,意欲杀某乙。途中,某甲忽然肚子疼痛难忍,只得返回家中,躺下休息。某甲的行为属于()

  • A、犯罪未遂
  • B、犯罪中止
  • C、犯罪预备
  • D、不构成犯罪

正确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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