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构成要件,是指《治安管理处罚法》所规定的,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所必须具备的一切主体要件与客体要件的总和。( )
A.正确
B.错误
第2题:
A、一般构成要件
B、预期构成要件
C、实际构成要件
D、特殊构成要件
第3题:
下列属于对于犯罪构成要件要素分类的是()
A.客观的构成要件要素与主观的构成要件要素
B.积极的构成要件要素与消极的构成要件要素
C.共同的构成要件要素与非共同的构成要件要素
D.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与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
E.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与不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
第4题: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构成要件,是指《治安管理处罚法》所规定的,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所必须具备的一切主体要件与客体要件的总和。( )
第5题:
管理人无义务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构成无因管理。( )
第6题:
无因管理的概念与构成要件
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到损害而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行为
构成要件:
(1)无法律依据,即无法定或约定的义务
(2)有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
(3)须为他人管理事务
第7题:
A.无的设备构成
B.无的人员结构
C.无的条件设定
D.无的条件管
第8题:
简述无因管理的成立要件。
(1)管理他人事务。管理他人事务,就是对他人的事务进行管理或为他人提供服务。无因管理之事务,可以是财产事务,也可以是非财产事务。所谓管理,是对事务的照看、料理等,该管理行为可以是法律行为,也可以是事实行为。但下列事务的管理除外:第一,违法的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行为。第二,不足以发生民事法律后果的、纯粹道义上的、宗教上的,或者其他一般性的生活事务。第三,单纯的不作为行为。第四,依照法律规定需由本人实施,或经本人授权才能实施的行为。
(2)有为他人利益的意思。即管理人有使管理事务所生利益归属他人的意思,该意思属事实上的意思,而非效力上的意思,故无需表示,该意思称管理意思。管理意思是成立无因管理的主观要件。管理人是否为他人谋利益而管理的,应由管理人负举证责任。是否为他人利益,应以客观上是否使他人受益为准。管理人将他人事务当作自己事务进行管理的,如构成不当得利,可按不当得利之债处理;如构成对他人事务的不法干涉和侵犯的,按侵权行为处理。
(3)无法律上的原因。指管理人对事务的管理,不负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但在履行法定或约定义务时,超出义务范围管理事务的,仍可成立无因管理。管理人有无管理他人事务的义务,应以管理人管理时的客观事实而定,而不能以管理人主观的判断为标准。
第9题:
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中,区别于代理的是( )。
A.为他人管理事务
B.无法定或约定义务
C.为他人谋利益
D.避免他人利益受损
第10题: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构成要件,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必须同时具备()个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