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我国婚姻法修正案规定的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

题目
问答题
论述我国婚姻法修正案规定的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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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我国婚姻法规定了两种离婚程序,即()和()。


参考答案:行政程序;诉讼程序

第2题:

简述我国《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


参考答案: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第3题:

论述我国婚姻法修正案规定的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


参考答案:

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夫妻一方的过错行为导致离婚时,无过错另一方有权要求过错方给予损害赔偿的民事法律制度。根据婚姻法修正案第46条规定,因一方有过错导致离婚的,离婚时无过错一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即夫妻一方具有该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离婚时无过错的另一方依法享有请求过错方给予赔偿的权利。由此我国婚姻法第一次在立法上肯定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从国外立法看,离婚损害赔偿是大陆法系和普通法系许多国家和地区都早已有之的救济性法律制度。
离婚损害赔偿作为对婚姻当事人权利受到非法侵犯时的救济手段,具有三方面功能。第一,填补损害。损害赔偿作为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其最基本的功能是填补受害人的损害,使受损害的权益因得到救济而恢复。第二,慰抚受害人的精神。法律强制过错方为其过错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包括向受害人支付赔偿金,它体现了婚姻当事人双方行为的是与非,体现了对无过错当事人一方无端受损的同情和对其遵守法律要求的行为的肯定和尊重,这无疑是对受害人感情上和精神上的一种有力安慰,能适度减轻受害人的痛苦。第三,制裁和预防相关违法行为。
婚姻法修正案建立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完善婚姻家庭法制的需要。建立离婚损害赔偿,是新形势下保护婚姻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需要,有利于依法追究重婚;姘居;通奸;婚外恋;家庭暴力等过错当事人的法律责任。从司法实践看,由于我国婚姻法原没有规定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按照分割共同财产时对无过错方给予适当照顾的原则体现对过错方行为的惩罚。但是在共同财产不多甚至没有的情况下,该照顾原则无法实际适用,无法给予无过错方以公平合理保护,违法行为得不到及时的处理和制裁。只有离婚损害赔偿,才能使合法的婚姻家庭权益受到非法侵害时得到救济,非法行为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根据婚姻法修正案第46条规定,产生离婚损害赔偿责任的法定事由有五种:第一,夫妻一方重婚。第二,夫妻一方与他人同居。第三,夫妻一方实施家庭暴力。第四,夫妻一方虐待家庭成员。第五,夫妻一方遗弃家庭成员。
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只有无过错一方有权请求。如果夫妻双方均有过错,或者夫妻双方均无过错,就不适用离婚损害赔偿。此外,如果婚姻当事人一方虽有重大过错行为,但该行为业已得到另一方的原谅;宽恕,离婚是因为其他原因导致感情破裂引起的,另一方依法也不再享有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离婚损害赔偿只适用于离婚程序中,包括财产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第4题:

我国婚姻法规定的法定离婚标准有哪些?


正确答案: 我国《婚姻法》第32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5题:

我国现行婚姻法规定了离婚时的损害赔偿制度。因夫妻一方的法定过错导致离婚的、享有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主体为(  )。

A.离婚当事人无过错一方
B.离婚当事人双方
C.离婚当事人有过错一方
D.离婚当事人无过错方的近亲属

答案:A
解析:
《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①重婚的;②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③实施家庭暴力的;④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第6题:

简述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


参考答案: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6)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7题:

简述我国《婚姻法》规定的离婚登记的条件?


参考答案:

①双方当事人必须离婚及离婚后的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书面协议。
②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本人亲自到场办理登记离婚。
③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登记必须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第8题:

论述我国离婚损害赔偿制度。


参考答案:

(1)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含义。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指因夫妻一方的法定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的另一方依法对过错方享有赔偿请求权的法律制度。
(2)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现行法律依据。《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①重婚的;
②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③实施家庭暴力的;
④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离婚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
①一方有特定的违法行为;
②离婚是由特定违法行为导致的;
③离婚出于有特定违法行为一方的过错,无过错的另一方为赔偿请求人;
④无过错方因离婚而蒙受损失,包括财产上的损失和精神上的损失。
(4)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提出符合法定程序。有关离婚损害赔偿提出的程序性规定主要有:
①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②无过错方作为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1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③无过错方作为被告在一审时未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1年内另行起诉。


第9题:

简述诉讼离婚的概念及我国《婚姻法》对诉讼离婚限制性规定。


答案:
解析:
【答案要点】诉讼离婚,是指夫妻一方基于法定理由提出诉请,由法院依法通过调解或判决而解除婚姻关系的离婚方式。 我国《婚姻法》对诉讼离婚限制性规定有两项:
(1)对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的限制。《婚姻法》第33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的,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2)对男方要求离婚的限制。《婚姻法》第34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解析】本题属于法条记忆理解题,考核的知识点是诉讼离婚的限制性规定。
【评注】我国法律对诉讼离婚有特别的限制性规定,对此应予熟记,并能在具体的实例中作出准确的分析和判断。

第10题:

简述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的可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


正确答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
①重婚的;
②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③实施家庭暴力的;
④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