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拟制—衡平—立法
立法—法律拟制—衡平
法律拟制—立法—衡平
衡平—法律拟制—立法
第1题:
梅因认为法律发展有习惯、()、法典三个阶段。
第2题:
梅因认为法律改进的手段有()。
A.法律汇编
B.法律拟制
C.衡平
D.法律修订
E.立法
第3题:
将①宪法、②劳动法律、③行政法规按照法律效率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正确的是( )。
A.①②③
B.③①②
C.①③②
D.②①③
第4题:
不属于梅因的法律发展阶段的是()。
第5题:
某人因长期实施家庭虐待至人死亡而被起诉,在叙写起诉理由时,对其犯罪事实的描述应采用的方式是()。
第6题:
简述梅因的历史法学如何看待法律、立法的发展。
(一)、强调历史调查研究方法。梅因认为早期法对于法学家来说,正如地壳对于地理学家那样重要,因为它们潜在地包含了以后法律具有的一切东西。不同于萨维尼的是他用科学的分析代替了“民族精神”的抽象寻绎,试图用比较研究不同法制的方法,发现共同的东西。
(二)法律的起源与发展的三个阶段。一、古代法与现代法律的因袭关系,人类初始时代不存在法律,而所谓“地美士第”只是人的一种活动;二、法律源流的进一步演变是习惯法时代;三、习惯法时代之后是法典时代。
(三)进步社会法律改良的三个手段。一、法律的拟制:法律的文字不变,但法律的运用规则已经改变;二、衡平:公然违背法律的规定;三、立法:立法机关通过制定新法来废止旧法。
第7题:
第8题:
梅因是如何论述法律的发展历史的
(1)人类最早的法律概念,是一种被称为是“地美士第”的有人格的神,梅茵说这不是法律而是个别的、单独的判决,或者是判决之后的概念就是“习惯”。
(2)近似于案件的近似判决就是习惯,在人类社会的早期不可能有任何的立法机关,甚至是立法者,贵族垄断着法律,决定着各项原则的独占这就是一个习惯法的时代,“习惯”国“惯例”成为一个有实质体存而存在,并为贵族阶层所知。
(3)在习惯法之后便是“法典”阶段。罗马的《十二铜表法》是最著名的范例,以及希腊的梭伦阿提克法典、印度的“摩奴法典”等,它的最大价值在于法公之于众。
(4)在此之后,法典的自由发展便告终止对与法律的发展开始受到有意识的和来自外界的影响。在法典时代开始后,静止的社会和进步的社会之间的区分就显现出来了,要使法律和社会相互协调,就需要法律改进的各种方法,即“法律拟制”、“衡平”、“立法”。法律拟制的作用在于,它能满足改进的愿望,又能掩盖这种改变。衡平在于他能公开的、明白的干涉法律,建立在一切特殊原则之上,典型的就是英国衡平法。要处理阶级与阶级之间某种不可调和的争执时就要求助于立法机关。例如凯撒的制定法、以及查士丁尼法典,制定法的出现法律开始近似于今日的法律。
第9题:
将①宪法、②劳动法律、③行政法规按照法律效率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正确的是()。
第10题:
简述梅因法律的发展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