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
审查
公布及异议
批准和撤销注册
第1题:
商标注册的程序包括()
A、申请
B、审查、公告
C、核准注册
D、公布
第2题:
第3题:
简述不得作为商标注册的标志有哪些?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1)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2)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
(3)缺乏显著特征的。上述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第4题:
驳回商标注册申请的情形有哪些?
第5题:
对香港地区铁路运输有什么特点?运输程序如何?
第6题:
第7题:
商标注册的基本程序有哪些?
第8题:
简述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立法程序。
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立法程序:
(1)“一读”——由立法会的书记员在立法会议中,把法律草案的名称读出来。
(2)“二读”——包括解释和辩论两个阶段。解释完后,立法会可将有关法案提交法案委员会作深入研究。经过辩论后,如立法会大多数议员在原则上均支持这个草案,便可通过“二读”。
(3)“三读”——草案通过“二读”后,随即进入“委员会审议”阶段。审议结束后,草案便可进行“三读”。“三读”通过后,由行政长官签署,条例便在下一期《香港特别行政区宪报》的“法律副刊第1号”上公布,条例即生效。
第9题:
简述我国商标注册的程序
第10题:
下列哪一个程序不是商标注册的必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