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同效力的有关知识回答以下问题:公民甲与房地产开发商乙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乙提出为少交契税,建议将部分购房款算作装修

题目
问答题
根据合同效力的有关知识回答以下问题:公民甲与房地产开发商乙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乙提出为少交契税,建议将部分购房款算作装修费用,甲未表示反对。后发生纠纷,甲认为装修费远高于标准,要求变更装修费。请问合同中的装修附条款效力如何?为什么?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无效。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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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甲与乙签订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乙提出,为少交契税,建议将部分购房款算作装修费用,甲未表示反对。后发生纠纷,甲以所付装修费用远远高于装修标准为由,请求法院对装修费用予以变更。该装修费用条款的效力应如何认定?()

A.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有效

B.显失公平,可变更

C.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无效

D.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无效


参考答案:C

第2题:

市民甲与乙房地产开发商签订了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乙提出,为减轻买方契税缴纳负担,建议将部分购房款算作装修费用,甲未明确表示反对。后发生纠纷,甲以所付装修费用远远高于装修标准为由,请求法院对装修费用予以变更。问:该装修费用条款效力应如何认定?()

A、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有效

B、显失公平,可变更

C、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无效

D、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无效

E、属于当事人因重大误解订立的条款,可以撤销


正确答案:C,D

第3题:

公民甲与房地产开发商乙签订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乙提出,为少缴契税建议将部分购房款算作装修费用,甲未表示反对。后发生纠纷,甲以所付装修费用远远高于装修标准为由,请求法院对装修费用条款予以变更。法院对该诉请不予支持。()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参考答案:对

第4题:

甲与地产商乙签订了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乙提出,为少交契税建议将部分购买房款算作装修费用,甲未表示反对。后来发生纠纷,甲以所付装修费用远高于装修标准为由,请求法院对装修费用予以变更。对该装修费用条款的效力理解正确的是()。

A: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有效
B:显失公平,可变更
C: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无效
D: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无效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无效民事行为。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行为,是指以虚假的合法行为作表面行为,掩盖非法的隐蔽行为的行为。在本题中,真实的意思表示是少交契税,其虚假表示是将部分房款算作装修费用,其虚假的意思表示是以合法形式掩盖违法目的,无效。

第5题:

甲与地产商乙签订了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乙提出,为少交契税建议将部分购买房款算作装修费用,甲未表示反对。后来发生纠纷,甲以所付装修费用远高于装修标准为由,请求法院对装修费用予以变更。该装修费用条款的效力应如何认定?( )

A.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有效

B.显失公平,可变更

C.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无效

D.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无效


正确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无效民事行为。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行为,是指以虚假的合法行为作表面行为,掩盖非法的隐蔽行为的行为。在本题中,真实的意思表示是少交契税,其虚假表示是将部分房款算作装修费用,其虚假的意思表示是以合法形式掩盖违法目的,无效。

第6题:

甲与地产商乙签订了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乙提出,为少交契税建议将部分购买房款算作装修费用,甲未表示反对。后来发生纠纷,甲以所付装修费用远高于装修标准为由,请求法院对装修费用予以变更。对该装修费用条款的效力理解正确的是( )。

A.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有效

B.显失公平,可变更

C.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无效

D.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无效


正确答案:C
本题考核无效民事行为。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行为,是指以虚假的合法行为作表面行为,掩盖非法的隐蔽行为的行为。在本题中,真实的意思表示是少交契税,其虚假表示是将部分房款算作装修费用,其虚假的意思表示是以合法形式掩盖违法目的,无效。

第7题:

公民甲与房地产开发商乙签订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甲提出:为少交契税建议将部分购房款算作装修费用,乙未表示反对。后发生纠纷,甲以所付装修费用远远高于装修标准为由,请求法院对装修费用予以变更。该装修费用条款效力应认定为( )。

A.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该条款有效

B.显失公平,为可变更合同

C.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该条款无效

D.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该条款无效


正确答案:C
本题考核无效合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合同无效。

第8题:

公民甲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货物交给商人乙出售,二人约定了报酬支付方式。之后,丙将货物从乙处买走。根据上述情况,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甲、乙之间签订的合同在性质上属于委托合同

B.甲、乙之间签订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

C.乙、丙之间签订的买卖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D.因乙、丙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故丙最终不能取得货物的所有权


正确答案:B
解析:甲、乙之间签订的合同在性质上属于行纪合同,而不是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和委托合同的区别包括:委托合同可以有偿,也可以无偿,但行纪合同必须有偿;委托合同中的委托人属于委托合同当事人,直接承受委托合同的法律后果,但行纪合同中,虽然行纪人和委托人都属于合同当事人,但委托人并不承受行纪人和第三人之间交易导致的法律后果,等等。故排除A项。公民甲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货物委托商人乙出售,这属于无权处分行为,因无权处分行为属于效力待定行为,这决定了甲、乙之间签订的行纪合同为效力待定合同。故选B项。基于无权处分行为,决定了乙、丙之间签订的买卖合同的效力为待定状态,而不是无效合同。故排除C项。丙应当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故排除D项。

第9题:

开发商甲与公民乙签订房屋预售买卖合同,并办理了该房屋的预告登记。不久,开发商甲又以更高的价格将该房屋预售给公民丙。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乙只能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B.甲与丙之间签订的房屋预售买卖合同无效

C.甲与乙之间签订的房屋预售买卖合同具有物权的效力

D.甲与丙之间签订的房屋预售买卖合同具有物权的效力


正确答案:C
解析: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可见,只要进行了预告登记,甲与乙之间签订的合同便会产生物权效力。故选C项。申请预告登记后,因预告登记具有物权的排他效力,故另一方任何违背预告登记内容的处分均为无效。既然开发商再行出售行为无效,乙自然可不必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10题:

公民甲与房地产开发商乙签订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乙提出,为少交契税建议将部分购房款算做装修费用,甲未表示反对。后发生纠纷,甲以所付的装修费远远高于装修费标准为由,请求法院对装修费用予以变更。该装修费用条款效力(  )。

A.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有效
B.显失公平,可变更
C.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无效
D.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无效

答案:C
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为无效合同。本题中当事人为少缴契税将购房款算做装修费用,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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