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和郑某2002年结婚,次年育有一子甲。由于张某在一家化工企业工作,比较危险,因此在2003年3月自己投保了以死亡为给

题目
问答题
张某和郑某2002年结婚,次年育有一子甲。由于张某在一家化工企业工作,比较危险,因此在2003年3月自己投保了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人身险,指定受益人为自己的儿子甲。2005年4月张某在投保2年后自杀身亡,甲能否获得保险公司赔偿的保险金?为什么?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能。虽然保险法规定了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保险合同,如果被保险人自杀,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是,保险法在坚持这一原则的同时,还有例外规定,即如果自保险合同成立之日起满两年后,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给付保险金。本案中,张某自杀时,保险合同已经成立2年,因此保险公司应该给付甲保险金。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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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1998年2月3日,张某死亡。2月6日,张某之父死亡。张某育有一女。张某之女据何取得张某之父的财产()。

A、代位继承

B、转继承

C、有限继承

D、共同继承


参考答案:A

第2题:

张某到保险公司商谈分别为其62岁的母亲甲和8岁的女儿张乙投保意外伤害险事宜。张某向保险公司详细询问了有关意外伤害保险的具体条件,也如实地回答了保险公司的询问。在张某为其母亲甲投保的意外伤害保险中,依法可以确定谁为受益人?( ) A.以被保险人甲为受益人 B.以被保险人甲指定的张乙为受益 C.以投保人张某为受益人,但须经甲同意 D.以投保人张某和被保险人甲共同指定的第三人为受益人


正确答案:ABCD
【考点】人身保险合同受益人的确定
【详解】根据《保险法》第18条第3款的规定,本案中投保人张某和被保险人甲可以成为受益人。另根据《保险法》第39条第1款和第2款的规定,投保人张某和被保险人甲可以第三人为受益人,但张某指定受益人需征得甲的同意,而甲指定受益人则无需张某同意。由此可知,本题答案为ABCD。

第3题:

李某为自己投保了一份死亡给付保险,指定受益人为其妻子,但并未指定其妻子的具体姓名,投保一年后李某与其妻子王某离婚,并在次年与张某再婚,李某死亡后,其受益人应为()。

A、王某

B、张某

C、李某的子女

D、李某的法定继承人


答案:B

第4题:

李某和张某于2000年结婚,婚后育有一子一女李甲和李乙。李某于2005年外出务工,但 一直未归,下落不明。2009年,妻子张某依法申请宣告他死亡。法院依法作出宣告死亡判决 后,其妻子、子女和父亲对其遗产作了分割和继承。存款10万元和汽车归其父所有,房屋和其 他财产归其妻子和子女所有。
李某被宣告死亡后,张某因无力抚养将李甲送给石某夫妇收养。2011年,张某带着李乙 改嫁马某。但几个月之后,马某不幸在一次车祸中身亡。
2012年,李某意外出现,法院依照其申请,撤销了对他的死亡宣告。

法院撤销对李某的宣告死亡判决后,李某和张某就婚姻关系和子女抚养问题产生了争议。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因马某已死亡,李某和张某的夫妻关系可自行恢复
B.因未经李某同意,故张某和马某的婚姻关系无效
C.李某可以未经其同意为由,主张石某夫妇对李甲的收养无效
D.如石某夫妇和李甲同意,法院可认定该收养关系无效


答案:D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37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死亡宣告被人民法院撤销,如果其配偶尚未再婚的,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如果其配偶再婚后又离婚或者再婚后配偶又死亡的,则不得认定夫妻关系自行恢复。该解释第38 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其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被宣告死亡的人在死亡宣告被撤销后,仅以未经本人同意而主张收养关系无效的,一般不应准许,但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同意的除外。ABC说法均错误,D项说法正确。

第5题:

张某到保险公司商谈分别为其62岁的母亲甲和8岁的女儿张乙投保意外伤害险事宜。张某向保险 公司详细询问了有关意外伤害保险的具体条件,也如实地回答了保险公司的询问。
在张某为其母亲甲投保的意外伤害保险中,依法不能确定为受益人的是( )。
A.以被保险人甲为受益人
B.以被保险人甲指定的张乙为受益人
C.以投保人张某为受益人,不须经甲同意
D.以投保人张某和被保险人甲共同指定的第三人为受益人


答案:C
解析:
C [解析]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 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保险法》第39条规定:“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投 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 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本案中,甲作为被保险人,张乙作为由被保险人指定的人,张某作为经甲同意同意的 投保人,以及张某和甲共同指定的第三人,都可以作为该意外伤害保险的受益人,因此本题答案选C。

第6题:

张某与王某离婚之后,儿子张大随王某共同生活,后来张某与李某结婚,生有一子张二,李某与前夫育有一女,年仅8岁,随张某和李某生活。张某后来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长达3年,上述所有子女均已成年。张某被宣告死亡,张某的汽车被张二继承,张二将之卖给刘某。下列说法中,表述正确的是?()

A.王某、李某有权申请宣告张某失踪

B.张某若被宣告死亡,张大、张二以及李某的女儿都有权继承张某的遗产

C.张某若又出现,只要李某未再婚,无论李某是否愿意,二人的婚姻关系均自动恢复

D.张某若又出现,死亡宣告被撤销,张某可以要求刘某返还汽车


参考答案:B

第7题:

张某有两个儿子,张甲和张乙,二人均已成家,并各育有一子,张甲在2002年发生意外身亡,张某在2003年也过世,未留遗嘱,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张某遗产归张乙所有

B.张甲的妻子可以代张甲继承张某的遗产

C.张甲的儿子可以继承张某的遗产

D.张甲的儿子继承张某的遗产是转继承


参考答案:C

第8题:

(三)

张某到保险公司商谈分别为其62岁的母亲甲和8岁的女儿张乙投保意外伤害险事宜。张某向保险公司详细询问了有关意外伤害保险的具体条件,也如实地回答了保险公司的询问。请回答以下 89~92 题。

第 89 题 在张某为其母亲甲投保的意外伤害保险中,依法可以确定谁为受益人?

A.以被保险人甲为受益人

B.以被保险人甲指定的张乙为受益人

C.以投保人张某为受益人,但须经甲同意

D.以投保人张某和被保险人甲共同指定的第三人为受益人


正确答案:ABCD

第9题:

李某和张某于2000年结婚,婚后育有一子一女李甲和李乙。李某于2005年外出务工,但 一直未归,下落不明。2009年,妻子张某依法申请宣告他死亡。法院依法作出宣告死亡判决 后,其妻子、子女和父亲对其遗产作了分割和继承。存款10万元和汽车归其父所有,房屋和其 他财产归其妻子和子女所有。
李某被宣告死亡后,张某因无力抚养将李甲送给石某夫妇收养。2011年,张某带着李乙 改嫁马某。但几个月之后,马某不幸在一次车祸中身亡。
2012年,李某意外出现,法院依照其申请,撤销了对他的死亡宣告。

依照法律规定,法院依据张某的申请作出宣告李某死亡的判决,必须履行的程序 为( )。
A.发出寻找李某的公告
B.依法确认李某的合法遗产
C.催促李某的债权人申报权利
D.询问李父的意见


答案:A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185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后, 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宣告失踪的公告期间为3个月,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1 年。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的,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3个 月。公告期间届满,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事实是否得到确认,作出宣告 失踪、宣告死亡的判决或者驳回申请的判决。A项说法正确。

第10题:

郑某因家庭关系不和,离家出走到外省务工为生,一直未与家人联系。在外省务工期间,郑某与青 年王某同居,并在7年后生有一女,郑某家中妻子张某 在郑某离家出走后第4年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但一 直未改嫁。郑某在家中除妻子外还有一子郑甲,其家 中财产,包括4间房屋。第8年郑某因彩票中奖500 万元,因高兴过度心脏病发作死亡。经查,郑某与王某 的财产实行分别制。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对于4间房屋,应由张某得两间,其子和其女 各得1间
B.对于4间房屋,应由张某得3间,其子得1间
C.对于500万元,应由张某、王某、其子、其女平分
D.对于500万元,应由其子和其女平分


答案:B,D
解析:
。本题涉及宣告死亡的效力问题。郑某被 宣告死亡后,其房屋4间应首先进行共有财产分割,2 间为张某的个人财产,2间为郑某的遗产,在宣告死亡 发生效力时,其妻张某、其子郑甲当然为继承人,其7 年后所生女儿在宣告死亡发生效力时并未出生,故对 该两间房屋不享有继承权,因为继承是以继承时确定 继承人的,故两间房屋的遗产应由张某和郑甲继承。 对于郑某因彩票中奖所得500万元,同居者王某因与 郑某实行分别财产制,故对该500万元不享有共有财 产的分割权,因其与郑某不具有婚姻关系,故不为郑某 该遗产的继承人;张某虽然一直未嫁,但自宣告死亡发 生效力时与郑某的婚姻关系消灭,郑某并未返回撤销 宣告死亡,其与郑某的婚姻关系也不存在恢复,故张某 对该500万元既不享有共有财产的分割权,也不享有 继承权;至于郑甲和郑某的女儿均为郑某的子女,其对 该500万元享有继承权,由于他们对郑某不存在尽赡 养义务的多少问题,同时郑甲和郑某女儿均为未成年 人,对该500万元应采平均分配方式。因此,本题正确 选项为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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