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应调增与调减应纳税所得额的主要事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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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
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应调增与调减应纳税所得额的主要事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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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在计算缴纳所得税时,企业多计提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和工会经费应( )。

A.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7500元

B.调减应纳税所得额17500元

C.调增利润总额17500元

D.调减利润总额17500元


正确答案:A

第2题:

永久性差异有以下()类型:

A、会计准则确认为收益列入会计报表而所得税法规定不予以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收益

B、会计准则不确认为收益,不列入会计报表,但所得税法规定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需要交纳所得税的事项

C、会计准则确认为费用列入了会计报表,减少了企业利润,而按所得税法的规定,不允许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扣减的事项

D、会计准则不确认为费用,不作为利润的抵减项目,但按所得税法的规定,则可以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不用交纳所得税的事项


参考答案:ABCD

第3题:

关于2009年度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正确的有( )。

A.广告费用应调增所得额252万元

B.捐赠支出应调增应纳所得额13.37万元

C.先进技术转让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500万元

D.新产品开发费用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120万元


正确答案:ABCD

第4题:

按税法规定,非公益性捐赠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处理。

A.做调增

B.做调减

C.不用

D.调增调减都有可能


参考答案:A

第5题: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对企业发生的超限额标准的职工福利费和工会经费支出()。

A.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B.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C.不需调整应纳税所得额

D.视不同情况调增或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参考答案:A

第6题:

业务招待费和广告费应调整应纳税所得额( )万元。

A.调增122

B.调增152

C.调减152

D.调减122


正确答案:D
解析: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9200+164)×5‰=46.82(万元),45×60%=27(万元),准予扣除27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45-27=18(万元)
  广告费扣除限额=(9200+164)×15%=1404.06(万元),
  实际发生1200万元,准予扣除。
  上年超限额广告费可结转扣除140万元。
  广告费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140万元。
  业务招待费和广告费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140-18=122(万元)

第7题:

业务招待费和广告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为 ( )万元。

A.调增1.6万元

B.调减2.1万元

C.调减2.4万元

D.调增2.4万元


正确答案:A
解析:该企业2008年销售收入总额
  =500+23.4÷(1+17%)=520(万元)
  业务招待费限额=520×5‰=2.6(万元)>4×60%=2.4(万元),准予扣除2.4万元,实际发生4万元,应调增1.6万元。
  广告费限额=520×15%=78(万元),实际发生 8万元,可据实扣除。
  合计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6万元。

第8题:

关于2009年度该企业的利息、三项经费、罚款支出的处理,正确的有( )。

A.向自然人贷款利息应调增所得额10万元

B.职工工会经费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2万元

C.职工教育经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万元

D.职工福利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4万元


正确答案:ACDE

第9题:

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对企业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处理不正确的有()。

A.不需调整应纳税所得额

B.应全额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C.应全额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D.在年度会计利润总额的12%的限额内准予扣除,不需纳税调整;超过部分不得扣除,应调整应纳税所得额


参考答案:ABC

第10题:

关于2011年度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正确的有( )。

A.广告费用应调增所得额20万元

B.捐赠支出应调增应纳所得额81.31万元

C.先进技术转让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550万元

D.新技术开发费和残疾人工资合计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88万元


正确答案:BCD
广告宣传费的计算基数=8000+200=8200(万元)
广告宣传费扣除限额=8200×15%=1230(万元),实际发生广告宣传费为1200万元,未超标。
招待费扣除限额=8200×5‰=41(万元),实际发生额的60%=90×60%=54万元,二者取其低数,税前允许扣除招待费就是41万元,应该调增所得额49万元。
捐赠支出扣除限额=1822.4×12%=218.69(万元)。公益捐赠300万元,税前允许扣除218.69万元,应该调增所得额为81.31万元。
新产品开发费用加计扣除50%,即调减应税所得额120×50%=60(万元);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100%,即应调减应税所得额=28×100%=28(万元),合计调减应税所得=60+28=88(万元)。
技术所有权转让所得500万元以内的,免征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税。本年技术转让所得额600万元,其中500万元免征,100万元减半征税。所以,先进技术转让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550万元。
综上,选项B、C、D符合题意;选项A不正确,应该是未超标不用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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