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商场与某批发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商场10月10日支付货款,批发公司10月15日交货。10月9日,商场得知批

题目
问答题
甲商场与某批发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商场10月10日支付货款,批发公司10月15日交货。10月9日,商场得知批发公司无法采购到该种商品并得到证实,遂决定10月10日不付款,并通知批发公司暂不付款的原因,同时提出要求批发公司提供担保后再付款。批发公司收到通知后认为商场不付款是违约行为,要求商场承担违约责任并拒绝提供担保。由此造成的损失应由哪一方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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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某贸易公司与某建筑公司于2001年10月签订一铝材购销合同,双方约定由贸易公司向建筑公司提供4000吨铝材,某商场为建筑公司提供了保证。后建筑公司因工程需要,与贸易公司约定增加1000吨铝材,但双方对于此事并没有征得保证人某商场的同意,只是贸易公司在事后通知了商场合同这个消息。贸易公司按照双方合同的约定向建筑公司提供了5000吨铝材,但建筑公司一直未交付货款。贸易公司遂向某商场提出要求其代为偿还5000吨铝材的货款以及逾期交款的利息。但商场认为双方对主合同进行变更时没有征得其同意,拒绝承担责任。以下对商场应当承担的责任分析正确的是:()


参考答案:A

第2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于2002年8月签订一铝材购销合同,双方约定由甲公司向乙公司提供3000吨铝材,某商场为乙公司提供了保证。后乙公司因工程需要,与甲公司约定增加1000吨铝材,但双方对于此事并没有征得保证人某商场的同意,只是甲公司在事后通知了商场这个消息。甲公司按照双方合同的约定向乙公司提供了4000吨铝材,但乙公司一直未交付货款。甲公司遂向某商场提出要求其代为偿还4000吨铝材的货款以及逾期交款的利息。但商场认为双方对主合同进行变更时没有征得其同意,拒绝承担责任。以下对商场应当承担的责任分析正确的是:( )

A.商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B.商场对合同变更后的4000吨铝材的货款及其利息承担责任

C.商场只对合同变更后增加的1000吨铝材的货款及其利息承担责任

D.商场只对合同变更前的3000吨铝材的货款及其利息承担责任


正确答案:D
「考点」保证的效力
「解析」根据《担保法》第24条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按照上述规定,商场应当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担保法解释》第30条第1款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数量、价款、币种、利率等内容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同意的,如果减轻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这条规定实际上改变了《担保法》第24条的规定,本案发生在《担保法解释》颁布之后,应当适用《担保法解释》的规定,因此本题选D。

第3题:

甲公司想购买某种办公材料,得知华夏商场有货,遂让其员工乙持公司介绍信前往华夏商场洽谈业务。员工乙找到华夏商场,华夏商场向其出示了打印的办公材料价格。由于打印员的疏忽,价格打印错误,但双方都未发现这一问题。甲公司根据合同规定向华夏商场支付货款时,双方就价格问题产生争执,华夏商场遂拒绝交货。合同签订8个月后,华夏商场准备起诉甲公司。

(1)该合同是什么性质的民事行为?

(2)弱国该合同是可撤销民事行为,华夏商场是否还有权主张撤销权?为什么?

(3)该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参考答案:

(1)该合同是可撤销的合同。因为这是一个基于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根据我国《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为可撤销的合同。
(2)华夏商场有权主张撤销权,因为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在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中,双方当事人均享有撤销权。当事人行使撤销权的时间是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而本案中华夏商场行使撤销权的时间尚未超过1年,因此华夏商场有权主张撤销权。
(3)华夏商场享有撤销权和变更权:(1)如果华夏商场主张撤销该合同,则合同因被法院撤销而自始无效,华夏商场应向甲公司返还货款,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缔约过失责任;(2)如果华夏商场主张变更该合同价款,则合同因被法院变更而成为有效合同,华夏商场有权要求甲公司按照变更后的合同继续履行或承担违约责任;(3)如果华夏商场明确表示放弃撤销权,则该合同成为有效合同,华夏商场应向甲公司继续履行合同或承担违约责任。


首先从合同入手,分析该合同的性质,因为双方是重大误解,所以可以得出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可撤销的合同。据此,可以得出华夏商场具有撤销权或变更权。从本题可知,正确的分析该误解行为的性质是解决此题的关键。

第4题:

甲商场向生产玩具的乙公司购买一批塑料玩具,约定乙公司先交货,甲公司验收合格后十天内付款。乙公司交货后,甲公司经检验发现有将近三分之一的玩具材质易碎,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在乙公司更换不合格玩具前,甲商场有权拒付全部价款

B、乙公司在更换不合格玩具前,有权请求甲商场支付部分价款

C、甲商场有权请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但不能主张顺序履行抗辩权

D、甲商场有权向乙公司主张顺序履行抗辩权


答案:AD

解析:顺序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之前,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甲乙约定内容是乙先交货,甲验收合格后十天内付款,由于乙公司的货品三分之一的玩具未合格,因此AD选项是正确。

第5题:

某夏天天气炎热异常,甲商场电告乙公司速运输一批调到商场,一切条件照旧。乙公司已交付空调,且甲商场接受。后因货款问题发生纠纷,甲商场以以往空调买卖合同均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而本次没有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为由主张合同没有成立,要求退还空调。经查,甲商场与乙公司就空调买卖合同,一直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则依法,该合同:( )

A.自双方意思达成一致时成立

B.自甲公司受领标的物时成立

C.自双方补签合同书时成立

D.尚未成立


正确答案:B
本题涉及合同成立时间问题。合同成立一般以承诺到达时间为成立时间,但存在以下特例:(1)采用合同书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的时间为合同成立时间。签字盖章不在同时进行的,最后一方签字或盖章时间为合同成立时间。(2)采用确认书方式签订合同的,签订确认书的时间为合同成立时间。(3)法律要求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签订合同,但一方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合同成立。本题即属于前述特例中第三种情形,故正确选项为B。

第6题:

甲公司想购买某种办公材料,得知华夏商场有货,遂让其员工乙持公司介绍信前往华夏商场洽谈业务。员工乙找到华夏商场,华夏商场向其出示了打印的办公材料价格。由于打印员的疏忽,价格打印错误,但双方都未发现这一问题。甲公司根据合同规定向华夏商场支付货款时,双方就价格问题产生争执,华夏商场遂拒绝交货。合同签订8个月后,华夏商场准备起诉甲公司。

(2)如果该合同是可撤销民事行为,华夏商场是否还有权主张撤销权?为什么?

(3)该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正确答案:
答:(1)该合同是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可撤销行为,是因行为有法定的重大瑕疵而须以变更或者撤销的民事行为。因为这是一个基于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规定为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 
(2)华夏商场有权主张撤销权,因为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在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中,双方当事人均享有撤销权。当事人行使撤销权的时间是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而本案中华夏商场行使撤销权的时间尚未超过1年,因此华夏商场有权主张撤销权。
(3)华夏商场享有撤销权和变更权:首先,如果华夏商场主张撤销该合同,则合同因被法院撤销而自始无效,华夏商场应向甲公司返还货款,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次,如果华夏商场主张变更该合同价款,则合同因被法院变更而成为一有效合同,华夏商场有权要求甲公司按照变更后的合同继续履行或承担违约责任;最后,如果华夏商场明确表示放弃撤销权,则该合同成为有效合同,华夏商场应向甲公司继续履行合同或承担违约责任。

第7题:

1999年10月2日,A.市甲商贸公司将盖有本单位公章的介绍信和空白合同书以及10万元定金交给公司职员楚某,委托其到相临B市的乙商场购买空调100台,声明每台定价不得超过4000元。10月3日,楚某找到乙商场,出具了甲商贸公司的已填上购买空调内容的介绍信和空白合同书,声称欲与乙商场签订一份100台空调的购销合同。乙商场经过审查,认为楚某出具的介绍信和空白合同书均盖有甲商贸公司的公章,且真实无误,遂确信其有代理权。经过一番磋商,乙商场坚持空调的最低价为每台4200元,楚某觉得甲商贸公司仍有利可图,便应允成交,由甲商贸公司向乙商场购买空调100台,单价每台4200元,并当日支付定金10万元,乙商场应该代办托运,并于10月7日交货,10月10日付款。双方还约定,如果任何一方违约,都要向对方支付7万元违约金。签约后,乙商场即组织货源,在10月6日将货交给B市第三运输公司承运,运货途中,第三运输公司司机韩某发现空调美观,便私自拿出一台以4200元的价格卖给了搭车同去A.市的表弟史某,货按时到达甲商贸公司。10月12日,韩某将4200元款交给了甲商贸公司,甲商贸公司确认了买卖合同效力的合法性。10月14日,甲商贸公司以楚某签定合同超越当初所授权的价格为由拒绝支付“超出”部分的货款,为此乙商场诉至法院,要求甲商贸公司偿付拖欠的货款及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根据以上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1)如果乙商场要求甲商贸公司付款,甲商贸公司能否主张买卖合同无效?为什么?

(2)空调的所有权何时起发生转移?为什么?

(3)如何认定韩某将一台空调销售给其表弟的行为?为什么?

(4)韩某将一台空调销售给其表弟,该买卖合同最后是否有效?为什么?

(5)乙商场是否有权要求甲商贸公司支付拖延货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6)如何认定楚某与乙商场约定定金的效力?为什么?

(7)乙商场是否有权要求甲商贸公司既支付违约金,又不予以返还定金?为什么?


正确答案:
(1)买卖合同有效,因为楚某的行为符合表见代理的特征,该行为产生有权代理的法律效果。
(2)空调的所有权自乙商场交付空调与第三运输公司起起发生转移。
(3)韩某将一台空调销售给其表弟的行为属于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的行为,从买卖行为的性质上看,实际属于效力待定合同。因为韩某只是承运人的受托人,而不是所有权人,因此,韩某处分空调的行为为无权处分人的买卖行为,因此该买卖合同为效力待定合同。
(4)该买卖合同最后有效。因为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物的,经权利人追认,该合同有效。本案中,甲商贸公司事后接受了韩某交付的4200元空调款,且对该处分权行为予以承认,这足以证明甲商贸公司对韩某的处分行为表示承认,因此合同有效。
(5)乙商场有权要求甲商贸公司支付拖延货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6)约定定金数额为10万元,这大大超过主债权标的额的20%,因此,超过的部分无效。
(7)乙商场主张不能得到支持。根据《合同法》的 规定,定金和违约金只能择其一而适用,不能同时适用。

第8题:

甲商场与乙农贸公司签订了一份.苹果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商场向乙农贸公司购买2000斤苹果,每斤价格3元,共计6000元,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交付,交付地点为甲商场所在地。不料,在运输过程中遇泥石流暴发,大部分苹果无法再销售,损失达5000元。

问题:

(1)苹果受损造成的损失应由谁承担?

(2)若由于甲商场原因导致延期交付而遭遇泥石流的,此损失风险应由谁承担?


参考答案:

(1)由乙农贸公司承担。
《合同法》第142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本案中,苹果的灭失是在乙农贸公司交付之前发生的,因此,此风险应由乙农贸公司承担。
(2)应由甲商场承担。
《合同法》第143条规定:“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交付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本案中,若因甲商场的原因导致延期交付而遭遇泥石流,此风险自然应由甲商场承担。


本题考查合同标的物的风险承担问题。
第一步:看双方是否有约定。
第二步:没有约定看动产何时交付。
第三步:以交付为界限划分风险。
第四步:看是否有法律规定的特殊事由。

第9题:

甲商场业务员周某到乙电器公司采购冰箱时,见乙电器公司正在优惠销售微波炉,便欲购买,但因未得甲商场授权,无法购买。乙公司负责人吴某为做成生意明确告知周某:先签订合同再说。周某遂以甲商场的名义与乙公司签订了购买微波炉的合同。合同签订了,乙公司催告甲商场于10天内追认该合同。甲商场因购得另款微波炉,没有表示。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周某的行为为无权代理

B.周某的行为为无权处分

C.甲商场的行为依法视为拒绝追认

D.甲商场的行为依法视为追认


参考答案:A, C

第10题:

2004年8月,甲厂与乙商场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合同约定,甲厂应在当年12月底供应乙商场100台空调,乙商场在验收合格后7日内支付货款若干。同年10月,甲厂被丙公司兼并,并办理了注销登记。同年12月底,乙商场按照原合同约定来甲厂提货,方得知上述事实,于是找到丙公司,要求丙公司履行合同。丙公司以合同系甲厂所签、与己无关为由加以拒绝。乙商场遂以丙公司为被告诉至人民法院。本案正确的判断是( )。

A.丙公司的理由成立

B.丙公司兼并甲厂,导致甲厂的债权、债务由丙公司概括承受

C.丙公司应按照甲厂与乙商场之间的约定向乙商场支付货物

D.乙商场应依合同约定向丙公司支付货款


正确答案: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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