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法师说:“杀蚊虫不算杀生。”这话符合佛法吗?

题目
问答题
有的法师说:“杀蚊虫不算杀生。”这话符合佛法吗?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蚊蝇蛆虫蚂蚁,均属含识类微细生命,既然是含识类,杀害就犯杀生之罪,怎能以其微小而排除在含识之外?
佛律杀生之罪分轻重,杀智性高、爱生意识强、死的痛苦重、体格大的有情罪过大;杀智性和爱生意识弱、死的痛苦小、体格小的罪过小。
由于人的智性最高,爱生意识强烈,死的恐惧和痛苦深重,体格大,而且人身极难得,所以杀人罪最重,其次是牛马大象和大型的兽类、鱼类,再次是小动物、鸟类、虾类,又次一等是蚊蝇、蛆虫、蚂蚁和微生物类。
从人到微细生物,按智性和体格大小,分杀生的罪过轻重。杀牛羊的罪和杀蚊蝇之罪,虽罪有轻重,但积小成大,积少成多。因此,绝不能以罪小而忽略,更不能视为无罪。
佛家律制,比丘出门行乞须持锡杖。锡杖的造形象征法理,杖头系十二个铁环,象征十二分教。持锡杖的最主要的作用,是走时响环当当作响,以响声驱散脚下的虫蚁,使其免遭踩踏。
春夏秋季,僧房点灯照明,规定要罩纱罩;饮生水,要经纱布过滤。这都是为了防止蚊蝇、蛆虫受害。
虽然这些是小事,但从这类小事上充分体现了佛教的平等慈悲性。
解析: 暂无解析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或未解决您的问题,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所谓“自创的佛法”,算不算佛法?


正确答案: 佛法是指佛陀所传之法。佛法分显密两个部分,显法佛经称“三藏”,即经、论、律三藏,密法佛经称“四续”,即事、行、瑜伽、无上瑜伽等四续经。三藏、四续都是佛陀所说,或大菩萨所说,而佛陀亲自认可之法,是佛祖示寂后,由菩萨、阿罗汉等大弟子经过数次结集,整理成文字资料流传下来,后来又翻译成各种文字的。
凡是显宗佛法都有三藏经典和龙树、弥勒、无著、世亲等佛陀亲自授记解经的大菩萨所作的经论的经典根据。
凡是佛弟子所作的论释,都是佛经的解说,没有一样是自己新创的。
凡是密法都有密续部佛经的根据。
“佛法”只有立教的教主佛陀才有资格说,因为佛法是断二障、证四身、获遍知的无漏大法,只有亲断二障,亲证无上果位成就的佛陀才有现量经验和说法的“四无碍”、“四无畏”智慧。
别说被无明覆盖的凡人,就连十地菩萨都没有创造佛法的资格。
懂得这个道理,我们就会知道,那些所谓“自创”、“自悟”之法,都是魔人心窍,弄虚作假,乱法害人者的所为,一律不可信奉。若三宝正信弟子,信奉宣扬此类“人造佛法”,虚假佛法,就会违犯三皈戒律而毁坏善根。

第2题:

若要构成杀生的罪业,必须圆满哪些支分?有些法师说:“自己以前所造的罪业,以后不能再去回忆,否则,想一次就又造一次业。”这种说法合理吗?请说说你的看法。


正确答案: 1)四个支分:
一、基:无误了知所杀的对境——人或动物;
二、意乐:认清对境之后,怀着嗔心等烦恼想杀他(它);
三、加行:通过一定的手段加杀害;四究竟:最后断绝了对方的命根。
2)这种说法不合理。
比如在忏罪时也有发露前罪的要求,但这非但没有过失,反尔有功德。所以,仅仅回忆,并不能判断又造一次杀业,应该以是否圆满四个支分来判断。

第3题:

下面哪种属相杀( )。

A.莱菔子杀人参

B.半夏杀生姜

C.生姜杀半夏

D.乌头杀半夏

E.人参杀莱菔子


正确答案:C

第4题:

有人自称“亲自得到过佛、菩萨的传法灌顶”,这话可信吗?


正确答案: 这个问题,需要分清一般情况和特殊情况。
从佛教历史上看,有很多佛、菩萨现身的记载,也有个别现身开示密法、解答问题的记载。但这是修炼到较高层次的一种特殊经验,绝不是五毒未除、净慧未生的凡夫俗子能达到的境界。
达到佛、菩萨、本尊亲自授记,亲见佛、菩萨慧身的修法士,在慈悲品德、智慧行为诸多方面都有不同凡俗的证悟征兆。在这种修证综合条件已具备的情况下,方可相信其亲见慧身的特殊感受。但真正达到亲见慧身成就者,绝不会宣扬这类感受,真成就师的此类特殊感受,一般都在身后知情弟子撰写的密传中才能看到,在世时不泄露。
另一种情况,就是修炼入静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幻觉。这种幻觉,真假难辨,很不可靠,只有到了生出真慧眼的层次上才能分辨真假佛,在此以前分辨不了,见佛、菩萨是凶是吉也很难确定。但即使是真正见到慧身佛、菩萨,受过佛法灌顶,也不能作为有效的法脉传承的根据,只能看做修证者自己的感受。
所以,藏传佛教正宗教派,对神灵现身传授之法不作正法对待,所传之法必须要有真人上师的传承和经典根据。
现今社会上流传的所谓“佛、菩萨亲传之法”,所谓“亲游佛国、亲闻佛语”之类,从那些所谓“亲见佛、菩萨,亲闻佛语”的人的品德、智慧素质、欲望就可以断定全是造假技术并不高明的人伪造的欺骗群众的谎言。佛、菩萨怎么会对贪得发疯,妄言欺众,无信仰而继续造恶堕业者现身说法呢?不可忘记“观其行而信其言”这句金玉良言。

第5题:

有人说,密法的佛身观法是“无异乞丐妄称国王”,这话对吗?


正确答案: 有的人带着无知偏见的有色眼镜,嘲笑密宗的自观佛身是经不起分析的。无上密成佛理论的合理性和严密性,与显乘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
(1)佛身观并非密法独具特点,净土宗也有类似的佛相观。如说:“念佛观是五停心观之一,恶业障多者,一心观佛之相好而治之也”。(丁福保《佛学大辞典》677页)
这“念”字不是只念佛号的意思,既然净土宗“观佛相好能消业障”,为什么密宗自观佛身就是“乞丐妄称国王”?
(2)显宗以僧人自居,比丘自居,想到自己的身份时就会起到自重自律,防止破戒的作用,那么自观为佛,以佛自居者,能不能起到防止身言意恶行的发生,以佛的标准要求自己行为的作用呢?如果后者不起作用,前者比丘僧,自念为比丘身也起不到防止犯戒的作用。
(3)迷悟只是一念之差,心不净而起烦恼恶念,心净而凡尘恶念俱息——这是佛教的常理。在修行中观佛国净土,观佛菩萨,抑制凡心杂念生起,以净心代替染心,是止观双修,其错在何处?
(4)观佛身若是:“乞丐妄称国王”,那么念佛号想往生西方净土,是不是也是乞丐妄想当皇太子呢?
(5)诸法法性平等。在法性上佛与凡夫平等,须弥山和芥子平等,粪土与黄金平等——这叫作法界平等智。既然在法性上一切事物没有什么差别,难道“国王”的法性比“乞丐”更优越吗?难道“乞丐”就永远当不了“国王”吗?
(6)“一切众生都有佛性”,故《坛经》云:“凡夫即佛”,既然凡夫可以称“佛”,为什么乞丐不能称国王呢?

第6题:

有人说,佛教说“法无定法”、“法门无量”,所以没有固定的体系,这话对吗?


正确答案: 有些人以“法无定法”和“法门无量”为借口,随心所欲地解释佛教,甚至把佛教的修行证道行为变成和外道迷信没有多大区别的随意性选择,这是对佛教理性原则的破坏。
“法”在佛经里面有十种含义。“法无定法”的“法”指的是万物;“法门无量”是说众生无量,心态各异,引入善道的智慧方便也与众生心态相应之义。在未入道之前用种种智慧方便引入正道,入道之后则按统一的轨道修行证果,这两件事并不矛盾。
所谓“方便”并非就是无原则的方便,其原则就是趋于解脱成佛之道。解脱成佛是佛法的统一轨道,如果离开这个原则就不成其为佛法了。这统一轨道就有一种在严格的逻辑规律控制下,与目标体系紧密相连的修道体系,以及总结概括修道规律、对修行人起到指导作用的理论体系。
整个佛法就像无数零部件组成的一台精密的机器,制作这部机器的原理分散在经、论、律、续等浩如烟海的经典之中。其中大部分经典都是阐明解脱大机器上的某一个部件或者零件。如果说“除了这一部经,其余什么也不要”,那就等于说拿了一个汽车零件就可以当汽车用,这是非常可笑的。
宗喀巴大师的《菩提道次第广论》和《菩提道次第略论》将三乘佛教八万四千法概括为三士道,并将三士道纳入到菩提道的统一轨道,作为一个人一生学修的三个步骤,在般若理论结合修道实践方面提供了一个一法涵盖万法的全面系统的修道方案。
人天果是大、小乘共道;从人天果步入到中士道后,小乘与大乘在此分道扬镳,小乘人只求个人解脱,将此作为终极目标;而大乘佛教在修出世心后,推己及人,发为利众生而成佛的菩提心,步入上士道。
掌握佛教总体理论框架,在学修方面可以避免盲目性,避免走弯路、错路。

第7题:

有些居士看到家里有白蚁,自己不能杀生,就花钱请别人杀,这会触犯根本戒吗?此举与他自己杀有什么不同?


正确答案: 如果受了菩萨戒,则会犯根本罪。《梵网经菩萨戒》云:“佛言:若佛子,若自杀,若教人杀,……是菩萨根本重罪。”
不同的是叫别人去杀生的过失更大。因为如果是自己去杀,那只有自己一个人堕恶趣,不会连累其他人;但若让别人去杀的话,两个人都会堕入恶趣的。

第8题:

有人说:“法由心造,心即是法,佛由心作,心也是佛。”这话有道理吗?


正确答案: 这是一种经不起分析考究的说法。首先“法由心造”这句话是唯识派的观点,并非佛家的共同观点,这句话若从字面义理解,就会陷入种种矛盾。“法由心造,心即是法”的说法,更是逻辑错误。
“法由心造”因此“心即是法”,这种说法如说“人造房子,房子就是人,人修路,路就是人”一样,能说得通吗?
“心”是能感能知的意识,“法”除了心法还有色法和不相应法,“心”能认识“山河大地”,但“心”不是“山河大地”,即使是把外境客观存在看做主观意识外现的经典唯识论,也不会犯这样的逻辑矛盾。
“佛由心作,心也是佛”的说法,同样是错误的。
“佛”从某种意义上讲,可以说由“心作”,因为发心、修行都离不开心的作用,但“心也是佛”这句话是说不通的。如果说“心是佛”的话,六道众生都有心,六道众生不都成了“佛”了?学佛还干什么?“心”有佛心、魔心,但心本体既不是佛,也不是魔。如果心的本性是“佛”的话,就没有众生,就不必要修佛;如果心的本性是“魔”的话,学修也改变不了本性,学佛也等于白学。
“佛心”的真正的含义指的是心的可塑性,说人经过学习心可以变好,可以成佛。这就是说,玉经过雕琢,可以变成珍贵的玉器。但不能说:“玉就是玉器,玉就是玉佛。”这中间是有很大差别的。
佛法是建立在理性思辨基础上的精细智慧,不能随意乱说。

第9题:

有人自称他的“法”是比释迦牟尼的法更高的“佛法”,这种说法可信吗?


正确答案: 凡是有一点佛法常识的人都知道,佛法,指的是揭示万物终极法性的无碍智慧,万物现象虽有千差万别,但万物的共性、法性只有一种。佛法就是揭示这一种终极法性的。因此,佛法从本质上说也只有一种。
佛经中说:“此法是一切过去佛所说,现在佛在说,将来佛都要说的如来大法”,“是三世一切如来之法”。佛虽然多如恒河沙粒,但佛无大小之分,佛法无高低之分。分高低大小,争强好胜,是世俗的无明心态。一切佛都是成佛资粮平等,证量法身平等,利众事业平等,故称“三平等”。
佛法分八万四千和三乘显密,都是根据不同根器众生的心理素质所设置的智慧方便法门。犹如投药治病,药无好坏,只有对症与不对症之分别。
佛法就是佛法,所谓“高于佛法的佛法”这种说法本身就是错误的。若是佛说,就不能“高于佛法”,若“高于佛法”就超出了佛法的“概念”范围,就不是佛法。
比如说颜色,只能说红色、黄色等,不能说“高于红色的红色”,“颜色”的概念大于“红色”。但“颜色”不是“红色”,这是正常人所要具备的最起码的逻辑常识。
连一个概念都无法表达清楚,无法摆脱逻辑矛盾的人,是否比佛陀更高明,不是一目了然吗?
其次,佛陀思想的博大精深,佛陀在人类思想文化史上所占的崇高地位是以他的思想遗产和历史事实为依据的。东西方思想文化界公认的客观事实,现代科学的发展,从正反两方面对佛教思想的正确性提供了例证。著名的现代物理学家F•卡普拉说:“我们将会看到《华严经》这部古老的宗教经文与近代物理学的模型和理论之间有着最为惊人的相似之处。”(见F•卡普拉著《物理学之道》)在这本书中他还发出感叹说:“虽然人类的知识有了莫大的增强,但是2000年来并没有变得聪明多少。”
与佛陀时隔2000多年的今天,仍有人在繁华的都市耗资亿万元,建造起他的一座座宏伟的金像,这本身就雄辩地证明了佛陀在世人心目中无与伦比的崇高地位。
但佛陀思想的崇高地位,不是凭佛陀自己吹出来的,也不是一群狐朋狗党和无知愚民瞎捧出来的。
佛陀是人类美德的典范。他非常谦虚,他把傲慢看做使人性变得丑陋的“五毒”之一,他从来没有过“超人一等”、“高人一头”的妄自尊大的言行,始终以一个低人一等的乞食者的身份,行乞度日,并对众弟子说:“众比丘、善知识,你们要像煅、切、磨、试黄金以鉴别其真假那样对我的教言进行鉴别,不要因尊重我而盲目信从。”他还说:“我所行者为三世一切如来之道。”而从来没有说过自己的智慧、见解“空前绝后”。佛陀思想的深入人心,流传久远,凭的就是佛陀真善美的德性和言行一致的作为。
当今世界上想学佛的思想、精神的人越来越多,但自不量力、妄自尊大,自吹超过了佛陀境界的,除个别利令智昏、丧心病狂者而外,凡理智健全、心理正常的人怎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口出如此狂言?

第10题:

有些人说:我们杀生食肉,是为的救度众生出离畜生恶道受苦,一刀杀了它,免得继续再受苦了,老居士以为这话对吗?


正确答案:粪坑中的蛆受苦为最,他肯不肯发慈悲心,多去吃些,救度了它?佛制‘灯必加罩’,‘水须滤绢’,以防伤害物命也。若以杀生为救度,那么世尊之行为,岂非残暴不仁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