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共同海损的理算应使用约定的理算规则
对于共同海损的理算应使用我国《海商法》的规定
对于共同海损的理算应使用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的规定
以上说法均不正确
第1题:
中国海商法规定的有关共同海损分摊请求权的诉讼时效起算时间为:
A.船舶产生共同海损后第一到港之日
B.共同海损开始理算之日
C.共同海损理算结束之日
D.产生共同海损之日
第2题:
根据我国海商法规定,关于航次租船合同的滞期费,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
第3题: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海上保险适用海商法的有关规定;海商法未作规定的,适用《保险法》的有关规定。( )
第4题:
根据我国海商法的规定,有关共同海损分摊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年,自理算结束之日起计算。
第5题:
根据我国海商法,有关共同海损分摊的请求权,时效为()年,自理算结束之日起计算。
第6题:
第7题:
根据我国海商法船舶租用合同的当事方不得在合同中约定不同于海商法规定的内容
第8题: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第9题:
我国《海商法》对船舶、货物以及运费共同海损牺牲和分摊是如何规定的?
第10题:
根据我国《海商法》,船舶、货物和运费的共同海损分摊价值如何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