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保险
银行储蓄
教育储蓄
基金定投
第1题:
10年前王老师的年龄是她女儿的7倍,15年后王老师的年龄是她女儿的2倍,问女儿今年的年龄是多少?( )
A.10
B.15
C.25
D.30
第2题:
第3题:
李女士的女儿今年9月份进入大学读书,孩子入学之际,她一家为孩子积累了15万元的教育金,该基金的收益为8%,女儿的计划是四年大学读完后继续去国外深造,大学每年的学费生活费3万元,到她毕业那年9月去国外读书,届时李女士打算给孩子准备20万元的留学费用,那么李女士还需要为女儿的该教育基金每月存人( )元。
A.2519
B.2596
C.3017
D.3549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郭先生今年35岁,计划10年后送女儿出国留学7年。目前国外留学的学费每年为10万元,学费成长率4%。假设郭先生在这10年间每年年末拿出6万元为女儿准备教育金,投资报酬率8%。请问郭先生能否满足女儿的教育金需求( )(答案取最接近值)?
A.能,留学当年的资金剩余1.0265万元
B.不能,留学当年的资金缺口为5.8694万元
C.能,留学当年的资金剩余5.8694万元
D.小能,留学当年的资金缺口为1.0265万元
第7题:
第8题:
学校可以不让意外受伤的学生继续上学吗?
【案情简介】
李女士怎么也没想到,因出车祸而休学的女儿王聪,今年9月份去原学校报到时,学校却把她拒之门外,直到现在,王聪还在家里靠请来的家教维持学业。
李女士告诉记者,王聪今年16岁,在呼市某初中二年级上学。
3月28日早上,王聪在上学途中走到车站十字路口时,被2路公交车撞伤,当时昏迷不醒,七窍出血。在医院被抢救过来后,王聪的面部神经全部瘫痪。在医院住了140多天后,9月6日,王聪基本痊愈出院了,只是眼睛还没好利索。
出院后,王聪就嚷嚷着要去学校,李女士领着女儿去找班主任要求继续上课,但让她没想到的是,班主任却以王聪当时没办休学证,误课太多为由,让王聪转学。
之后,李女士多次去找校长,要求让孩子继续上学,但校方一直没有答复。
李女士无奈地告诉记者,当时孩子出事后,她都吓蒙了,根本顾不上去学校办休学手续,只是向班主任请了假,况且学校也知道孩子出了事,孩子的许多同学也都来看过王聪。
【试分析】1.本案中所涉及到的法律关系主体有哪些?
2.当事人违反了什么法律?
3.当事人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4.本案对我们有哪些启示?
正确答案:(1)主体分析:本案中的涉案主体主要有:学校、班主任、学生王聪及其家长
(2)法理分析:本案是一起由学校拒收因车祸而休学学生所引发的法律纠纷,侵犯了学生的受教育权。
①我国《宪法》和《教育法》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教育法》规定:“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义务教育法》规定:“普通学校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本案中,学生王聪已基本痊愈出院,只是眼睛还没好利索,但已能在家靠请来的家教维持学业了。而该校不让其继续上学的做法违反了《宪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侵犯了学生王聪的受教育权。
②《义务教育法》规定:“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不得开除。”本案中,王聪因车祸住院治疗而忘记办理休学手续,是违反了学校的管理制度,但其家长多次要求补办休学手续,而学校却执意不肯,并劝其转学,相当于变相开除了王聪,则违反了《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
(3)责任分析:《教育法》规定:“学校或者教师在义务教育工作中违反教育法、教师法规定的,依照教育法、教师法的有关规定处罚。”《义务教育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一)胁迫或者诱骗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的”。据此,该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行政法律责任,并尽快让学生王聪返校上课。
(4)启示分析:由本案引发的思考为:
①接受义务教育是每个适龄儿童、少年的合法权利,学校和班主任老师应增加法治意识,尊重学生的受教育权,应平等地对待每一个学生,不能因为学生受伤休学养病而剥夺其继续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不得随意开除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
②学生应增强维权意识,当自身的受教育权受到侵犯时,应寻求有效的法律救济途径加以解决,如:可向学校所在的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诉等,以保证自身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
第9题:
第10题:
丽丽是一名1 1岁的女童,今年本该上小学四年级了,但其母亲李女士却把她关在家里,不让她外出,也不许她的姥姥、姥爷、爷爷和奶奶接近她,更不许外人接触。两年前,丽丽的父亲发生了车祸去世,母亲一直无法接受这个现实,患上了严重的抑郁症。紧接着,其所在的单位被合并,她被买断工龄。在连遭生活打击的情况下,李女士的言行变得异常,开始封闭自己,将家里的电脑、电视、冰箱、空调等都卖了,并把正上小学二年级的女儿丽丽从课堂拽回家,关起来,过起了与世隔绝的日子,每周仅出去买一次菜。李女士还不许女儿丽丽提上学的事,一提就会打骂她。李女士的亲戚、朋友、同事、邻居以及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都主动上门帮助她,要和她谈心,但都遭到了拒绝。丽丽的爷爷、奶奶准备将丽丽接出来照顾,但其姥姥和姥爷又担心李女士会因此自杀,所以一直没有行动。
[问题]
1.请解释儿童及儿童社会工作的涵义。
2.上述案例中,丽丽的哪些需要受到了侵害?
3.请简要分析丽丽面临的主要问题,并提出社会工作者的介入策略。
1.儿童一般指未成年的人类。在我国的实际工作中,多将儿童的年龄界定为0~14岁。儿童的定义包含着三个要素:①它是人的生命中的一个特定阶段;②它是作为人生的初始期而受到关注的;③它是人特别需要保护和关爱的阶段。儿童社会工作是在现有的社会经济基础上,在当前的法律、文化背景下,根据儿童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成长、发展的需要,以社会工作专业的价值为指导和科学的理论为基础,充分运用社会工作的专业方法和技巧对儿童开展的助人及自助服务活动。
2.上述案例中,由于丽丽母亲的遭遇和不正常情绪,导致丽丽的诸多需要受到了侵害,包括生存的需要、爱的需要、学习的需要、游戏的需要、社会化的需要和被保护的需要等,几乎涉及儿童的所有需要。
3.丽丽面临的主要问题及社会工作者应采取的介入策略分别为:
(1)丽丽面临的主要问题①由于母亲李女士的行为失常,丽丽的身心健康受到摧残,导致她没有安全的家庭环境,其身体、心理、智能成长的需要、被照顾的需要和游戏的需要、社会化的需要等都得不到满足;②丽丽被迫辍学,其学习的需要得不到满足。
(2)社会工作者应采取的介入策略
①对于丽丽
a.采取危机干预措施,将丽丽从禁闭状态中解救出来,由爷爷、奶奶照顾其日常生活;b.通过康复训练、心理辅导、团体活动、个别教育计划等方式,帮助丽丽恢复正常生活状态,为其返校做好准备;c.通过与其他社会工作者联合工作,调动学校资源,促成丽丽返校学习。
②对于丽丽的母亲。在有关部门的协助下,对其采取强制性健康检查,包括身体、心理和精神健康,根据检查结果制定相应的干预计划。
③对于丽丽的姥姥、姥爷。通过辅导矫治他们对丽丽的态度,同时通过与他们的沟通,将他们转换成帮助丽丽母亲的支持力量。
④对于丽丽的爷爷、奶奶。通过资源整合,为丽丽争取生活补贴,使爷爷、奶奶的照顾能够可持续,为丽丽创造一个安全的成长环境。
⑤其他方法。为防止“丽丽事件”再次发生,社会工作者需要进行政策倡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