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报货物品名
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货物
装箱超过规定重量
变更货物到站
第1题:
铁路运输托运人托运货物、行李、包裹时匿报、谎报货物品名、性质、重量,或者装车、装箱超过规定重量的,如何进行处罚?
第2题:
铁路运输托运人托运货物、行李、包裹,不得有哪些行为?
第3题:
第4题:
《铁路法》规定铁路运输企业逾期()仍未将货物、包裹、行李交付收货人或者旅客的,托运人、收货人或者旅客有权按货物、包裹、行李灭失向铁路运输企业要求赔偿。
第5题:
铁路运输托运人托运货物、行李、包裹,不得在普通货物中夹带(),装车、装箱不得超过规定重量。
第6题:
铁路运输托运人托运货物、行李、包裹时匿报、谎报(),或者装车、装箱超过规定重量的,由铁路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
第7题: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货物、包裹、行李损失的,铁路运输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8题:
铁路运输托运人托运货物、行李、包裹,不得有下列行为:匿报、谎报货物()
第9题: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规定,铁路运输托运人托运货物、行李、包裹,不得有()行为。
第10题:
《铁路法》规定,由于()原因造成的货物、包裹、行李损失的,铁路运输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