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某居民于2012年5月3日取得工资收入5000元,稿酬收入3000元,他当即将稿酬收入中的1000元通过国家机关捐赠

题目
单选题
我国某居民于2012年5月3日取得工资收入5000元,稿酬收入3000元,他当即将稿酬收入中的1000元通过国家机关捐赠给贫困地区(取得捐赠证明),则其当月应纳个人所得税为(  )。
A

175元

B

257元

C

260.6元

D

338.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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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某人2008年5月3日取得工资收入3000元,稿酬收入3000元,他当即表示将稿酬收入中的1000元捐赠给受灾地区,则其当月应纳个人所得税为()。

A.75元

B.257元

C.290.6元

D.338.4元


参考答案:C

第2题:

某人2008年4月取得工资收入2600元,稿酬收入3000元,他当即表示将稿酬收入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捐赠给受灾地区,则其当月应纳个人所得税为( )

A.250.6元

B.290.6元

C.257元

D.308.4元


正确答案:A
其捐赠限额为(3000-800)×30%=660(元)稿酬应纳税所得额=3000-800 -660=1540(元),稿酬个人所得税=1540×20%×(1—30%)=215.6(元)。工资收入应纳税:(2600—2000)×l0%-25=35(元);共纳税=215.6+35=250.6(元)

第3题:

根据以上资料,回答1~5问题: 李某2010年5月份收入情况如下: (1)取得劳务报酬收入20 000元; (2)取得股息收入1 000元;国库券利息收入200元; (3)取得稿酬收入5 000元; (4)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收入10 000元,并将其中的5 000元通过民政部门捐赠给希望工程基金会。 下列有关个人所得税的表述,正确的有( )。A.李某取得的劳务报酬收入的费用扣除额为800元 B.支付稿酬的单位应代扣代缴李某的个人所得税 C.李某的稿酬收入应按30%的比例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D.李某取得的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的费用扣除额为800元


正确答案:B
A劳务报酬的扣除额为20 000×20%=4 000(元),李某的稿酬收入应按20%的比例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李某取得的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扣除额为2 000元。 

第4题:

共用题干
我国公民李某为某市重点高中的数学老师,2013年度取得的收入明细情况如下所示:(1)每月取得工资收入6000元。(2)5月,转让专利权取得收入25000元,缴税前从中依次拿出5000元、3000元,通过国家机关捐赠给农村义务教育。(3)9月,获得稿酬收入10000元。(4)11月,取得国外讲学税后收入,折合人民币20000元,已按收入来源地税法交纳了个人所得税,折合人民币3000元。

下列表述中,正确的选项有()。
A:计算李某5月的稿酬收入所得税时,准予扣减800元费用
B:李某捐赠款项不准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的所得额中全额扣除
C:李某是自行申报纳税的纳税义务人
D:李某应在年度终了1个月内自行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境外授课收入的纳税申报

答案:C,D
解析:
稿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准予扣除20%的费用,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因此,A项所述错误,不选。个人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准予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的所得额中全额扣除。因此,B项所述错误,不选。李某属于有中国境外所得的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自行办理纳税申报。因此,C项所述正确,当选。李某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应当在2010年度终了后的30日内,将应纳的税款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因此,D项所述正确,当选。


李某年度工资收入应纳税额=[(6000-2000)*15%-125]*12=5700(元)。


个人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准予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的所得额中全额扣除。因此,本题中李某的特许使用费收入25000元,超过4000元应扣除20%的费用,应扣除额=25000*20%=5000(元);特许使用费纳税所得额=25000-5000=20000(元);准予扣除的捐赠额=5000+3000=8000(元)。李某专利所得应纳税额=(20000-8000)*20%=2400(元)。


稿酬所得超过4000元的,扣减20%的费用,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李某稿酬所得应纳税额=10000*(1-20%)*20%*(1-30%)=1120(元)。


国外讲学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税前共计23000元。超过4000元的,准予扣除20%的费用,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我国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扣除限额)=23000*(1-20%)*20%=3680(元)。境外实际已缴纳所得税为3000元,小于扣除限额,所以应对在中国缴纳差额部分的税款,即该所得应补缴个人所得税3680-3000=680(元)。

第5题:

2012年4月,我国居民李某出版一本小说取得稿酬收入80000元,从中拿出20000元通过国家机关捐赠给贫困地区。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李某当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

A. 6160

B.6272

C.8400

D.8960


正确答案:B
【解析】(1)捐赠扣除限额=80000×(1- 20%)×30%=l9200(元),实际捐赠20000元,超过限额,允许在税前扣除的捐赠额为19200元;(2)李某4月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80000× (1-20%) -19200] ×20%×(1-30%)=6272(元)。

第6题:

我国居民王某2017年5月5日取得工资收入5000元,稿酬收入3000元,并当即将稿酬收入中的1000元通过国家机关捐赠给贫困地区,则其当月应纳个人所得税为()元。

A.155

B.250

C.260.6

D.275


参考答案:C

第7题:

作家李某的一篇小说在黄河日报上连载三个月,3月份取得稿酬收入3500元,4月份取得稿酬收入3500元,5月份取得稿酬收入4000元。该作家三个月所获稿酬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

A.1176

B.1344

C.1232

D.1760


正确答案:C
本题考核的是个人取得稿酬收入所得税的计算。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取得收入,以连载完成后取得的所有收入合并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该作家应纳个人所得税=(3000 3000 5000)?(1-20%)?20%?(1-30%)=1232(元)。

第8题:

公民赵某在某纳税年度10月取得如下收入:

(1)工资收入1500元;

(2)利用业余时间进行演讲取得收入28000元;

(3)取得特许权使用费3000元,拿出1000元通过民政局捐赠养老院;

(4)出版一部长篇小说,取得稿酬40000元;

(5)购体育彩票中奖收入3000元;

(6)取得国债利息收入1000元。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下列项目中应纳税的所得额对应正确的为( )元。

A.稿酬所得32000

B.演讲所得22400

C.中奖所得3000

D.国库券利息所得1000


正确答案:ABC
解析:演讲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收入,应纳税所得额:28000-28000×20%=22400元;
稿酬所得=4000Q×(1-20%)=32000元;
中奖收入属于偶然所得,不允许扣除任何费用;
国库券利息收入免税。

第9题:

中国公民李某出版散文集取得稿酬收入40000元,将其中6000元通过民政部门捐赠给贫困山区。李某稿酬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

A.3640

B.3808

C.4480

D.4760


正确答案:A
[答案]:A
[解析]:
李某通过民政部门对贫困山区进行公益性捐赠的扣除限额=40000×(1-20%)×30%=9600(元),李某实际捐赠的金额未超过扣除限额,可以全额税前扣除。李某稿酬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40000×(1-20%)-6000]×20%×(1-30%)=3640(元)。

第10题:

共用题干
我国公民李某为某市重点高中的数学老师,2013年度取得的收入明细情况如下所示:(1)每月取得工资收入6000元。(2)5月,转让专利权取得收入25000元,缴税前从中依次拿出5000元、3000元,通过国家机关捐赠给农村义务教育。(3)9月,获得稿酬收入10000元。(4)11月,取得国外讲学税后收入,折合人民币20000元,已按收入来源地税法交纳了个人所得税,折合人民币3000元。

李某11月取得的国外讲学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为()元。
A:680
B:4000
C:3680
D:3200

答案:A
解析:
稿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准予扣除20%的费用,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因此,A项所述错误,不选。个人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准予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的所得额中全额扣除。因此,B项所述错误,不选。李某属于有中国境外所得的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自行办理纳税申报。因此,C项所述正确,当选。李某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应当在2010年度终了后的30日内,将应纳的税款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因此,D项所述正确,当选。


李某年度工资收入应纳税额=[(6000-2000)*15%-125]*12=5700(元)。


个人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准予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的所得额中全额扣除。因此,本题中李某的特许使用费收入25000元,超过4000元应扣除20%的费用,应扣除额=25000*20%=5000(元);特许使用费纳税所得额=25000-5000=20000(元);准予扣除的捐赠额=5000+3000=8000(元)。李某专利所得应纳税额=(20000-8000)*20%=2400(元)。


稿酬所得超过4000元的,扣减20%的费用,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李某稿酬所得应纳税额=10000*(1-20%)*20%*(1-30%)=1120(元)。


国外讲学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税前共计23000元。超过4000元的,准予扣除20%的费用,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我国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扣除限额)=23000*(1-20%)*20%=3680(元)。境外实际已缴纳所得税为3000元,小于扣除限额,所以应对在中国缴纳差额部分的税款,即该所得应补缴个人所得税3680-3000=6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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