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业务(2)的销项税额。

题目
问答题
计算业务(2)的销项税额。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营改增”后,运送货物属于“交通运输业”的范围,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0%;装卸服务属于“部分现代服务业”的范围,适用增值税税率为6%。则:
业务(2)销项税额=260×10%+18×6%=27.08(万元)。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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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计算当年应确认的销项税额;


正确答案:×
销项税额=500×17%+500÷50×5×17%=93.5(万元)

第2题:

将购入货物奖励给职工,则( )。

A.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其进项税额

B.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其进项税额,也必须计算其销项税额

C.计算其销项税额,同时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其进项税额

D.不计销项税额,同时可以抵扣其进项税额


正确答案:A
将货物奖励给职工属于用于职工福利或个人消费,由于货物来源是购入的,则不能抵扣其进项税。 

第3题:

当月该汽车厂赠送业务应计算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

A.10.27

B.10.28

C.10.62

D.10.71


正确答案:B

第4题:

甲航空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1月取得的收入(含税)包括航空培训收入64.66万元、航空摄影收入224.72万元、湿租业务收入200.91万元、干租业务收入246.87万元、飞行通讯服务23.32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计算的下列增值税销项税额,正确的有( )。
Ⅰ.航空培训收入的销项税额为3.66万元
Ⅱ.航空摄影收入的销项税额为12.72万元
Ⅲ.湿租业务收入的销项税额为29.19万元
Ⅳ.干租业务收入的销项税额为34.05万元
Ⅴ.飞行通讯服务的销项税额为1.32万元

A.Ⅱ、Ⅲ
B.Ⅲ、Ⅳ、Ⅴ
C.Ⅰ、Ⅱ、Ⅲ、Ⅳ、Ⅴ
D.Ⅰ、Ⅳ、Ⅴ
E.Ⅰ、Ⅱ、Ⅳ、Ⅴ

答案:E
解析:
航空摄影、航空培训、飞行通信服务,属于物流辅助服务,税率为6%;湿租业务属于交通运输服务,税率为10%;干租业务属于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6%。
航空培训收入的销项税额=64.66÷(1+6%)×6%=3.66(万元);
航空摄影收入的销项税额=224.72÷(1+6%)×6%=12.72(万元);
湿租业务收入的销项税额=200.91÷(1+10%)×10%=18.26(万元);
干租业务收入的销项税额=246.87÷(1+16%)×16%=34.05(万元);
飞行通信服务收入的销项税额=23.32÷(1+6%)×6%=1.32(万元)。

第5题:

针对业务(2),指出百货商场是否需要计算增值税或消费税。如果需要计算,计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并计算消费税的应交税金。


正确答案:
以金银首饰抵偿债务,需要视同销售计算增值税和消费税。应纳增值税=190000×17%=32300(元)
应纳消费税=220000×5%=11000(元)

第6题:

该企业第(2)项业务的销项税额为( )元。

A.127863.25

B.120875

C.120867.25

D.127863.75


正确答案:A
解析:应纳增值税额为:880000÷(1+17%)×17%≈127863.25(元)。故本题答案为A。

第7题:

当月该汽车厂赠送业务应计算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 )万元。

A.10.27

B.10.28

C.10.62

D.10.71


正确答案:B

第8题:

该企业将自行车作为利润分配给投资者,正确的税务处理是( )。

A.不用计算销项税额

B.应计算销项税额为68000元

C.应计算销项税额为58118.66元

D.不得计算进项税额


正确答案:B

第9题:

某工业企业12月将自产的甲产品1000台分给股东,甲产品单位生产成本每台500元,含税出厂价每台936元。以下处理中正确的是()。

A:应计算销项税额136000元
B:应计算销项税额85000元
C:应计入主营业务收入800000元
D:不用通过“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核算
E:应计算销项税额159120元

答案:A,C
解析:
某工业企业将自产的甲产品1000台分给股东为视同销售行为,应按出厂价计入收入,同时要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甲产品不合税出厂价=936/(1+17%)=800(元)。主营业务收入=800*1000=800000(元),销项税额=800000*17%=136000(元)。

第10题:

某县有国际运输资质的运输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11月经营情况如下:
(1)从事国内运输服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分别注明运输费280万元、装卸费30万元。
(2)从事仓储服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分别注明仓储收入90万元,搬运费10万元。
(3)从事国内运输服务,价税合计收取116万元;运输至台湾,价税合计收取38.8万元,运输至越南,价税合计收取12.45万元,以上业务对应当月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76.8万元。
(4)进口运输货物用大卡车12辆,每辆成交价120万元、境外运费12万元、保险费8万元(大卡车关税税率20%)。进口小汽车1辆,关税完税价格20万元,关税8万元(消费税税率10%),缴纳进口环节增值税并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上车辆中,1辆大卡车赠送给关联方,2辆大卡车投资入股A企业,其余车辆均用于生产及办公。
已知:上述大卡车同类市场不含税销售价格为200万元/辆。
根据以上资料,按下列顺序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业务(1)的销项税额。
(2)计算业务(2)的销项税额。
(3)计算业务(3)的销项税额。
(4)计算业务(4)的销项税额。
(5)计算进口业务应纳的消费税。
(6)计算应纳的车辆购置税。
(7)计算11月应纳的增值税额。


答案:
解析:
(1)业务(1)的销项税额=280×9%+30×6%=27(万元)
(2)业务(2)的销项税额=90×6%+10×6%=6(万元)
(3)境内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往返香港、澳门、台湾及境外的交通运输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业务(3)的销项税额=116÷(1+9%)×9%=9.58(万元)
(4)业务(4):
①大卡车:关税完税价格=(120+12+8)=140(万元)关税=140×20%=28(万元)
大卡车组成计税价格:140+28=168(万元)
大卡车不征收消费税。
②小汽车:
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20+8)÷(1-10%)=31.11(万元)
③进口环节应纳增值税=(168×12+31.11×1)×13%=266.12(万元)
④1辆大卡车赠送给关联方,2辆大卡车投资入股A企业视同销售,销项税额=200×13%×3=78(万元)
(5)进口环节应缴纳的消费税=31.11×10%=3.11(万元)
(6)大卡车车辆购置税组成计税价格:168(万元),自用9辆
小汽车车辆购置税组成计税价格:31.11(万元),自用1辆
应缴纳的车辆购置税=(168×9+31.11)×10%=154.3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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