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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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词解释题
区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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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李朝时期的朝鲜实行的土地分配制度是()

A.田柴科制度

B.科田法

C.班田制

D.采邑分封


参考答案:B

第2题:

规定了“地主不分田,富农分坏田”政策的土地法是(  )。
A.《兴国土地法》
B.《井冈山土地法》
C.《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
D.《中国土地法大纲》


答案:C
解析:
解析:由于受“左”倾思想的干扰,《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的一些规定体现了“左”倾倾向,如在土地分配上,规定实行“地主不分田、富农分坏田”的政策。

第3题:

田某认为区人社局记载有关他的社会保障信息有误,要求更正,该局拒绝。田某向法院起诉。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田某应先申请行政复议再向法院起诉 B.区人社局应对拒绝更正的理由进行举证和说明 C.田某应提供区人社局记载有关他的社会保障信息有误的事实根据 D.法院应判决区人社局在一定期限内更正


正确答案:BC
答案暂无

第4题:

北宋末年查检无主田收归国有的法律,称为()。

  • A、屯田制
  • B、限田制
  • C、均田法
  • D、公田法

正确答案:D

第5题:

区田


正确答案: 坡耕地掏钵种植或坑田种植的田块。其作法在坡地自上而下每隔50cm掏挖长、宽、深各50cm的土坑,表土集中坑内,以发挥拦蓄水土和集约耕作双重效益。

第6题:

甲市太平区公安分局查证了田某在2007年2月3日殴打沈某,田某对此也供认不
讳。6月22日,太平区公安分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规定,对田某作出行
政拘留10天,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决定。田某对此处罚决定不服。
问题:(1)太平区公安分局在作出处罚决定前未进行听证是否合法?为什么?
(2)太平区公安分局办理此案的期限多少?如何计算?
(3)太平区公安分局应将处罚决定书副本抄送何人?
(4)如田某申请复议,申请复议期限多长?
(5)从本案的处罚作出前到作出后,田某主要享有哪些权利?


答案:
解析:
(1)不违法。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8条的规定,对吊销许可证以及处
2000元以上罚款的治安处罚,公安机关有义务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权听证。
这是法定听证事项,对此公安机关有义务进行听证。但除此范围之外,公安机关可
以酌定进行听证,并不违法。(2)30日,自受理之日起算。案情重大、复杂的,经
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延长30日。不过,为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算在
内。
(3)沈某。
(4)60日。《治安管理处罚法》未对复议申请期限作出特别规定,应按照《行
政复议法》规定的一般期限。
(5)田某享有的权利主要有:决定作出前获得拟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等的
权利,对相关事项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决定作出后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权和提起行
政诉讼的权利,认为处罚决定违法并侵犯权益有权申请国家赔偿。

第7题:

什么是川喜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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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题:

朝鲜高丽王朝的土地分配制度是()

A.田柴科制度

B.科田法

C.班田制

D.采邑分封


参考答案:A

第9题:

班田收授法


正确答案: 646年正月,孝德天皇宣布大化改新诏书,正式宣布实行“班田收授法”,即班田制。班田收授法效法隋唐的“均田制”,是律令制土地制度的根本法。班田制实行班田收授,首先须编定全国的户籍。它规定土地属于国家,国家每六年按人口把田地分给农民。所受之田不准买卖,若受田者死亡,由国家收回。随着封建兼并的进行,到10世纪中期,农民大批破产,庄园数量越来越多,国家已无田可班,班田收授法被废除。

第10题:

区田法


正确答案: 或称区种,是一种农田耕种方法,最早记载见于成帝时的《泛胜之书》。具体作法是在田中间开沟或挖穴,称为区,在区中点播。在点播前,先要溲种(以肥料或可以防虫的物质处理种籽),在区内施用重肥。下种后,要注重中耕除草,保和灌溉。
这种耕种方法的优点是在小面积的土地上经精耕细作,使单位面积产量得以提高;而且也可施用于坡地,有利于扩大土地的利用范围。区田法技术要求高,费工费力,所以未能推广。一种农田耕作的方法,由武帝时搜粟都尉赵过总结出来,推行于北方干旱地区。其办法是将一亩土地定制六尺,分成三圳三垄,圳垄相间,圳宽一尺、深一尺,垄宽一尺。第一年在种植时将种籽播在圳底,到中耕时把垄上的土和草逐次锄入圳中以培壅苗根,至暑天时,圳垄已经相平。第二年种植时变更过来,上年的圳改为垄,垄改为圳。如此轮换耕种,所以称代田法。
这种耕作方法的优点是,种籽在圳底,可以保,幼苗在圳中也能得到较多的水份,中耕时将垄上的土和草锄入圳中能使作物根深叶茂,利于生长,增加产量。代田法始行于三辅,后来推广到河东、弘农,乃至边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