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简述古印度法的历史地位。
①在印度法制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②对周边国家的法律发展产生了一定影响,是印度法系的母法。
第2题:
简述西欧中世纪天主教会的地位。
第3题:
简述“四诊法”、《伤寒论》、“麻沸散”、《洗冤录》的创建人物及历史地位.
第4题:
简述教会法的历史地位。
第5题:
基督教教会于中世纪兴起,奠定了基督教在欧洲历史上的地位。
第6题:
简述教会法的基本制度。
(1)教阶制度:教阶制度是规定基督教神职人员的等级和教务管理的制度,一般分为教皇、大主教、主教和神甫。
(2)财产制度:教会的多数土地和动产是通过赠与取得的。教会对其土地和动产享有独立取得、存留和管辖的权利,并且不受世俗政府约束。凡强占教会财产,均应受弃绝罚惩处。
(3)债权制度:教会法禁止“重利”行为,禁止附利息贷款。经当事人宣誓的契约必须履行,不得以任何借口毁约。教会承认“死抵押权”。
(4)婚姻家庭与继承
①婚姻成立:确认一夫一妻和永不离异原则,结婚时要举行宗教仪式。
②婚姻解除:通常不许离婚,但属于教会法规定的应禁止和应撤销的婚姻可宣布无效。
③婚姻家庭关系:夫应保护其妻,妻应顺从其夫。但是教会法也规定婚姻义务、忠诚义务的相互性和保护寡妇财产的制度。
(5)犯罪与刑罚
①规定了名目繁多的宗教犯罪,凡违反教义或宗教信仰的行为均被宣布为宗教犯罪。
②主张在刑罚适用上不分身份人人平等。
(6)诉讼制度:审判主要采用纠问式诉讼。介绍宗教裁判所的职能、管辖范围、诉讼特点,并评价其对人类历史所起的反作用。
第7题:
简述中世纪天主教会在法国政治、社会生活中的特殊地位。
英国的议会从一开始,便是一个拥有相当权力的机构,是一个能与王权直接抗衡的机构,基本上是定期召开的,是不能完全以国王的意志为转移的。
法国的三级会议,从一开始,似乎就只是一个“临时性”的机构,是可以由国王随意召开和停开的,国王并没有使三级会议制度化,大部分代表均由国王邀请。
第8题:
答案:毛泽东是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无产阶级革命家、战略家和理论家。他为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创立与发展,为中国各族人民解放事业的胜利,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缔造和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建立了永远不可磨灭的功勋。他为全世界被压迫民族的解放和人类进步事业作出了重大的贡献。毛泽东的名字和光辉业绩将永远铭记在中国人民的心中
第9题:
简述教会幼教机构产生的历史背景。
第10题:
简述教会法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