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告至记大过
未经审核
记过至记大过
解除劳动合同
第1题:
违反规定为本人办理业务的,给予()。
第2题:
侵占、挪用、截留青岛农商银行或客户资产、捐赠款物等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处分或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第3题:
违反规定办理保管箱业务的,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至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至开除处分。
第4题:
违反规定帐外循环工资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处分。
第5题:
违反规定为券商、企业或个人垫交证券交割清算资金的纪律处分包括()。
第6题:
违反规定为本人办理业务的,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至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至开除处分。
第7题:
违反规定使用与管理银行信息系统密码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处分。
第8题:
违反规定使用和保管各种银行卡重要空白凭证、空白卡、成品卡、废卡以及密码信封,造成风险的,给予()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至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至开除处分。
第9题:
信用证、保函、汇票等或有业务的会计核算不准确,或不及时记账、对账和漏记账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警告至()处分。
第10题:
违反规定进行业务分类或违反规定使用会计科目和统一专用账号的,应给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