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和老李发生邻里纠纷。在接受调节过程中,张某情绪非常激动,扬言要拿刀砍人。人民调解员小王担心事态恶化,欲采取措施。根据

题目
单选题
张某和老李发生邻里纠纷。在接受调节过程中,张某情绪非常激动,扬言要拿刀砍人。人民调解员小王担心事态恶化,欲采取措施。根据《人民调解法》,小王应当采取的措施是(  )。
A

通知张某的亲属

B

向张某工作单位报告

C

通知张某居住地委员会

D

向张某居住地派出所报告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D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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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范某和王某发生邻里纠纷,有矛盾激化的可能,
人民调解委员会派人民调解员小冯去调解。根据《人民调解法》,.
下列做法错误的是( )。

A: 范桌和王某提出要求更换调解员小冯
B: 王莱因个人原因。提出终止调解的意愿
C: 范某要求再增加一名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
D: 小冯出于邻里和睦的考虑.阻止范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答案:D
解析:
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因调解而阻止当事人依法通过仲裁、行政、
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这是调解工作必须遵守的第三个原则,
也是人民调解的保障。故本题说法错误的为D选项。

第2题:

小王母亲张某离婚后,1996年又与钱某结婚,小王随母亲一起生活,2012年,小王母亲与钱某离婚,对于小王的抚养问题发生了争执,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钱某对小王进行了事实上的抚养,对小王享有抚养权
B:即使张某与钱某离婚,小王与钱某之间的继承关系并不消灭
C:如果钱某不愿再继续抚养小王,小王则应当由其生父母继续抚养
D:一旦钱某和张某离婚,小王与钱某之间的关系即告结束

答案:D
解析:
如果继父母对继子女尽了抚养教育义务,父母与子女之间就形成了事实上的抚养关系,这样,继父母与生父母享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依法对继子女的遗产享有继承权。如果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的生父或生母离婚的,依照有关规定:“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据此,未成年的继子女在随生父或生母共同生活后,其与继父母的权利义务自然终止,继父或继母对其继子女的继承权也应随之消灭。但如果继父母与继子女的生父母离婚时,已将继子女抚养成年、接近成年或能够独立生活的,应当不影响继父母对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继承权。

第3题:

某日,张某和王某因琐事发生争吵,张某扬言要杀死王某全家。当晚,王某想起张某的话非常害怕,便悄悄潜入张某家中,拿事先准备的铁锤将张某砸死,王某的行为构成()。

A.正当防卫

B.故意杀人罪

C.紧急避险

D.防卫过当


正确答案:B

第4题:

张某持刀在路边等候卞某,待卞某路过时,张某拿刀威胁卞某,让他在3日内将3万元钱送到张某家,否则现在就将卞某杀死。张某走后,卞某立即到公安局报案,张某被抓获。张某的行为属于:

A:敲诈勒索罪未遂
B:敲诈勒索罪既遂
C:抢劫罪既遂
D:抢劫罪未遂

答案:A
解析:
敲诈勒索罪与抢劫罪的区别在于:抢劫罪中使用暴力和取得财物具有“双当场性”,而敲诈勒索罪在使用暴力威胁时,取得财物不具当场性。敲诈勒索罪的既遂标准是取得财物,本案是未遂。

第5题:

农民张某等一行9人春节后准备南下至广州,进入火车站广场时,被武警战士宋某、徐某二人拦住,要求张某等人接受危险品检查。张某由于刚坐出租车被“宰”而满腹怒气,拒绝接受检查,并扬言要揍宋某、徐某一顿。当宋某再次要求张某接受检查时,张某出手便打,其同伙也相继动手,将宋某、徐某打倒在地,并把二人跟指挥中心联系的步话机摔坏,把执勤用的军用摩托车砸毁。后来在公安人员的协助下,才将张某等9人抓获。张某等人的行为触犯下列哪些犯罪?( )

A.故意伤害罪
B.妨害公务罪
C.寻衅滋事罪
D.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

答案:B,C
解析:
题干中没有提及张某等人的行为造成武警战士宋某、徐某轻伤以上的结果,故不能认定张某等人触犯故意伤害罪。宋某、徐某在依法执行职务。张某等人的行为妨碍了公务的执行,但该行为不会侵犯国防利益,故该行为触犯妨害公务罪,但不能构成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由于该行为发生在火车站,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张某等人的行为还符合寻衅滋事罪的犯罪构成,触犯寻衅滋事罪。

第6题:

一天深夜,小王从朋友家归来,路过一条偏僻的胡同时,从胡同口处跳出一个持刀青年张某,张某把刀逼向小王并让他交出钱和手机。小王扭头就跑,结果不小心在慌乱中跑进了死胡同,而张某持刀紧随其后,慌乱害怕中,小王随手拿起墙角的一根木棒,向张某挥去,张某应声倒下。小王立即向派出所投案,后经查验,张某已死亡。小王的行为是( )

A. 正当防卫
B. 故意杀人
C. 防卫过当
D. 意外事件

答案:A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法律知识的刑法。正当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是针对一般不法侵害行为而言。刑法第20条第3款特别规定:“对正在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对这类犯罪,任何公民都有实行无限防卫的权利,无论采取何种防卫手段、也不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何种严重的损害,都属于正当防卫。[其它选项分析]B项: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是中国刑法中少数性质最恶劣的犯罪行为之一。C项:防卫过当,是指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D项:意外事件,是指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行为人的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所以选择A选项。

第7题:

冯某在驾车过程中由于使用手机,与张某和李某路边停靠的机动车发生相撞,造成损失:当事人之间协商未果,张某欲诉至法院解决。那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如果仅张某起诉,但是开庭当天没有说明理由缺席庭审,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张某诉讼请求
B.如果仅李某起诉,开庭当天没有说明理由中途退庭,法院可以按撤诉处理
C.如果冯某没有说明理由未参加庭审,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D.如果张某和李某同时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可以合并审理

答案:B,C,D
解析:
考查撤诉、缺席判决与诉的客观合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3条的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4条的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因此,A项错误,BC项正确。根据《民诉解释》第221条的规定,基于同一事实发生的纠纷,当事人分别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可以合并审理。因此,D项正确。

第8题:

张某与李某产生邻里纠纷,张某将李某打伤。为解决赔偿问题,双方同意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经调解员黄某调解,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关于该纠纷的处理,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张某如反悔不履行协议,李某可就协议向法院提起诉讼

B.张某如反悔不履行协议,李某可向法院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

C.张某如反悔不履行协议,李某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调解协议

D.张某可以调解委员会未组成合议庭调解为由,向法院申请撤销调解协议


正确答案:A

第9题:

张某的邻居王某是当地首富,张某生意失败,想捞笔钱财,就绑架了王某的儿子小王。对于张某的行为,正确的说法是:()

A:若张某拿到赎金后,立即释放人质,携款逃走,则张某的行为构成绑架罪,应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B:若张某在绑架过程中,为了防止小王反抗,将其杀死,则对张某应定故意杀人罪和绑架罪,数罪并罚
C:若张某在拿到赎金之后,为了杀人灭口,将小王杀死,则只对张某定绑架罪
D:若张某绑架小王后,因惧怕王某已报警而没有索要赎金,而是直接将小王卖给人贩子,则对张某应以拐卖儿童罪定罪处罚

答案:C
解析:
【考点】绑架罪。详解:《刑法》第239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在A选项的假设中,张某的行为情节较轻,因此对张某应处5至10年有期徒刑,故A选项错误;绑架中为了防止反抗而杀人,只定绑架罪,加重处罚,故B选项错误;绑架后杀人灭口,只定绑架罪,加重处罚,故C选项正确;绑架后又拐卖小王的,同时构成绑架罪的既遂和拐卖儿童罪,应数罪并罚,故D选项错误。

第10题:

老李因合同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张某。老李在起诉中声称,其与张某于2016年5月签订的买卖合同是无效合同,张某不能依据一份无效合同要求老李履行合同义务。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件,并向被告张某送达应诉通知书。张某在庭审中声称这份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后,张某不服,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在开庭审理时,老李因遭遇泥石流当天无法到庭,人民法院对此应当(  )。

A.缺席判决
B.撤诉处理
C.延期审理
D.诉讼中止
E.诉讼终结

答案:C
解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审理:(1)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2)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3)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4)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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