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先生于1999年1月11日与某物流公司签订了为期一年的临时工聘用合同,并被安排在物流公司下设的分公司工作,工资由分公司

题目
问答题
张先生于1999年1月11日与某物流公司签订了为期一年的临时工聘用合同,并被安排在物流公司下设的分公司工作,工资由分公司发放。2006年6月,物流公司根据上级指示“清退”了张先生,但未办理任何手续。张先生在同年7月又继续在物流公司的分公司上班,按月领取劳动报酬,但是未签订劳动合同,直到2008年12月31日分公司口头传达了物流公司领导的指示,不准他再到分公司上班。张先生被迫离开了分公司。2009年1月张先生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物流公司为被申请人申请仲裁,要求物流公司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补缴其工作期间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并支付2008年1月至12月的双倍工资。但物流公司否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认为张先生只是分公司的临时工,并出具了公司全体人员的花名册及工资表,花名册和工资表中的确没有张先生的名字。[2012年11月二级真题]  请结合本案例,根据我国劳动法律法规,阐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应如何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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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张先生于1999年1月11日与某物流公司签订了为期一年的临时聘用合同,并被安排在物流公司下设的分公司工作,工资由分公司发放。2000年6月物流公司根据上级指示“清退”了张先生,但未办理任何手续。张先生在同年7月又继续在物流公司的分公司上班,按月领取劳动报酬,但是未签订劳动合同,一直到2008年年底。2008年12月31日分公司口头传达了物流公司领导的指示,不准张先生再到分公司上班。张先生被追离开了分公司。2009年1月张先生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物流公司为被申请人申请仲裁,要求物流公司与其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补缴其工作期间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并支付2008年1月至12月的双倍工资。但物流公司否认双方存有劳动关系,认为张先生只是分公司的临时工,并出具了公司全体人员的花名册及工资表,花名册和工资表中的确没有张先生的名字。
请结合本案例,回答以下问题:
依据我国劳动法律法规,阐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成如何做出裁决。


答案:
解析:
(1)这是一起双方当事人因是否存在劳动关系,能否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根据我国劳动法律法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应裁决双方当事人劳动关系存续,物流公司应安排张先生继续工作,并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主要依据是: ①张先生与物流公司虽然只签订了为期一年的临时聘用合同,合同到期后,张先生继续在公司的分公司工作,工资由分公司发放,工作由分公司安排,直至2008年12月31日不准张先生上班时止。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但作为该公司的下属单位,故其用工行为的法律后果应由物流公司来承担,即张先生与物流公司存在着事实劳动关系。因此,张先生主张与物流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诉求,符合法律规定,应予支持。
②2008年12月31日物流公司在张先生未出现法定可以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情形下,无理由终止与张先生的劳动关系,属于违法终止劳动关系,张先生要求恢复劳动关系的请求,符合法律规定,应予支持。
③张先生于1999年1月即到物流公司下属部门工作,其虽于2000年6月被“清退”过一次,但双方实际并未中断劳动关系,张先生仍在该公司工作,故张先生的工作年限应当连续计算。至2009年1月张先生申请仲裁时止,张先生的连续工作年限达到了10年,此时其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要求,完全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故应裁决双方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仲裁机构还应做出如下裁决:
①物流公司应为张先生补缴自1999年元月1日至裁决目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用,其中应由张先生个人负担的部分由其个人承担,并从继续工作之日起为张先生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费用。
②双方当事人自1999年1月的第一份劳动合同到期后,未再订立过书面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该法自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也就是说2008年的1月期满后该公司就符合了超过一个月未与张先生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因此应裁决该公司支付张先生11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部分。

第2题:

中国石化成品油物流优化运行三级管理网络是由()组成。

  • A、油品销售事业部
  • B、大区公司(含区外分公司和各驻厂办事处)
  • C、省(区)市石油分公司
  • D、地市州石油分公司

正确答案:A,B,C

第3题:

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派遣劳工向要派企业给付劳务,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之间。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属于劳务派遣的是:

A.某甲通过市人才市场举办的招聘会找到了工作,与乙公司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

B.某市对外服务有限公司通过招聘会与某甲签订了劳动合同,后又将某甲安排至乙公司工作

C.某甲被某劳务派遣公司安排至某IT公司工作,双方约定,由该IT公司与某甲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并支付某甲的工资

D.某农民工为甲市的某建筑公司打工,双方并未签订合同,该建筑公司按月付予农民工工资


正确答案:B
劳务派遣定义的关键信息是:签订劳动合同的机构与发生劳动力给付事实的企业并不相同。A项签订合同和工作的均是乙公司,不符合关键信息;B项对外服务有限公司与乙公司不是同一个公司.符合定义;C项某甲进入玎公司后,签订劳动合同的机构与发生劳动力给付事实的企业都是该IT公司,不符合关键信息;D项未签订合同,同样不符合关键信息。故答案选B。

第4题:

代维公司要在开展业务的移动分公司设立(),并下设()。


正确答案:代维办事处;综合管理小组

第5题:

刘某在A公司工作已3年。表现优秀。该公司与其签订了为期五年的劳动合同,同时,送刘某去参加一年的脱产学习弱电技术。刘某与A公司就学习一事签订了培训协议:一刘某学习的费用由A公司支付,学习期间工资照发。学习回公司后,至少要再为A公司服役八年尚可调换工作。刘某学成后回A公司工作至劳动合同期满,提前一个月,刘某提出辞职申请。一个月后,刘某到B公司工作并与B公司签订了为期二年的劳动合同。依据是什么?


正确答案: 应予赔偿。
劳动部[1995]223号《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补偿办法》第4条规定:
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的下列损失:
①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②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
③给生产经营、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④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这里的培训费用是指单位有支付凭证的、与培训有直接关系的费用,包括培训期间的车旅费、住宿费、培训课程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第6题:

刘某在A公司工作已3年。表现优秀。该公司与其签订了为期五年的劳动合同,同时,送刘某去参加一年的脱产学习弱电技术。刘某与A公司就学习一事签订了培训协议:一刘某学习的费用由A公司支付,学习期间工资照发。学习回公司后,至少要再为A公司服役八年尚可调换工作。刘某学成后回A公司工作至劳动合同期满,提前一个月,刘某提出辞职申请。一个月后,刘某到B公司工作并与B公司签订了为期二年的劳动合同。请问培训协议对刘某有没有约束力?


正确答案: 有约束力。培训协议内容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就技术培训事宜达成的专项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7题:

按照各省级分公司业务领导关系排序,广东分公司排在上海分公司之前。


正确答案:错误

第8题:

张先生于1999年1月11日与某物流公司签订了为期一年的临时工聘用合同,并被安排在物流公司下设的分公司工作,工资由分公司发放。2000年6月,物流公司根据上级指示“清退”了张先生,但未办理任何手续。张先生在同年7月又继续在物流公司的分公司上班,按月领取劳动报酬,但是未签订劳动合同,一直到2008年底。2008年12月31日,分公司口头传达了物流公司领导的指示,不准张先生再到分公司上班,张先生被迫离开了分公司。2009年1月,张先生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物流公司为被申请人申请仲裁,要求物流公司与其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补缴其工作期间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并支付2008年1月至12月的双倍工资,但物流公司否认双方存有劳动关系,认为张先生只是分公司的临时工,并出具了公司全体人员的花名册及工资表,花名册和工资表中的确没有张先生的名字。
请结合本案例,依据我国劳动法律法规,阐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应如何做出裁决?


答案:
解析:
1)这是一起因非法解除劳动关系而引发的劳动争议。
2)双方争议的焦点: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08年1月1日颁布后,已不再使用“临时工”这个称谓,只有全日制、非全日制用工。
4)劳动关系是可以确定的。
①张先生与物流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中主体一方必定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事实上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两者之间已构成劳动者已成为该用人单位的成员,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的劳务关系。该劳务关系是即时结清的关系,不采用工资形式。劳务关系的解决,由民法和合同法解决,也不由仲裁机构解决。
②对于花名册和工资表中没有张先生的名字,可以通过考勤记录、人员证明、工资发放账号等方式获得与物流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举证。
5)本案中双方签订了1999年1月11日~2000年1月10日一年期固定期限合同,该合同期满后未再续签劳动或非全日制用工合同。《劳动合同法》新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即视为签订无固定期合同。
6)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0条、第82条规定,未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支付2倍工资。
因此,物流公司需赔偿张先生12个月(即2008年1月~l2月)的2倍工资。
7)因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物流公司应当补缴张先生工作期间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8)对于花名册中没有张先生的名字,该单位应该给予必要调查、解释,如果确实属于失误,应该给张先生最起码的道歉。

第9题:

2011年某集团公司A分公司工人的月平均工资为2000元,B分公司工人的月平均工资为1800元,2012年各分公司的工资水平不变,但A分公司的工人人数增加30%,B分公司的工人人数增加15%,则2012年两分公司工人总平均工资比2011年()

  • A、提高
  • B、降低
  • C、不变
  • D、不能做结论

正确答案:A

第10题:

成立物流分公司的目的在于()。

  • A、降低物流成本
  • B、推进企业事业的发展
  • C、扩大公司规模
  • D、方便管理

正确答案: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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